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已经升老高,没有风,干旱的稻田被人马一踩,灰尘腾得老高。就如同起了一片大雾,混混沌沌竟然看不清楚了。
看着前边滚滚烟尘,所有的孔家军都惊慌地瞪大眼睛,互相推挤着。仿佛下一刻,就会有和先前那样的千万头怪兽从那片黄色中跳将出来,择人而噬。
在此之前,孔彦舟对王慎的偌大威名和赫赫战绩是很不以为然的。在他看来,女真和契丹乃是这世上最凶悍的战士,尤其是女真,那简直就是洪荒凶兽。宋人和他们比起来,真的是很弱,区区几骑女真人就敢撵着千余宋军打。
王慎当初在建康的时候手头只有一营人马,就敢夸言击退耶律马五,阵斩率领五百拐子马的完颜拔离速,牛皮也不是这样吹的。
后来,听说王慎是杜充那个混帐东西的门人。而且,他的妻弟还娶了杜家的女子,孔彦舟这才恍然大悟——看来,那些所谓的功劳应该是别人立下的,杜充为了提携他这个亲信,把所有的功绩都帮他夺了去——这个好运的,遇到贵人的小子啊!
拿下蕲州之后,见王慎躲在黄冈城里不敢出来,又是言辞谦恭的求和,又是联姻,孔彦舟对他的轻视之心更甚。
但在此刻,见到王慎骑兵的厉害,他这才愕然发现自己遇到了一个不压于女真和契丹的敌人。是的,这些骑手的骑术实在是太高明了,简直就是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蒙古人。
老子却是被他给骗了,还骗得这么惨。
先前还夸张乱吼乱叫的孔贤却安静下来,就那么若有所思地看着前方,仿佛要把远处的烟尘看穿。
这小子,倒是有点静气。
孔彦舟忍不住喝道:“你在看什么?”
被父亲一声呵斥,孔贤身子一抖,颤声道:“爹爹,爹爹,儿子只是觉得,这部队已经乱了,说不好王道思的骑兵马上就要回头冲过来,来再一次,咱们只怕就要溃了。”
“言之有理。”孔彦舟立即下令:“督战队维持一下,把刚才遇敌不前自乱阵脚的人都给老子砍了。”
“啊,爹爹,不要啊!”
“军主,军主,大战中,怎么能杀士卒?”众人都是大惊,孔彦舟嗜杀,这一动起刀来,不知道有多少弟兄要人头落地。
大伙儿许久没有领到军饷,这次出阵又没有犒赏钱,早已经是满腹怨气,正该好生安抚。再动刀,这不是叫大家心冷吗?
而且,士卒们一路转战来蕲黄,又多是沾亲带故,贸然动刀,怕就怕将来部队要哗动,这兵就不好带了。
治兵带兵,讲究的是恩威并重。光有威,却不结恩义,谁肯替你卖命?
“杀,少废话,不然连你们一起砍!”孔彦舟铁青着脸连连下令。
刀光闪烁,刹那间,超过十个都头,几十个什将和步卒人头滚滚落地,大阵混乱的右翼才算安稳了些。
孔彦舟心中突然有些庆幸:方才还好姓王的骑兵不多,且都是轻骑。若他再多几百白梃具装重骑,沿着崩溃的右翼冲来,这一仗也不用打了。
骑兵,骑兵,王慎手下那些四条腿的畜生直他娘恼人,得想个办法把他们给破了。
又环顾四周帅旗下的那群军士,他心中一动:“你们都上马,等下随我一起出动,老子要给王慎一点颜色瞧瞧。孔贤,你也随我厮杀!”
孔彦舟虽然没有骑兵,可好歹也是一支三万人规模大军的统帅。船烂还有三斤钉,军中尚有良马百匹配发个各军军官,自己手下的贴身护卫也都有马。
仓促之间,也能聚拢一队骑军,如果用在关键时刻,必有奇效。
“啊,爹爹……”孔贤吓得面上变色。
“怎么,没种的东西?”
“父亲,孩儿先前受了你一脚,心口疼得厉害,使不上劲。”孔贤剃得光秃秃的脑袋上全是汗水,也不知道是紧张还是畏惧。
“少他娘废话,你心口早不疼晚不疼,这个时候疼。休要多少,否则砍了你的脑袋震慑全军。”孔彦舟狞笑着一把将儿子扯到跟前来,大声对身边众人道:“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等下我的独子孔贤当冲杀在前,你等只需用命杀敌就是了。”
“是。”众人这才应了一声。
太阳很大,晒在头皮上火辣辣地疼,可孔贤心中却阵阵发凉。
“直他老娘,王慎,等下就让你看看爷爷真正的厉害,别以为骑着四条腿的畜生就能在某面前为所欲为?”孔彦舟狠狠地朝前吐出一口绿色的脓痰。吐到一个士兵的头盔上,又粘稠地挂下来。
……
“如何?”此刻,王慎和五百骑兵已经奔回中军大旗处,他放声大笑。
众踏白也哈哈大笑:“孔彦舟,废物一个,军使战法,我等服了!”
