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意外收获
两天后,马匪老巢所在地。秋雨正在做着祭祀,谁也想不到的是他居然是在为死去的马匪烧纸钱。这里是一个纯粹的小山坳,跟交易时的那个山坳差不多大,但是周围的小土山更多,更加的隐蔽。
两天前,在巴布图的带领下秋雨一行人来到这里,天风、天虎等人偷袭了马匪的留守人员。此次马匪是倾巢而出,留下的都是老弱病残或者负责杂物的后勤,没有什么战斗力,几乎是没有任何损伤秋雨就占领了马匪老巢。那些汽车也被分批运了回来。
在这里的收获大大出乎秋雨的等人的预料,这里的物资极多,吃的、用的、武器、车辆,其价值比飞天会的家当还要富裕的多。尤其是看到那众多的枪械,各种手枪、冲锋枪、手雷、火箭筒……令秋雨感到十分的庆幸,如果不是在边境附近交易,马匪不敢动用枪械,仅凭这里库存的枪械大概只需要十个人就完全可以将他们全部消灭。
巴布图没有欺骗秋雨,在他的指引下,他们找到了阿喇尼和纳赫的藏宝地。那是一个小地窖,上边有草皮作为伪装,如果没有知情者告诉,即使你从上边走过去,也难以发觉,令众人感叹阿喇尼和纳赫伪装的本事真是不简单。然而让大家更惊讶的事还在后面,当巴布图打开地窖时,所有人都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地窖里边满是黄金和珠宝,金条、元宝、珍珠、玛瑙、翡翠、古董,五光十色,令人眼花缭乱。手拿着那沉甸甸的金条,秋雨或许还可以估算出它的价值,但是那些珠宝他就不知道如何估算了,毕竟他可不是珠宝商,不了解行情,甚至于不知道那些是不是真的。
所有的人都欣赏着这从未见过的美丽奇景,即使他们都是见过世面的,但也没有看到过如此多的珠宝、黄金放在一处,离他们是如此的近,如此的真实。
“三位女孩子每人可以拿一件自己喜欢的作为礼物,其他的封存。”这是秋雨的命令。不是秋雨偏心,他的解释是女人对珠宝有着天生的偏爱,而那不属于男人,男人应该有的是烈酒和砍刀,当然现在还有枪械。飞天会众人现在可是全副武装,战斗力的武器配置远胜过一般的军人。看着三个女孩子欢天喜地地挑选自己钟爱的宝贝,其他人只能往肚里悄悄咽口水。眼红?没用!只能一边儿瞅着!
封存了这些黄金和珠宝,秋雨心中大喜,他预计这些东西卖掉怎么也能过千万了。当然令他最看重的还不是这个,而是那些军火。那可是在国内很少见的东西,很多秋雨都不认识,还是阿齐南一一向他作了介绍,大都是俄罗斯生产的,而且都是适合军队作战用的,杀伤力巨大的,不是普通帮会火拼用得上的。当然,如果到了生死关头,秋雨也不介意使用它们,他可不是死板的家伙。活下去,才可以谈其他问题;死了,那就说什么也没有用了。秋雨才不会相信到阎王那里还有道理可讲。
第二天,秋雨带着众人为飞天会牺牲的兄弟做了一场祭祀。这是黑道的传统,当然指的是华人的黑道,至于西方黑道有没有这样的习惯,大家就不知道了。祭奠为社团而牺牲的兄弟,其实就是对死者的一种纪念,警示活着的人不要忘记他们,更多的是要让活着的人知道他们为社团的付出没有人忘记,为社团流的血也没有白流,从而激励他们更加安心,拼命地、不遗余力为社团打拼。
祭祀完毕,等众人散去,秋雨又单独祭奠了马匪。烧完简易的纸钱,秋雨掏出一支烟点燃,默默地吸着烟,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晓雪,你来了。”听到身后的脚步声,秋雨头也没回,就知道来的人是晓雪。
“你怎么知道是我?”晓雪惊诧地问。
“听你的走步声就知道了。”
“我走步的声音有什么不同吗?”晓雪还真没有听谁说过她走步的声音与别人不一样。
