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我开着自己的破摩托,边木载着容智,油门拧到底,一路狂飙。
妈蛋快点啊!看这样子这篓子小不了啊!
我们去的时候方必还说他要不要跟着去,我没让他一起去,首先的话要是方必看见那个场面,我害怕他收不住自己原本的混混热血,没人命也要弄出人命来。又说要不要带上两根钢管什么的,后来想想也就算了,首先的话我们去哪儿不是去惹事儿的,我们是去捞人的,要是让在哪儿的人看到了我们带着“兵器”到了哪儿,保不齐连我们一起收拾了。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我们去的时候毕竟人多,算上宋韵文我们一拨的就四个人,算上和他玩的好的人,应该是超出两位数的,不过宋韵文说话一向贱逼的很,不知道要是真出事儿了那些酒肉朋友们保他的会有几人?但是我们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如果宋韵文这一方遭到了碾压式的打击,他们全跑了,就只剩宋韵文一个,对方要做了这不知道天高地厚满嘴喷粪的宋韵文,抛尸水库,可如果加了我们几个,对方总不可能把我们几个全部都做了啊。
最后留下了个杀手锏,我们高中离警察局也挺近的,说如果五个小时之后我们还没和方必联系,那就让他报警,手机里的Gps一直开着,以防不测。
迎风一直狂飙的时候容智一直小声骂,问候了宋韵文的祖宗十八代,妈蛋小逼孩子玩儿屁玩儿出屎了,怎么这么大的人现在就不知道个好歹呢!
边木口腔都被灌满了风,模糊不清的说:“说句老实话,男生打架这是避免不了的,可是玩儿命可就有点过了,说到底我们现在都是学生啊!做的事情还是别脱了这个框架,现在让一个文文静静的女孩儿哭成这个惨兮兮的样子,宋韵文这事儿做的倒是的确有点亏心。还有啊,要是他搞不好真死在这儿了,他爸妈怎么办啊,高一开学的时候叔叔阿姨请我们这一宿舍的人吃过饭,他俩可是好人啊,嗳,那句荀子的话怎么说来着?陆子野,你说说,我忘了。”
我一张嘴就感觉十分酸爽,如果你没试过的话那你一定要去试一下在狂飙的摩托上开口说话的感觉:“我也记不清了,妈蛋老子是理科生……说的好像是‘凭借义气自恃勇力的人,在动怒的时候,上忘了自己的君主,对于自己的本身忘了自己的安危,余下忘了自己的赡养的亲人和孩子,这种时候的人类,和禽兽没有什么差别’翻译过来说的好像是这个意思。”
容智说:“那么我们现在还去不去给这个禽兽收尸了?”
我说:“去还是要去的,说句老实话,现在宋韵文在校外玩的好像蛮开的,可是除了这傻逼之外我们大家都看得出来,人家都只是这个酒肉朋友,说句难听话,图的就只是他的钱,要是他真出了个什么一二三,愿意为他趟浑水的,许是一个都没有,要是我们现在不去捞他,他可就一点办法也没有了。说起来这小子这些年做的事儿也是浑的太过了,让他长点记性也不是什么不好的事儿。不过现在这事儿看起来闹得的确有点大,搞不好他真的没命了!再说……妈的,看到李瑶哭哭啼啼的样子我也有点不落忍,都别说了,赶快去吧。”
说起来李瑶的眼泪倒真的是让我有点心疼,你是没见过李瑶这个人,在我们这些人之中,或多或少有点自大不正常二逼二杆子,但是李瑶这个人,真真是五讲四美三热爱根正苗红好青年,多多的照顾我们,明明年纪和我们差不多,大家都是高三的学生,却象个大姐姐似得,人人都喜欢她,直觉的这么个好姑娘便宜了宋韵文真是这小子祖上积德了。
最难消受美人泪。
特别是那个美人还是个很善解人意的美人的时候。
其实在摩托上狂飙的时候,我的心里还是有着一丝丝隐秘的快感,妈的,我都不记得上次打群架是个什么时候,当时是什么感觉了!
用句不是社会人但唠社会嗑的话来说:“我不做大哥好多年!”
又拧满油门,一路狂飙,宋韵文你老小子可别死了啊!妈个鸡其实我朋友不怎么多的!
到了北庙水库的时候我们瞬间就傻逼了,我们忽略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水库这么大,我们要该怎么找?