“下地,让马儿歇口气。”王慎跳下地,大声命令:“你们也换上重铠长枪,马上又是一场血战。”
“是!”众人纷纷接过马夫扛来的铠甲包子,在他们的帮助下飞快地朝身上套着复杂的扎甲。
就连战马上上也披上了一张大毯,作了简单的防护。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一支轻骑算是摇身一变变成了猴版的具装骑。
没办法,手头资源只有这么多,骑兵不但要担任骚扰地阵的任务,还的负责冲阵。
只有等以后积蓄了足够的战马,才能分为轻骑和重骑两个兵种。但骑兵还得先在战场上磨练出来,宁可人等装备,不能让装备等人。
骑兵的人马虽然不多,却是个吃钱的怪物。平日的训练和养护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一个骑兵有一轻一重两套铠甲,有长矛、短斧、马刀、神臂弓、骨朵、链锤。即便上了战场,也需要随身带着两个马夫。
此刻,士兵们都忙碌起来了。有人在穿铠甲,有人抓紧时间望嘴巴里填食物,有人则给打开皮囊给已经跑得浑身是汗的战马补水。
战马这种战略物资非常金贵,就是个水葫芦,冲锋之后需要饮大量的干净水。否则,就会得肠梗阻。另外,骑兵们都是精壮汉子,剧烈运动之后,饿得也非常快。
这次出军,秦斯昭也被王慎带了过来。
小家伙毫无畏惧之色,立即跑上前来接过王慎战马的马缰拖到一边,卸了鞍子,装在另外一匹备用马匹上:“父亲,请换马。”
“好。”
“紧一点,再紧一点。”身边,一个瘦小如同猕孙的骑兵对马夫大声吼着。
那马夫两只手拽着铠甲上的皮带,呲牙用力:“方虞侯,你实在太瘦了,这铠甲的尺寸不对,根本紧不了呀!”
没错,这人正是方我荣,今天是他的初阵。
王慎看得好笑,走上前去,接过皮带,伸脚在他背心上一蹬,终于勒紧了铠甲:“方我荣,如何?”
“见过军使,属下不明白。”
王慎:“第一次上阵,感觉怎么样?”
“军使无需担心,这也不是属下第一次和人厮杀,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末将心志坚定,不会有丝毫的怜悯。”
“好,等下估计要冲阵,会有死伤,不要怕,跟着大队走就是了。”
“愿为军使效死!”方我荣高声道。
今天是他第一次上阵,这个书生却丝毫没有畏惧之心,骑在起伏的马背上,看着如怒涛汹涌的骑兵大阵,他心中反涌起了一股文艺青年特有的豪迈之情。
真是浪漫啊,这才是属于男人的浪漫。请君且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老郭。”
“主人有何吩咐?”
王慎指了指远处的方我荣:“这个方我荣严格说起来今天是他的第一战,你看好他。”
老郭如何知道王慎对于军中能读书识字的军官和士卒都非常看重,如方我荣这种勇气过人的新丁更是当成宝贝疙瘩,就道:“主人放心,小人会看好他的。”
“去把岳云喊来……不,让呼延通过来。”王慎心意一动:“命呼延通把指挥权暂时交给副将。”
不片刻,呼延通就骑马从前军阵里奔至中军帅旗下:“军使,你喊末将做甚?”
王慎朝他看了一眼,忍不住点了点头:“好一员猛将,等下可愿做我护卫,随某一道骑兵冲阵?”
只见,呼延通一身沉重的镔铁战甲,头盔和甲叶子上还涂了桐油,看起来亮光闪闪,简直就是一只巨型天牛。他手中提着一柄长长大枪,背上还别着一把铁鞭。如果没猜错,这一套装备应该是呼延家祖上传下来的。
听到王慎让自己和他一起冲阵,呼延通大喜:“自然愿意!”说句实在话,他之所以能够做泗州军的前军领军大将,主要是因为本身职位就高,而且王慎有看到他是忠良之后的份儿上。其实,前军的将士并不心服。
泗州军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军中的将官都必须是从战场上打出来的。经历过几场血战之后,部队的军官牺牲极大,可说得换了一小半。如今泗州军中的军官们,且不说都头以上,即便是下面的什将、队长,谁手上没沾过敌人的血?
呼延通本就是个性格暴躁之人,如何见得手下的士卒对自己一脸不以为然的表情,也急欲在战场上立下功勋,叫别人看看咱呼延通究竟是不是一条好汉。对于这场战斗,他是盼望已久了。
如今要跟随王军使冲阵,他如何不肯。
“好,等下就看你的了,跟紧我,别叫某失望。”
说罢,王慎翻身上马,大声对手下喊道:“大家已经歇够了,走,再杀一阵!”
五百骑兵再次发动,这一次大家都换上了重铠,马蹄声比起先前更要铿锵几份。
轰隆的闷雷声又回荡在旷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