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日记篇2 我想忘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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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依然爱着你

是否一人颠沛流离

让我哭泣的人是你

让我微笑的人是你

我依然会相信

你还是原来那个你

让我心动的人是你

让我死心的人是你

(二)

今天,我做了最后一件任性的事。我找他聊天,最后一次。我问他,可还记得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

他说,他的回忆从来都与我无关,请我不要在这样,不然他就要删好友。

我本就是抱着问问的态度去的,我希望他能回答我。

可是,我依旧是被狠狠打了脸。果然,在他的人生当中,我确实是连叫做过客都不能形容的尴尬境地的人。

晚上跑步时下了一场大雨,倾盆形容不足为过。

我淋了一场雨,任由它打在我的发间,额间,脸上,颈间………任何它能畅通无阻的地方,或是周周转转还是能走的地方,它都去过了。

初春的雨,下得如此大还是不多见。凛冽的寒意刺透四肢百骸,冷得我发颤,我还是毫无退缩之意。

我想,我是不是太坏了?明知道他有女朋友了,还是不想放弃,还是想等下去,我期盼最后和他在一起的人是我。

我想,我真的太坏了,我本是最讨厌这种人了。

可是,这夜,我该死心了。

八年的兜兜转转,我还是回到原地,诚如当初与他还没有见面一般。

我忽然热爱生活了。

我不想做一个别人讨厌的人,我不想只为一个人而活了。

我要做我自己。

这么多年,我浑浑噩噩,战战兢兢,如临深渊,我从未做过自己。

我只是,因为他,狠狠地堕入深渊。

我虽不嫉妒别人,可我狭隘;我虽然不乐于助人,可我冷冷旁观;我虽不落于人后,可我随波逐流,不求上进……

我失去自己很多年了。

我原以为,悄悄将自己藏起来,就可以万事大吉。可是,人总归是往前头走的。

好的爱情能让人砥砺奋进,而坏的爱情,只会无端毁了一个人。无比可笑的是,这都不算爱情,这只我的一厢情愿。

(三)

我曾经以为,为一个人男人折磨自己,生不如死地生下一个孩子是多么的不值当。

直到如今我看到这一幕:一个孩子的父亲正在耐心地指导着孩子放风筝,而他的母亲也在一旁开心地说着一些协助的话,脸上是我从未见过的惊奇的笑容。

而孩子的父亲也同孩童一般笑着,孩子跌跌撞撞地跑着却一脸稚童天真无忧的笑靥时,我知道我错了。

为所爱的男人生下一个孩子,当新生命降临世间的那一刻,那该是多么的幸福。

那是爱情的纪念品啊!

你可以看着与他的孩子一天天长大,逐渐长成你期盼的模样,成为你与他爱情的见证,那该是多么神圣的事情。

原来很多东西,不应该用疼痛和值不值丈量。只是因为喜欢,因为爱情。

只是因为,爱他。

想要留下什么东西,来感受你们之间爱情的深度。而孩子,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那一刻,我是多么地期望,如果我与我最忘不了的那个人生下一个孩子,也许,一切又都有了不同。

(四)

今早,8点我就起床了,一二节没课,我要跑到很远的地方办点事。

遇到的人有些很凶恶,有些时候又很和蔼。有时候我很讨厌他们,有时候却又觉得我不该这样。

回到寝室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睡了一个午觉后,我昏昏欲睡地爬起来,准备去上课。

今天的天气真的是格外闷热了。

即便温度并没有多高,却热得极是厉害。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

路上还没有多少人。

过了马路后,前面却迎来一堆人,前前后后几十个人吧。

我低着头撩了撩头发,顶着有些睁不开的眼,还有脑中还未完全清醒的意识,假装淡定地一一从他们身旁走过。

太阳是那么火辣,我感觉全身都被炽烤。我想,我是该讨厌死这天气的。

路边绿树成荫,我尽量躲进树荫里,不要被太阳看到。脚下的路也发着脾气,滚烫地烤着我的脚。

刚才过来时,我看到篮球场上无数飞健的身影,充满着青春朝气。

不像我,俨然对生命失去了热情。

我也看到盛开的槐花落得满地都是。

美丽的东西都会让人心驰神往。因为它落在地上,我不免感叹,却无法为它做什么。

思绪转回来,我快要走到教室了。面前忽然有一阵微风吹过,带去了我的不耐。

我忽然记起,以前的某个时候,这种场景,你还在,我们还在。

我忽然笑了。

我觉得,你依旧还存在。

是的,我假装你还在。

(五)

