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意外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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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令令因为那天惹恼了歌丘沮丧了好一阵,冉黎开导他说,跟女孩子相处并不是在做一道解答题,一步错步步错;而是在做一道论述题,就算有做错的地方,只要后面补救回来就可以了,所以下次好好表现就行了。

经她一开导,卢令令的情绪总算好转过来,热情地投入见习调酒师的生涯。

调酒这份工作,不光要记忆力好,关键是要熟悉酒性,冉黎一一讲解八大基酒的特性,基酒和基酒之间存在着微妙的相生相克,哪种酒和哪种酒能搭配,要培养出一份直感,卢令令学习完基础课程,说了一句十分中肯的话,“啊,我明白了,酒和酒就好像人一样,对脾气的人才能处得来,不对脾气就会打架。”

类似的话,著名品酒师比尔·卡萨马奥也曾说过。

冉黎站在吧台旁边的小门里,看卢令令正在热情招呼一个客人,不禁露出欣慰的笑容,短短几天,他已经有模有样了,这小子真是可塑之材。

这里干活的伙计都是活了几百年的同类,有些曾经是啸聚山林的不法分子,喝最烈的酒、玩最利的刀、杀最狠的人就是他们的真实写照。

叫他们当酒保,面带微笑地招待客人,简直比叫他们去死还难,所以酒吧草创之初,冉黎只好亲自上阵,翻各种鸡尾酒的书,去别的酒吧卧底,硬着头皮把门面撑起来。

此时正是下午,客人比较稀少,冉黎索性将这个时段交给卢令令,权当实习。

那位客人品尝了一口鸡尾酒,称赞一句,“嗯,怎么调得这么好喝的,比起黎姐也不遑多让啊,有什么窍门没有?”

“哈哈。”卢令令搔着脑袋傻笑,“其实第一次黎姐要我调这种鸡尾酒我是拒绝的,因为,你不能让我调,我就马上去调,我要尝一下,因为我不愿意调完了以后再加一些香料进去,酒“咣”一下,很香、很甜,这样客人出来一定会骂我,根本没有这样的鸡尾酒。后来我也经过证实这个鸡尾酒确实是地道的,我尝了大概一星期左右,感觉还不错,后来我在调的时候也坚持不要加香料,因为我要让客人看到,我喝完之后是这个样子,你们喝完之后也会是这个样子!”

冉黎扶额苦叹,就是爱胡说八道的毛病改不了,无论生熟,这小子跟谁都能口无遮拦,当酒保,她一再强调,要高冷!

客人被这番话逗得大笑,喝完一杯,又点了一杯“玛格利特”,冉黎颇感兴趣地继续观察,卢令令目前只学会了伏特加、威士忌、琴酒三种基酒衍生的鸡尾酒调法,“玛格利特”的基酒是龙舌兰,他还没学。

只见卢令令郑定自若地说了一声“好的,请稍等”,然后装模作样地去取酒,突然捂着肚子,“哎哟,我肚子疼,失赔一下!”

一溜烟跑过来,看见冉黎在,“黎姐,帮我顶上!”

“你还真有办法!”冉黎无奈地叹息,过去帮了他一把。

送走客人后,卢令令在门里探头探脑价张望,冉黎勾勾手指,“过来,我给你找本酒吧圣经,你自己琢磨一下,抽空自己调来喝一喝。”

冉黎带他来到自己的房间,在书架上找来找去,各种书被扔得满屋子飞,一本很厚的书掉在卢令令脚边,他拾起来一看,上面已经蒙了一层灰,用袖子抚去,三个大字格外醒目——“名妖录”。

他信手翻了翻,这本书的纸质很差,就像寻常可见的地摊货盗版书,作者叫木兰非。

“这是啥?”卢令令问。

“那个?是一本三俗玄幻小说,作者是个立志当作家的小妖,因为是酒吧的熟客,就送了我一本,挺没劲的,我看了两章就扔那了……咦,我的酒吧圣经放哪去了。”