“很简单!首先,你走步的声音很轻,应该是个女孩子,这里只有你和晓霜、晓雨。其次,晓霜是不会这样悄悄地走路,晓雨是个白领丽人型的,有着职业女性特有的习惯和气息。既然不是她们,那么肯定就是你了。”秋雨分析的条条是道。
“想不你的心还挺细的,把晓霜她们研究的那么细致。”
“岂止是她们,我也研究过你。”秋雨的反应多快,马上就感觉到晓雪的话里带着一丝醋意。
“那我是什么样的?”晓雪心中一喜,脸上透出了一层浅浅的红晕。
“你嘛,尽管生长在飞天会这样的黑帮中,却完全具有中华传统女性的那种美,娴静、善良、智慧,是我最欣赏的一种美女。”
“油嘴滑舌!刚才还看到你一脸严肃的样子,以为你有什么事不开心,刚刚才说了几句话,你就又变得像个小无赖。”晓雪嘴上斥责着秋雨,但是脸上却掩饰不住心中的喜悦。
“我是实话实说,你不信就算了。这年头,说实话也是件难事啊!”秋雨佯装失望。
“刚才你在干什么?不是已经祭奠过兄弟们了吗?”晓雪转变了话题。
“我在祭奠死去的马匪。”秋雨淡淡地回答。
“为什么?”晓雪十分惊讶。
“不为什么。死者为大,祭奠一下也算不了什么,他们也算是同道。”
“那你为什么还要杀死他们?”晓雪很不解。
“这就是江湖,我不杀死他们,他们就会杀了我,我还不想死,所以只能杀了他们。”秋雨语气始终那么平淡。
“那些受伤没有死的,对你已经没有了威胁,干嘛还要杀死他们?”
“晓雪,你真善良。这一战,我们重伤的人很多,连我们自己的兄弟都照顾不过来,哪里还有能力就那些重伤的马匪。留他们在那里,也只能是等死,还不如送他们一程,免得他们多受罪。我是在帮他们解脱,是在做善事。”秋雨的理由还真多。
“你厉害,死人也能让你说活了,明明杀了人家,却说是做好事,真不懂你到底是怎么想的。”晓雪的确不懂。对她来讲秋雨是个看不透的人,与她们姐妹闲扯的时候,就像一个贫嘴的大男孩,油腔滑调;指挥战斗的时候,又像是威风八面的将军,没人可以抗拒他的命令;杀掉那些重伤的俘虏时,如同四处招揽人命的死神,令人万念俱灰;而现在祭奠马匪的时候,他又仿佛是对生命看得很透彻的哲人。
“你是在寻求一种心理安慰吧?”晓雪突然问道。
“不全是。杀掉这些人,我并没有什么罪恶感,我只是不想哪一天我死后没有人理我,落得个曝尸荒野。”秋雨一脸的黯然。
“不会的,你不会死的。”晓雪脱口而出。
“人人都要死的,我也不例外。这一次我们已经很侥幸,否则是过不了马匪这一关的。”
“你不会死的,你是个好人,好人都长寿的。”
“哈哈哈!‘好人不长寿,祸害活千年。’,我家乡那里经常说的一句话。我不是什么好人,杀人放火,按照法律应该死很多回了,只是我还不想死,我还要完成我的理想,没有达到目标之前,我是不会轻易把生命交出去的。没有人可以阻止我!谁都不可以!挡在我前面的人只会成为我的垫脚石!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秋雨越说越激动,眼中放出骇人的精光,把晓雪吓了一跳。
“你好可怕!”
“刚才你不是说我是好人嘛,怎么这么快就变了?”秋雨转而面带微笑的说。
“但是,马上你就像一个恶魔似地,现在说话又和颜悦色的,变得也太快了,你简直比变色龙还快。”
“谢谢夸奖!我只是对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态度而已。或许你还不适应,要不你二十四小时跟着我,我俩一起吃一起睡,很快就不觉得奇怪了,如何?”秋雨又开始调侃。
“小无赖!”晓雪怒骂一句,红着脸跑远了。
秋雨微笑着在后面欣赏着晓雪摇曳的身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