我以为我足够自制冷静,可每当想起你,便会有一种无力感。我顿时觉得,世界都是阴暗,世界都是黑夜。

今日我荒废度日,我想,何必如此苦闷地折磨自己呢?

得过且过吧!

可事实是,得过且过的同时我放不了自己。我在想,没有你我已经活了那么多年,没有什么是无法忘记和割舍的。

只是,每当想起你,我真的会心如刀绞。

我以为我可以控制住我自己的眼泪,可我错了。总归会在不经意间听到一首歌,总归会在那么多个瞬间,总归会在猝不及防时,脑中蓦然都是你。

我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将这种情绪剥离。

古人都说相思成疾,我也害怕,终有一日,我会郁郁而终。

该怎么样做呢?我也不知道。

只有你,能让我这般,也只有你了。我想,我真的是魔怔了。

(六)

我看了学院的共庆五四周年的合唱比赛。

参赛的他们统一着装白色的衬衫,脸上洋溢着对生命的向往。

我依稀记起了,曾经我也无数次站在那舞台上,浇洒青春热血,歌尽人生风流。

那都是我青春永远的回忆。

可惜,自从我遇到你后,我就再也没有勇气站上那个舞台了。

我彻底封闭了自己。

我不想参与人与人之间的高谈阔论,我再也不想参加各种活动,我再也不会想要去管与自己无关的事。

我成为彻彻底底装在套子里的人。

笑颜与快乐对我而言,多么奢侈。

初中最后一次上台,还是因为有他参加。

大二那年开始竞选篮球协会外联部部长还是因为他。

深思了好久好久,我也想,我不该如此,我想变优秀,我不想不合群。

因为我深知,一个人是多么痛哭和寂寞,孤单与不甘。

虽说最终的结果并非像想象中那般全尽人意,只是,多少还是有用一些的。

我的青春,从遇见他开始,从我喜欢上他终止。

当写下这篇日记时,我正感叹,缘分这东西妙不可言,可它对我,也是孽缘。

没有了青春活力的人固然是行尸走肉的,但它同时也会在你涅槃新生后,成为你坚强的后盾。

纵然你要比别人痛苦万分,可于此带来的,是更大的成长与进步。只是你当时身在局中,尚不清楚它对你的用处。

我只是想,告诉所有不愿意伸出头去看自己的人,能尽量克服自己的心魔,做些不留遗憾的事。

因为你的青春,是个人所有权。没有人会因为你的失去而为你承担所有或好或坏的结果。

爱你的人会陪着你们一起承担,但他们只是陪你,并不能代替你。

记得,在合适的时光里,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活出真正的自己。

(七)

刚落笔时,看了看日期,才恍然记起明日是一个特别的日子。

我脑海中闪现的句子:

你和你的那个她是不是很幸福?你们是不是要在这样的一个日子里度过许许多多难忘以致铭记于心的瞬间?

