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夜潺潺,流水涓涓。
九叶城外,古木细流下,溪水幽静,缓缓而流。
溪边潺水处,立着一个人,他身披红袍斗蓬,手握玉笛,仰头吻笛,脸色陶醉,曲声悠悠绵长。
夜,不畏影。因为它就是影。
突然,一艘小船轻柔而来,红袍汉子一见船,便消失在了夜色之中。小船之上,坐着一位白发苍苍,身披稻草衣装的老者,他长须飘飘,一盏渔灯照打在他那油光铁青的冷脸上。
“长风萧萧,微风小憩,你应该休息了。”老者看了看对面的红袍汉子,然后冷语开口说道。
“先生,您的意思是……”红袍汉子一听,先是吃惊,然后低声开口说道。
“嗯,对,你去办吧!”老者说着,就闭目养神了起来。
夜与风,喧闹不堪。
夜,绮绮,如柔裳,静静而过。
风,呼呼,如咆哮,戚戚哭泣。
红袍汉子骑着一匹骏马,来到了终魂剑庄。马匹刚刚来到了门口,门口两侧的护卫就齐声开口叫喊道。
“参见庄主。”
“嗯,夜已深,你们牵马下去就退下去吧!”这红袍汉子不是别人,正是薛血红。
薛血红来到了书房里,他一进书房,脸面就苍白了起来。而他身后的书童一看到主人回来,便马上准备茶水和点心送上。
“主人,怎么样了?此次还顺利吧!”书童一边递上茶水和点心,一边看了看薛血红,然后开口问道。
“嗯,很顺利,放心。”薛血红一手抬起了茶水,喝了喝。然后开口说道。
“主人,你的脸色怎么这么苍白?”书童一看到薛血红苍白的脸,便很是不放心,好奇地开口问道。
“这……可能是外面太冷了吧!”薛血红柔声说道,从语气里,可以听得出来,他有一点不厌其烦地感觉。
“怎么回事?主人怪怪的。”书童一见,就在心里默默地想到。接着又不敢过问,就默默地退下去了。
话又说回来了,自从云烟和薛血红偶遇之后,两人的关系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一来得力于云烟贴身丫鬟暖暖的帮助。俗话说得好,有人甘愿做月老,姻缘机率成一半。所以,这俩人的书信一来一往,便产生了爱情;二来薛血红一直不知道云烟的真实身份,就以为云烟是哪家过路将军的女儿。有时候,爱情可以不顾一切,越过现实。这句话,大概就是说薛血红和云烟的爱情吧!
这情感,有时候就是单纯最好,它越是单纯,就越让人回味郁浓。凡事都有正反两面,有好有坏。这人在情感之中单纯了,一切不顾,那势必很容易被实现之物击垮。
云来雷对薛血红就是仇,就是恨吗?未必,答案是不确定的。一个人仇恨一个人,是需要理由的,而薛血红在九叶城的锋芒毕露就是理由之一。这个理由,是可以转换的,甚至可以允许薛血红迎娶云来雷的女儿云烟。但是,一切都有意外。这意外就好像一把锋利地刺刀,深深地刺中了云来雷的心。这意外,最后一个理由就是,薛血红与旗骑派有关联,这就是不行的。因为熊系与旗骑有仇,活生生地仇恨,所以,云来雷必须要杀薛血红。
婀娜多姿,美轮美奂,这不一定是形容美女;勾心斗角,阴狠毒辣,这不一定是在说美女。一切都有其可能性,一切都可以修饰。
诉域,就是这样的一个地方,一说到美女,就首先想到毒蛇,一说到国色天香,也就仅仅想到毒蛇。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只有奇,才能勾起人性的深思。
平祥老客栈,简陋单调,没有特色。一进入客栈里,便看到桌子椅子上面涂着一层厚厚地灰尘。手一摸,便粘黏着灰色纱布,嘴巴一吹,灰尘如破碎纱布,随光而动。一看就知道这里好久没有来过客人了。
“少主,我们还是走吧!这家客栈也……”明吾我一看一摸,便对着龙韬细声说道。
“喂喂喂,你们还嫌弃我家客栈哦?你们看看你们的衣服,破烂不堪,灰头灰脸的模样,还有嫌弃的资本?哈哈哈,真是天下大笑话了,爱留不留,老娘我还不想伺候呢?”老板娘一看到明吾我低头细语地开口说道,便连忙粗口打断了明吾我的话。语调麻辣尖利,粗口粗语。一看便知道其不是一般泼妇,而是最难解决、最纠缠难搞、最泼辣歹毒地极品泼妇。
“你这妇人。好,我们走。”明吾我说着,就想扭头就走。刚刚一起步,就被一股气流阻挡住了去路。明吾我先是吃惊了一下,接着低头一看。原来这股气流是龙韬拂动左手而施展出来的。
“老板娘,你这里我们住了,不但要住,而且要包下来。”龙韬慢慢地收了气,然后开口说道。
