第九十四章 桑伯占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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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变幻,深不可测。四季交替,无人能拦。人的命运有时候就像那天空之风云、四季之变幻,早就被“道”所安排。

桑伯,姓夏侯,名曰灵德。泰山之域人氏,出身贵族。五岁就能占阴阳卜,十岁就能晓天下人事,十八岁名震天下,扬名立万。自此之后,“天下第一占”桑伯归隐山林,不知道其踪迹。

桑伯五岁的时候,有一夜因为贪玩而误食了鹤顶红毒酒。仆人黄氏奶奶发现,及时抢救,保其性命,命虽然保住了,但是在接下来的数月里,桑伯高烧不退,昏迷不醒。家人一看他数月不醒,病情严重,便决定埋葬桑伯。

上天对人,往往是一切看似悲戚,一切看似无助,其实不然,这当中必有恩泽。有多少不幸就有多少幸运。

就在下人准备整装下棺,埋葬五岁桑伯的时候,奇异之事发生了。

窗外突袭流星雨,雨点纷飞,鸣亮不断地在掠动、发光,很是耀眼炫丽。

下人好奇,纷纷收缩齐集窗户,会心欣赏。

“你们看,好漂亮啊!”

“是啊!太漂亮了,我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见到。”

“好奇怪,夜晴星稀,怎么会有如此奇观?”

“是啊!好奇观。”

婢女们不停地议论着,喧闹着心中的喜悦。

突然一声稚嫩甜美的孩童之声从她们的身后传了过来。

“各位姐姐,没有见过夜色流星吗?有何好奇。”

窗户的众人正窃窃闲语,聊得兴奋。突然听到一声童声在耳边长啸,心中不免得滴起了冷汗。

回头一看,只见一位身穿黑袍,脸色红润,精神抖擞的孩童踩在桌子之上点着脚,眼睛直瞪,也在观看着窗外的奇景。

“小公子,小公子醒来了。”一桃脸婢女,她首先看到,然后语气急促,惊吓着开口说道。

众人闻声一看,哆嗦发抖,直身下跪,沉默不语。此时她们心惊胆战,冷汗直流,都在心中迷惑,是人是鬼?

只见眼前这孩童,与平日直躺在病榻之上的小公子不同。从他的眉宇之间,可以看得出,他是集睿智聪明于一身的智者,与普通人不同。

“好了,没有流星了,你们快去叫我爹我娘,我有要事要对他们说。”众女仆一听,便连忙跑出殿外去。她们一边飞奔狂跑,一边不忘见人就说小公子醒了。

大殿之外,长廊白绫飘飘,屋檐白灯阴深。下人挑灯干活,忙碌不堪。

一听说小公子醒了,死而复活,下人便惊慌失措了起来。

原本就说小公子死了,准备下葬,现在又听闻小公子活了,整个府邸一下子都沸腾热闹了起来。

这沸腾热闹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庆祝提前放松,不干活了,这自然是高兴之事。

于是,众人纷纷来到小公子的房间里,想一看究竟,是真是假。

“怎么回事?”一身披华丽金装,乌黑长须的中年男子看了看门庭拥挤的人群,便转过脸去,对着身后的管家开口说道。

“老爷,夫人到。”管家一听,尴尬脸色,接着轻轻地走到人群之后,大声叫喊道。

众人一听,连忙心惊胆怯,低头后退,纷纷齐身下跪。

老爷和夫人走到房间之后,管家便厉声喝令下人统统退下。

“儿啊!你总算醒了,你怎么样了?”夫人爱子心切,一把想抱住小公子。小公子一见自己的母亲伸出手来,便一跳而逃,直奔房樑。

“你,你这是……”老爷一见,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只见小公子的身法飞速,动作轻盈。一个五岁孩童,不曾习武,却能一蹦而跳到房梁之上,这自然是让人吃惊。

接下来,小公子的话,更是让人吃惊。

“我已经不是你们的孩子了,你们快些给我准备一些做法之物,我给你们占一占卜,以好报答你们的养育之恩。”

“什么?你这是怎么了?”夫人一听,痛哭流涕了起来。

“你…好好好,来人,按照他的意思,拿些道家之物给他,我倒是想看看他一个五岁孩童有何鬼把戏?”老爷脸面如土,严厉无情。不知道是被自己的孩子气了,还是天生就是那样的。

管家接令之后,便急匆匆地寻来了一些做法道家之物,一顶毛公鼎,一捆老君香柱,一柄凌霄木剑,一叠道家符。

做法之物一到,五岁孩童就开始做起了法事来。只见,他身法老练,比划做法如同厨师下菜,小菜一碟。木剑一飞,桑伯腾空而起,抓剑挥步,就好像仙女闻乐起舞,节奏灵动。五岁孩童,身手熟练,乌黑长须中年男子一见,心中不免地惊讶好奇。