同类写的小说啊,卢令令颇感兴趣地翻开,扉页上写着一句很装B的话,“你所看到的世界远非它真实的模样,对于妖,你又了解多少。”

“借我看看吧。”

“送你了,看完替我扔了。”冉黎动动手指,地上的书一本本飞起来,自动排进书架,没找到那本调酒大全,只好作罢。

卢令令有点心疼这个作者,写这么厚一本书,再怎么不好看也是付诸了心血和时间的,却被人当成垃圾。

这天晚上打工结束,他躺在自己简陋的小房间里翻这本书看。

小说主人公叫作筱飞,一个毫无特色的三无少年,因母亲病重借了高利贷,被讨债的流氓暴打,之后又被抓到东南亚给有钱人当男宠(此处省略二十页不堪入目的描写),逃出来之后钻进一艘货轮回国,发誓要报仇,结果又被流氓暴打,辗转住进医院。

前二十章净是这些三俗无聊的情节,不过作者的叙述功底还是可圈可点的,念在这一点上,他耐着性子继续阅读下去。

筱飞住院期间,无意中听见一场见不得的光的交易,被医生威胁,并且给他注射了会变白痴的针,然后被送进精神病院,被一帮老变态凌辱(此处省略三十页不堪入目的描写),在接受电疗的时候,他突然清醒过来,再次逃跑。

“这是什么鬼!”他愤然抛书,想想还是捡起来,已经吃了这么一大坨翔,不在乎多来一口,说不定后面有劲爆内容。

他继续往下看,主人公的好运终于降临了,一位神秘西装男给了他一个信封,里面有一笔钱和一个地址,西装男告诉他去那个地方,他将会改变自己的人生。主人公兴高采烈地去了,结果那是个传销组织……

“靠,坑爹啊!”

他把书扔到地上跺两脚,真想把作者揪出来暴打一顿。

百无聊赖地躺了一会,既没手机可玩,也没有电脑,想一想还是把书捡起来,心想老子再给你一次机会好了。

直接跳过传销组织那冗长的一段,大概全书进展到三分之一的时候,主人公才捡到一颗魔法球,能够随心所欲地召唤历史上的名妖,这剧情比八十岁老太婆的高潮还慢热,槽点比天大。

筱飞第一次召唤出来的名妖是孙悟空,这里有一段孙悟空的介绍——

“真实的孙悟空:两界山的小妖,原本是山贼的养子,无意中被卷入一场山贼内讧,后来被一个唐朝和尚救出,便护送他去天竺取经,唐僧去世之后,孙悟空不知所踪。后世流传的关于他的故事,多半出自剧作家和小说家的想象,真实的孙悟空既没有大闹过天宫,也没有成为斗战胜佛,他仅仅是个平凡的妖,不过他确实有件棍形态的妖兵,具有不可摧毁的属性。按照一些千年老妖的说法,孙悟空的妖技是种十分强力的转换技,可以将一切物体变成一切物体,这似乎正是七十二变的渊源。”

这段风格和恶烂剧情完全不一致的严谨描述让卢令令眼前一亮,难道说,孙悟空真的存在过吗?

他之前也试过变身孙悟空,但变出来的却是86版西游记里六小龄童扮演的,连毛都是粘上去的。

经过自己这段时间的摸索,他发现“逆魔兔仙”的变身是建立在概念基础上的,见过的人没问题,百分之百可以变出来;没见过的人呢,比如贝多芬,以前为了应付暑假阅读任务读过贝多芬传,所以也可以变出来。

一言以蔽之,只要自己脑海中存有概念的人,就可以变出来。

而这段介绍,让他对孙悟空产生了非常细致的概念印象,于是乎,卢令令激动地将书丢在一旁,双手结印,发动妖技,手指颤抖地将“兔子”两字擦掉,写上那位绝世妖王的名字——孙悟空!

妖技发动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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