茫然四顾,咬牙跺脚,顺着河边跑!总能找到,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跑了气喘吁吁的可还是没有见到人,脚步停下来仔细想想如果宋韵文如果出事儿被人围在一起给做了,那也肯定不是在河岸这么显眼的地方,现在去找的地方要是小树林啊之类的隐秘的地方。
要说宋韵文这小子可真是命硬,水库这里在这个时节里一般都会起雾,特别是在这个临近夜晚的时候这个现象就会就更加明显。能见度很低,可是现在的太阳公公异常的给力,这个时节了还是荷尔蒙旺盛,所以我们能够极目远看。
关于这点在以后我曾经问过妍妍,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为什么那天水库没有起雾呢?妍妍很不屑的啐了一声,接着又给我补了些地理的知识,结果我什么都没记住。
总之吧,宋韵文的约架场所要不是要不是在北庙水库,要不是在这个时候约架,他命可能就葬在这儿了。
真的就有这么严重。
我们在看到他的时候,他正在被三个人群殴,就在河边,看这样子是要把这小子打到不省人事之后直接丢到河里啊,别怪我想的阴暗,我从来不介意用最坏的恶意去揣测这些人。我们赶忙冲过去,等靠近了才发现,他们手上居然还拿着家伙!一个人拿着短短的木棍,估计是为了见面的时候藏在袖子里好隐蔽,另外两个拿着弹簧刀。我们都看清他们的时候他们居然还没发现我们,还在忘情的无私的在宋韵文身上倾泻着拳脚,看来是要收工了,看看打的差不多了,把宋韵文的头直直的按到河里。
说是一点都不害怕,我自己都不信。
害怕是害怕,人家有刀啊!搞不好要死!真会死的!妈的这瞬间我想起了海明威的《再见了武器》,还想起了塞林格《麦田里的守望者》里的那句主角的台词:“如果这世界上真的爆发了第三次世界大战,要用核武器的话,那么愿意我坐在那核武器的头顶上,嗯,我愿意的。”那个时候我多多少少也能理解这些大文豪到底想表达的是个什么感觉。刚刚一看到这场景,心里刚刚所有隐秘的欢乐全部都变得荡然无存,妈蛋暴力去死!老子现在是个彻底的和平主义者!
那么现在面临着一个选择,去还是不去?不去,我们也不是没尽到朋友的责任,我们现在一直到了这儿,可是现在事态的发展已经超出了我们的想象,妈蛋人家有家伙啊!我方又有个娘炮容智,战斗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看着他们头发染得满满的一票洗剪吹的风格,用十二指肠想都知道对方是时常打架的社会里的混子,按照这个双方估算作为前提,这样一拼,十死无生。
那么就不去吗?孟夫子不是说了‘虽千万人吾往矣’吗?不是说了‘所欲有胜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吗?要是他现在死在了我的面前,我真的这一辈子都没办法好好过。
在加上那个时候是我们这辈子最傻逼的时光,哪里管那么多?
当时的情况只有老式笔记小说里的那一句话‘说时迟那时快’来形容,心里想了很多,可是就是片刻的时光,宋韵文这老小子的鼻子都没碰到水面我们就冲了过去,边木冲过去的时候还不忘了给容智一脚,把他远远的踢开:“你别过来!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要是我们出了个什么好歹赶紧骑上摩托跑!找警察叔叔!”
容智抽搭着鼻子:“那什么……我不会骑摩托啊。”
我现在想起那一天,仍然心有余悸,正在读这本书的读者们,你们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真的千千万万不要冲上去,真的出大事儿的!其实后来想想,当时我们只要站出来对那几个黄毛阿飞吼一句,让他们知道他们做的事情已经有人看见了,那么其实也不会出什么事情。
总而言之要是三个拿着家伙的人站在你面前,可你却不是练过散打的人,那么最好还是用用脑子,能不用手就不用手。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那天我真的差点就去见马克思了,现在我还能在这儿码字给你讲故事的原因有三个,第一,军训时候教官叫我的匕首操我还没有全部还给教官,关键还是记得几个。第二,边木这老小子在这个时候运动男神经大爆发!直接carry了我,第三,那个时候的我不但傻逼而且浑,人浑胆子大,真正打起来的时候居然没害怕!
要是这两个原因少了一个,我就直接西天极乐么么哒了。
打架真的不好玩,真的。
冲上去大吼一声之后,那三个人才发现了我们,他们回头的时候明显的呆滞里一下,边木这个时候大长腿和时时运动的拉了韧带的优势,一个回旋踢就踢落了其中一个黄毛的弹簧刀,没等他反应过来边木就怒吼一声用肩膀把这老小子整个人给推出去。我没边木的大长腿和韧带,只能老老实实的一拳打在那个用棍子的黄毛肚子上,他吃痛的弯下腰,这个时候那个用刀的黄毛反应过来,往我的锁骨方向从上往下的开始运刀。
妈的军训时候那个教我们伽马术里的匕首操里的那个教官你现在在哪儿!天知道这件事过后我是多么想对你磕几个头!如果你也在看这部小说的话,希望你能知道,云南省某某市第八中学,一个你曾经教导过的学生因为你教的东西活命了啊!
说老实话其实这东西我也都忘了差不多了,只有记得一个,双手半拳直直推往上面,架住对方的匕首,然后用腿往前踹,踹开对方之后又跟上去双手左右交叉,锁住对方的手腕,或是马上就蹲下去猛扯对方的脚,把人给直接拉趴下。
说道这里,大家在军训学这些的时候真的要用点心啊!机会不多,有了的话那就要好好学啊!
我当时本能的没有想那么多,直接扑上去压住了他拿着匕首的手,他和我都在僵持,彼此都不敢松懈,他以为我会夺了他的刀去捅他,我却在害怕一松手就会看见自己的血。
妈的就是忘了那些流传很久的俗话啊!陆子野啊陆子野,既然是能够流传了那么久的话,那肯定是有道理的啊!你为什么就不好好记一下这些俗话呢!
难道当真没听说过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那个时候的我不知道的是,一根短棒,正往我的后脑勺,狠狠的砸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