试想一下,一位五岁孩童,知道术,明道法,这种惊奇,一般常人见到了都不敢相信。

法事一过,香灰一撒,结果便显现了出来。一条白绫,香灰一过,上面就露出金泥两字:万安。老爷和夫人一看到,心中更加诧异了起来。

“万安之意,在于寿命过百,幸福美满,无忧无怨。”桑伯的话刚刚落下,人就立即消失不见了。

自此之后,桑伯五岁开始闯荡江湖。以占卜神算古今第一人自称。凡是他所占之卜,百分之百精准。所以许多慕名而来的朝廷贵人,江湖名流都请他占卜测算未来前途之事。不久之后,他就在江湖之中,赢得了“天下第一占”的美称。

自古身怀天命之人,必有一些忌讳之事。桑伯也不例外,他有“三不占”的条例:一不占天下事,何谓天下,就是不要占卜询问天下易主、更替之事;二不占百年事,人的寿命自有定数,人不能左右自己的性命长短;三不占身后事,俗话说得好,儿孙自有儿孙福,人死了,不能询问其身后红尘之事。

人吗?有时候,太厉害了就是一种孤寂,一种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忧虑。

天越来越暖,地越来越热,春逐渐消去,夏慢慢来临。

清晨,笨鸟先飞,草丛微笑。

一处山庄,宝殿之上,一位身披红裳,身材丰满,肌肤柔嫩白皙,樱桃脸蛋的娘子坐在红木椅子上。她脸色润红,喘气急速,一看便知道她一路奔波,疲惫不堪。

“怎么,孔明圣人不在山庄?”她对一下人柔声问道。

下人把整个山庄寻了个遍,都没有寻找到孔明圣人的身影。

她在发愁,心中的忧虑,只有她所到访的事最能说明。

她是黄鹤楼客栈的鬼蝴蝶,对天下各种信息她都知道。当然,关于熊系发军到钱塘之域银滩一事,她也知道。此次到访卧龙山庄,不是为了别事,就是为了熊系派与旗骑派之事。

天下安逸,无事繁荣,和平之期,对于什么人最好,自然是做生意的四大家族最好。但凡百姓有钱,就少不了消费。而熊系体制则不同,以乱走富,以殃及百姓为富是他们的生存之道。所以,熊系派一直是四大家族的劲敌。

“春去闷热,天下刚刚停息一小会儿,又要纷争宣泄个不停了吧!”忽然,大殿之外,一位赤着脚,身着一身短衬衣服,白发飘逸的老者走了进来,只见他双手扛着一把农锄头,满身泥香味,脸面红润,眼睛眯成一条细线。

“拜见孔明圣人。”鬼蝴蝶一看到孔明圣人赤着满是泥巴的双脚走进大殿,先是吃惊,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然后柔声问候道。

“闺女,让你久等了,对不起。”孔明圣人一边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一边对鬼蝴蝶和蔼可亲地开口说道。

在鬼蝴蝶的印象之中,很少看到孔明圣人有慈爱可亲的一面,一般情况之下,孔明圣人都是一身白袍,表情严肃冷冰冰地,而今日一看到别样的孔明圣人,她不免得有一丝丝吃惊。这吃惊之中,有一种温情,一种豁然开朗地凉爽。

“孔明圣人您怎么……”鬼蝴蝶出于好奇,想开口问道。但是话刚刚说到一半,就停止了下来。她在忧虑,心里还是在害怕着孔明圣人。

“哈哈哈,你是想问我这一身打扮干什么去了吧?”孔明圣人怎么不知道她想询问什么,他一看鬼蝴蝶的神情就知道了。

“嗯。”鬼蝴蝶有点脸红,好像很不自在的样子。

孔明圣人听后,笑而不答。接着孔明圣人就到后殿里去了。不一会儿,孔明圣人就回到了大殿里,回来的时候,他已经换回了自己平日里所穿的白色道袍,脸面又严肃冷漠了起来。在他的身后,直直地跟着两位书童。

“可有消息?”孔明圣人坐在高堂席位之上,开口问道。

“回孔明圣人,这里有一封从野帝之城寄出的信件。”鬼蝴蝶说着,从衣袖之中,拿出了信件。

“熊系派和旗骑派相争,都不是好事坏事之说,关键在于黄金之都。”孔明圣人从书童手中接过信件之后,立即拆开信封,仔细地看了看信中内容。(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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