“少主,你……”明吾我一听,便想开口说道。
“什么?你们要包下来,把整个客栈都包下来。”老板娘说这句话的时候,有点讥笑瞧不起人的意思。妇人的话刚刚落下,一小包鼓得大大的东西就落到了她的手中。
“就这么一点银子?”老板娘一接一摸,便知道这里面是白花花的钱。不过,她没有想到,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里面不是银子。
“不要嘛?睁开你的狗眼看清楚了,是金子啊!”明吾我一边抢过包物,打开绳子,往桌子之上一扔,一边大声开口说道。
“什么?金子。”老板娘一看到金子,眼睛就直直地盯着金子不放,接着立即拾起金子,语气温柔热情地开口说道:“哈哈哈,都怪我狗眼看人,对不起各位大爷了,来,请走楼。”
午时,太阳直照,有点炎热,让人心里发闷。
龙韬一行人简单地吃过午饭之后,便召开了一个简单会议。这会议开始了,众人才发现木之边没有回来,难道是迷路了,不知道龙韬一行人在哪里?这不对啊!一路都做了记号。木之边应该不是迷路啊!众人想着想着,越想越感觉不对劲了起来。
木之边到底是去哪里了呢?这一疑问,还得从木之边前去打探毒蛇情况说起。
每一件东西都有其来历,那怕其来历只是为了一个女人。
在诉域,最毒的蛇叫灵蛇,它身纹金黄色,呈方形斑块,体型较小,但是却是蛇中之王。其毒无人能解。倘若人被这种灵蛇咬住了,马上口吐白沫,暴毙而亡。
而诉域为何盛产毒蛇,被天下之人称之为“毒蛇之都”,也是跟灵蛇传说有关的。
木之边四处寻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一位双目失明地老者,老者白发飘飘,一脸胡须,嘴巴微闭,看上去很慈祥的样子。
也许看客你就好奇了,怎么回事?询问一些问题还至于四处奔波,四处寻找人?随便问一下旁边的过路人就好了。这个想法是非常好的,但是不符合木之边。因为他害怕毒蛇。
试想一下,整个大街,屋檐小道之上,生活着毒蛇。而过路的行人,每个人手中都爬行着他们眼中的美人——毒蛇。
对于一个害怕蛇的人来说,那是非常恐怖的,比要了他的命都恐怖。
“老先生,可以问你一些问题吗?”一棵绿叶充裕,茂盛的大树之下,双目失明的老者呆呆地坐在一石椅之上,手里拽着一把光滑的红木檀香拐杖,嘴里哼唱着诗词。
“你,你是外地人吧?”老者转了转自己发白的眼珠,然后柔声问道。
“对,老先生,我从岭南而来,要前往东北九叶城。”木之边细心地观察老者旁边环境之后,确认没有毒蛇,然后就坐在老者旁边的石椅之上。
“哈哈哈,路途真远啊!”老者摸了摸自己的帽子,然后开口说道。
“老先生,好奇地问一下哦,为何这个地方都是蛇,为何要养毒蛇?”木之边说着,心里又感觉到恐怖了起来。
“哈哈哈,你是外地人,不知道也是可以理解的,这里为何养蛇,还要从一个传说说起。”老者说着,闭目养神了起来。
“传说?”木之边确实不懂,他一听,便举手挠了挠自己的后背。
“话说那一年,诉域饥荒,人疾地残,百姓们生活艰辛,饥饿导致死人不断。为了生存下去,百姓们不顾人伦,出现了人食人的现象。这一天,一条小毒蛇路过,刚好发现一群中年恶人正在磨刀,旁边捆绑着三个妙龄少女。小毒蛇一看,便知道这群人类又要食人了。起初,小毒蛇想绕道而行,不想多管闲事。但是,就在它马上调头想离开之时,奇迹发生了,一阵狂风突然而来,把它吹起,卷袭到了三位少女旁边。它灰头灰脸地醒来之时,发现一小脸少女正在搭救着自己,给自己温暖。此时小脸少女旁边的两位少女已经被人宰杀蒸煮了。马上就轮到她自己了,一蛮横汉子一把拉起了她,手里拿着一把铁锈斑斑地菜刀,意欲要杀死小脸少女。刀未到,人就莫名其妙地倒下了。正在食肉的恶人们一看,便好奇了起来,上前一摸,人已经死了。怎么回事?恶人们感觉迷惑了起来。不一会儿,又莫名其妙地倒下了四个人,就只剩两个人了,两人一看一摸,自己的同胞都死了,就恐慌了起来。接着就逃之夭夭了。自此之后,小毒蛇与小脸少女相依为命,最后,她们就创建了诉域这个地方。这就是诉域毒蛇的由来。”老者语调低沉,时不时地低头长叹。
“那少女的命就是毒蛇救的。原来是这么回事啊!太感人了。”木之边一听,便由衷地感叹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