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厕所里,暗黑污秽。
狄宝军跨入不到一米,便一把将唐明抵在墙壁上,没有一丝迟疑,照着腹部捅出了杀猪刀。
那架势,又快又阴又狠,真如同杀猪。
杀猪刀还在半途,突然间凭空多了一只黝黑的大手,大手后发先至,准确地拧在狄宝军的手腕上。狄宝军的整只左臂瞬间麻痹,再也前进不了分毫。
“谁他妈敢拦我?我弄死你……呀!你…你……”狄宝军叫嚣着,转过身,懵了。
身后不知何时多了一个黑塔身形,精赤上身,腰裹黑袍,手持长矛,鼓着一对铜铃般的大眼,凶神恶煞地瞪着他。
“你敢拿刀捅我的主人?”长矛恶魔鼓鼓眼,嗡声哼问。
“不,不,不敢!”狄宝军浑身哆嗦,按住唐明的手松脱,杀猪刀也滑落。
唐明左手轻挥,杀猪刀瞬间到了手中,挽了一个刀花,用刀背拍拍狄宝军因恐惧而变形的肥脸:“你很凶残!”
“大哥,您过奖了,不凶残!”
“杀过几个人?”唐明转过杀猪刀,用刀锋摩挲着胖子的脸颊。
“没有……”
“哼~!”唐明冷哼,刀锋轻抖,沿着胖子耳边划过,锋刃上多了一串嫣红的血珠。
“呜呜……”狄宝军张嘴欲喊,长矛恶魔的手爪突然掐在了脖子上,令他只能发出低呜声。
唐明摆摆手:“小矛,放松点,让‘地主’说话,他要敢嚷嚷,拧断他的脖子。”
长矛恶魔坏笑连连,稍微松了一点手:“主人,拧脖子多没意思,我要拧下他的卵子!”
狄宝军早已吓得瑟瑟发抖,恐惧地看着夹持住自己的一人一魔,以前他恶,那是因为他面对的是善;当他面对真恶时,他怕了,不是怕死,是怕得要死。
“到底杀过几个?!”唐明低哼。
“三个……不,四…六个,大哥,我真的记不清楚了。”
“哦,杀了人还不放在心上,你这叫杀人不眨眼。小矛,好像听你说过,很久没吃肉了,你看这家伙怎么样?”唐明轻蔑地拿杀猪刀一颗颗挑开胖子的军大衣纽扣,发出砰砰的蹦落音。
“嘎嘎嘎!膘肥肉厚,吃起来一定带劲。主人,谢了!”长矛恶魔鬼笑三声,裂开大嘴,露出两颗森白尖锐的獠牙,随着魔嘴的张开,冲出一股恶心的臭气,比茅坑里的味道更盛几分。
“别别别,大哥,我说,我如实说。我前后杀过十个人,六个在南海抢鱼时杀的,三个在缅甸采石时杀的,在东都只做了一个,都是迫不得已……”狄宝军倒豆子般全部说出,裤裆下传出一阵哗啦啦的流水声。
“嗯,还行,有十个就好。刚才你拿了我的宝镜,你看怎么个算法?”唐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手轻抖,将杀猪刀别在狄宝军的裤腰带上,刀尖锋利,一直抵在有如泉涌的“壶口”边。
“大哥,您说多少就是多少,只要您别让他吃我,就算把所有的财产都给您,小的都乐意。”狄宝军双膝发软,要不是长矛恶魔拧着,早就瘫倒在地了。这个时候他哪里还敢讲条件,只求活命。
“不!我不需要你的钱,我要你的……”唐明说着,朝长矛恶魔努努嘴。
长矛恶魔会意,张开巨嘴,舔了舔嫣红的长舌。狄宝军知道大难来临,如鸡鸣般呃了一声,双眼上翻,脑袋一歪,瞬间晕死过去。
呼~!
长矛恶魔嘴里喷出一股浓浓的黑烟,包覆住晕死过去的狄宝军,只一个飞旋,就将狄宝军整个人吸入巨嘴之中。接着拍拍大肚皮,打了三个嗝,又噗的一下,朝小便池中吐出一大坨“物体”。
就着一点光线,可见这“物体”正是刚刚被吞噬的地主狄宝军。狄宝军外表看起来并没有多少改变,没少一块肉,没流一滴血,连军大衣也还穿在身上,只是脸色看起来稍微白了几分。
这时,长矛恶魔庞大的身躯飞速凝缩,几个呼吸不到,凝成一块小铜镜,铜镜背面,字闪烁了几息,慢慢变为字。
唐明将小铜镜塞进灰布袋,拿出魔王令,搁在狄宝军面前念叨了几句,几缕灰烟从狄宝军额头里飘出,钻进魔王令中不见。接着收起令符,抬脚踢了几下便池里的胖子。
“醒醒!醒醒!”