思及此,我又不争气地红了眼。

是的,遇到你的事,我从来没有控制住自己。只是,这次的情绪较之以往,我进步了好多。

我已经能够在我试图开心的日子里忽视你了。

尽管有那么多个我无法控制的时刻,你的模样,喜欢你的感觉从我的右脑一闪而过。

可是,我真的在努力忘记你。明知道得不到的东西,就不要一味地执着。明知忘记是个要命的举动,我还是要做。

今夜我去跑了步。

学校的夜晚没有白天那么炎热。清凉的风拂过面颊,凉爽了汗洒衣襟的燥热。

我知道,我不是一个爱跑步的人。因为跑步不仅浪费时间,而且,我还发现,每当跑步的时候,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你。

跑步真是个神奇的事情。

当我戴上耳机一个人静静地在昏暗夜晚里奔跑的时候,我觉得内心是真的自由宁静。

可恰恰这时候,我就会响起那些如烟过往,少女心事,年少懵懂无知,痴心错付。

谁又能控制住自己的心呢?更何况,那时真的太天真单纯,太年少脆弱。

喜欢一个人,就是要以他为尊,凡事因他而起,因他而落。

我也想不通,我见过不少浅薄少男少女,他们对待情事,不似这般忠贞无二。

他们的喜欢,是可以建立在很多东西身上。

而我向来心高气傲。

喜欢一人,不因他外貌容颜多么出挑,不论他家世背景如何显赫,不讲他是否如别人说的那么一般。

我就是喜欢他。

也许是我太过较真,可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喜欢就是纯粹的喜欢,喜欢一个人就是非他不可,喜欢一个人就是,一辈子的执念。

我站在三十多米的高台上,田径场的边缘,望着下面还在打篮球的人激情四射,耳中放着初中班级里同学们常放的《虹之间》。

跑步时,我就听的这首歌。

与室友一起跑步的感觉远远没有我自己独自一人飞翔的畅快。

这么多年了,我还是讨厌太多人离我太近。

我觉得我喜欢的还是更多自己的独立空间。

也许,这就是别人所说的个性。

心中映着这首歌里的歌词:

雨后的天空重又出现彩虹

天使的恩惠亲吻着世间万众

不再追问你为何不能停留

放下了执念微笑现在

俞远啊,总有一日,我会成功忘了你。

(八)

我不该再想起你。

听了这场心理讲座,我觉得我已经病入膏肓。

我又为自己曾经所遭受的一切大哭不止。

背着所有身边的人,听着讲座,将头瞥向窗外,无声哭泣。

我害怕她们发现,又害怕自己停不下来。

心理老师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如果你眼里都是仇恨,那一定是高危人群。

我清晰地记起,那时所有见到我的人,都迅速歪头假装没有看见。我想,他们是在害怕我吧!

(九)

今天天气十分好,我准备去参加化学竞赛决赛的抽签。我也没想到我会进入决赛。意料之外的东西太少,总是太过在意。

余晖盛下,校园景色实在是美好。条理板砖铺路,绿树成荫,路间精致林路花草装饰,空气清新,环境优美。

人们懒散走在路上,或单或双,却都是一成的幸福和微笑。

唯独我,没有多大生气。

熟人打招呼也只是淡淡一答,没多大差别。因为我独自听歌走在盛世美好的世界里,是不会让自己走出的。

那个世界太过梦幻,只有自己,只有想象,令人沉醉。

我姑且无意瞥了瞥时间。几乎快到八年了,我发现,我不思念你的时间却最多只能控制在15天。

一年算365天,总共算八年,365×8=2920天,2920÷15≈194.67次。

大略说来,按这种推算,我要控制自己至少195次才能将这喜欢冲净。可我深知,变数只在一息之间。我又怎断定,一切按计划实行?

(十)

我在梦到你的无可自拔中惊醒。醒来后,是前所未有的疲惫,四肢无力,头昏脑涨,像经历过无数生死磨难。

我还清清楚楚地记得,梦里,她们说你身边的人都不适合你。

你回来了,回来找我了。

你对我说,“我发现,兜兜转转,我喜欢的人,是你,我想和你在一起。”

那是我盼了无数个年头想要的答案,我义无反顾地和你在一起了。

不计后果,不计你是否骗我。

哪怕这是一个梦,我也这么无畏。我想,我该怎么忘了你呢?我又忍不住哭了一场。

你在我生命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我却是你命中可有可无的过客。

多情的人总是会被无情的人伤得彻底,连机会都不留的那种,痛不欲生。

(十一)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

(十二)

说是要忘了他。那在这里抄着作业哭的人又是谁?

(十三)

小雨淅沥,我站在雨中,记起那次去给人送亲时,我以为要出车祸,又再次加了你。

那天的天气太好了,晴空万里,无云遮盖。我走到林间小路上,听着《流星不下雨》,边哭边看着我们的聊天记录。

每一句都是我仔细斟酌,怕让你觉得我这人不如何,差强人意。可不爱就是不爱,饶是我给了命,也换不回什么。

(十四)

今日上体育课,乒乓球考试。考完的时候,我看到老师记录表上的C等级,那顿时刺伤了我的眼睛。

别的同学几乎都是B和A,而我的却是另一层次。我十分不满和疑惑,问了她,她淡淡答道,“姿势不好!”

我被她这话打击到了。

我认为,以我的水平,不可能是C。

第一次腆着脸鼓着勇气央求她让我重考一次。

毕竟每个人都有三次机会,而我只用了一次机会。她却言之凿凿说是板数到了,不可能再考。

直到我等着所有人考完之后,期间磨了三四次,她还是不同意。

回去寝室的路上,我心里一直难受。我心里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我无法接受她只是告诉我姿势不好就挡了我所有的自信心。

原本,我对其他东西,例如成绩这一类,不太感兴趣。

可是,单单这一次,我倔强成这样,虽然最后也无用。

后来,我才明白,曾经是因为你,我才喜欢上乒乓球。我不能容忍与你有关的东西冠上“我不行”的标签。

一旦遇到你的事情,我就别扭做作得要命。

诚如喜欢你这十多年,我容不得别人说你的坏话,我容不得别人叫我放弃你。

(十五)

快要考试了,课程也差不多结束。今天的天气特别的好,与那时我们在一起玩耍的情景一般无二。

我在田径场上走了三个多小时——今日不适合剧烈运动。时至今日,我再想起你,并没有当初的波动。

时间是最好的良药,但我会尽最大的努力,做到对你的感情收放自如。

我想忘记你,因为这份喜欢真的太沉重,超过我的承受范围。

我还是无法做到与别人太过亲近,可我能克制自己的心了。

我能在屏蔽和漠视中活在自己的世界,我能在眼睁睁地看到那些不喜欢的眼神和动作,还能保持情绪无波。

我是真正地理解到,只有自己站起来后,这个世界才真正属于你。

每个人都是世间独一无二的珍品,别人的厌恶与否不该是你自卑和堕落的借口。

他们会排斥你,讨厌你,敲打你,甚至中伤你,毁了你,你都不应该放弃信心。

没有人会为你而活。

你背负的是,爱你的人对你殷切的期盼,以及对你未来更加光明闪耀的祝福。

他们才是你应该放在心里引起重视的人。

旁的人远不相干。

永远要朝向阳光,即便这世界给你的,都是无尽的黑暗。

要相信,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总有一天,你还是会遇见光明。

你要明白的是,如果你是黑暗,当光明来临的时候,你便逃无可逃了。

今日天气太过美好,而我,终是向阳光走近了。

(十六)

阳光离我越来越近,可是在那些不经意的瞬间,一想起他,我总会热泪盈眶,控制不住内心激起的情绪交织。

怎么样才算喜欢一个人呢?可能就是这种吧,喜欢了突破自己靠近去了,被拒绝后从而对所有的一切都不太兴趣了。

就像是,所有附在感情上的经历都变成了一场噩梦,因此,在后来遇到某些人,再也不敢付出心意了吧?

我看着窗外的天空,很美。工作很累,忙里偷闲,也要写下这篇日记,可能是因为时间太久了吧!

十多年的光景,耗去了所有的好时光,也说不清楚自己真实的感受了。

就等着,时光继续再变,我们再变,希望,一切会如我所愿。

穷极一生想要忘记的人,皆是他们内心曾经唯一执着的光啊!

因为喜欢到情深刻骨,所以我会盼着你好,盼着你安乐永宁,直到与我相遇的那一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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