狄宝军睁开眼睛,痴痴地审视了周围几息,当看清楚了情况后,翻身跪在池中,一把鼻滴一把泪,对着唐明连连磕头:“大哥,别吃我呀,我什么都听您的,呜呜~!”
“别号丧~!你死不了,只不过你丢了一道魂,在我手中。”唐明冷哼。
“魂丢了?”狄宝军颤抖了一息,眼里更加恐惧。
“是的。人有三魂,失其一则身不由己,失其二痴呆,三魂丢失,则死亡。我只抽了你一道魂,
从今往后,好好替我办差,做得好,你还是鬼市的地主。做不好,轻则让你痛不欲生,重则让你去地狱里报到。”
“是是!我什么都听您的,好好做事,好好做人。”狄宝军机械地点头。
“不!应该说,好好做事,好好做魔。”
“魔?我是魔?”狄宝军再次呆愣。
“嗯,具体说,你是一个还没长黑翼的小魔兵,主要任务是替我管理好鬼市,寻找一种带有血腥气的石头。说说看,除了你,鬼市还有其他狠人吗?”
听了唐明的话,狄宝军咽了咽口水,慢慢回过神来,心中的恐惧消散了大半:“大人,我是老三,只管理直街。老二是老财,他管理横街。老大是金马甲,帝宝大酒店天鼎部经理。”
“先说说这个老财?”唐明道。
“是!老财,真名胡财,是个阴险狡诈的小老头,他以前是掏煤窑的工头,煤窑塌方了,几十个工人就他一个爬了出来,那以后,他就发迹了。”
“金马甲呢?”
“金马甲本名万小刚,小的只知道他凶残无比,除了老财,鬼市里的人在他眼中都是鬼,连我也不知道他的底细。两天来一次鬼市,昨天来过。”
唐明沉吟了几息:“这样吧,你让老财过来,我会会他。”
“大人,老财哪里会听我的呀!”狄宝军哭丧着脸道。
“真的吗?!”唐明重重一哼。
“啊?小的知道了,我这就想办法让他过来。”狄宝军肝胆俱裂,连滚带爬出了茅坑。
…
唐明从公共厕所里走出,坐回原处,拿起黑皮书,没事儿似的继续埋头翻看。
刚刚还在怪笑议论的几个摊主全部呆若木鸡,再也不敢多看唐明一眼。鬼市的雾更浓了一分,人气也更浓了一分,雾霭重重,人影晃动,东都的夜一点都不寂寞。
唐明边看书,边把玩着手中的小铜镜。
这是一块收魔镜,下位低阶魔器,本体是长矛恶魔。主要用来招收小魔兵,可攻可守。只要默念魔咒,秒收小魔兵。若遇上大魔兵,虽收服不了,但只要在一米范围照住魔脸,也能将其定住身形0秒。一天之内可反复使用三次。他已经用了一次,还剩下两次可用。
他现在最要紧的是如何彻底控制鬼市,如何搜集到100块下品魔晶,完成杰魔使交代的第一次任务。报仇雪恨的事只能从长计议,如果真是罗娜和惠更斯家族主谋的,他更加不能轻举妄动。
要控制鬼市,必须拿下老财和金马甲,老财问题不大,但金马甲躲在帝王大厦里,要将之踩倒,必须再入大厦。到了白天,长矛恶魔就不能再唤出了,只能用收魔镜对敌,失去了这个大帮手,在高手林立的帝王大厦里,他占不到任何便宜。
当然,他可以先控制住老财,利用地主和老财二人,在鬼市里搜集魔晶。
魔晶由蕴含魔性的玉石切割而来,分下品、中品、上品、和极品。它是魔界的硬通货,如同人间的金银,可以拿来交易流通,又可以用于恶魔们修习晋级,是恶魔们的最爱。《撒旦全书》里,专门配有插图和说明,详尽地介绍了魔晶的性质和模样,以及如何将魔石切割成魔晶。(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