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颜楚杰会谈完之后的三天当中,李清扬几乎完全是在惴惴不安的情绪中度过的。被捕之初他也的确存了鱼死网破,以死报国的决心,然而海汉人并没有给他这种表现的机会。被押送到三亚之后就是不断地提审、提审、再提审,虽然海汉人没有使用任何**酷刑,但日复一日,内容重复的提审也让李清扬的情绪几乎陷入到崩溃状态,除了他咬紧牙关誓死要保守住的锦衣卫内部机密之外,关于这次行动和他自己的情况,几乎都在魂不守舍的状态下交代得干干净净。
即便这样,李清扬也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已经违背了职业操守,说得严重点,跟叛国挂上钩都不过分,毕竟三亚这地方盘踞的可是一群心无朝廷,忤逆不轨的武装巨商,以他们现在所经营的局面,随时竖旗开始地方割据都是有可能的。李清扬知道自己就算能够平安获释,大概也会因为这次行动的失败而导致他没办法再在锦衣卫里待下去了。
但李清扬没有想到的是,海汉人居然胆大包天到试图招揽自己为其效命,这绝对算是一个出乎他意料之外的结果。虽说颜楚杰的话听起来似乎都很有些道理,但李清扬依然还是固执地认为其中有不少都是属于“歪理邪说”,特别是那些反对朝廷政策,看不起官府衙门的说法,要照李清扬的脾气,遇到这种刁民就得立刻拿下送去刑房里好好松松骨头才是——当然也只是想想,现在没被海汉人拉进刑房里松骨头就已经算是万幸了。
李清扬的确得庆幸自己遇到了一群文明人,否则他现在就算是没死,被收押了这么长时间之后,现在的状况大概也是在轮椅上度过余生的节奏了。颜楚杰所开出来的条件让他看到了生的希望,而在三亚的海汉大牢里拖了这么久的时间之后,他的确也没有了当初一死了之的那种勇气。现在既然有活下去的希望,就算条件苛刻了一些,李清扬也不愿再放弃这个好不容易得来的机会了。
至于说这样做算不算彻底地背叛了锦衣卫和朝廷,李清扬只能安慰自己,至少现在还没有作出什么直接伤及到大明利益的事情。而且的确正如颜楚杰点出来的那样,只要他李清扬一直坐镇三亚,并且按照当初的安排定期发报告回南京,那么一段时期内南京那边至少不会再派人过来自投罗网了,这样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锦衣卫衙门出现不必要的人员损失。
而且要是下次派来的继任者是个节操不稳的家伙,威逼利诱之下直接就投向了海汉人,那将给锦衣卫和大明朝廷造成的损失,岂不是比自己更大,更可怕?与其那样,还不如就让自己来当这个恶人,背这口黑锅好了,至少自己还有点行事的底线,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当然李清扬心中的确也不乏虚与委蛇的心态,既然海汉人愿意给自己一个长期在三亚居住的机会,并且还表示经过一段考察期之后就可以给予足够的行动自由,那么自己就借此机会来完成对海汉的查探工作,再想办法将真实的海汉状况写成报告传回南京去,也算是将功补过了。至于南京方面到时候会对海汉采取什么措施,究竟会建议朝廷发兵,还是会继续坐视海汉日益壮大,那就不是他李清扬能够左右得了的事情了。
不过颜楚杰也说了,关于他李清扬是否能够重获自由,最终还得由海汉执委会讨论决定。据李清扬所掌握的消息,海汉执委会里一共有九名像颜楚杰这样,被称作“执委委员”的主事人,海汉治下几乎所有大事都是由这个执委会的执委们共同商议作出决定。李清扬对这种制度其实也不算陌生,因为这跟大明权力中枢所施行的内阁制度有着诸多的相似之处。
明朝内阁自建文四年起,到崇祯十七年终止,在两百多年的时间中充当着国家决策机构的角色。建文帝成立内阁之后,就把宰相的决策权拿回自己手里,而议政的权力则是交给了内阁,行政的权力交给了六部,地方上分管司法、军事、行政的三司直接对六部负责。
最初内阁大学士只具备了顾问的身份,属于皇帝的私人秘书,只有皇帝才有最终的决策权,而内阁此时还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权力机构。但从明仁宗、宣宗时期开始,内阁大学士的地位日益提升,而权力也随之水涨船高,成为了皇帝的最高幕僚和决策机构。当时全国大大小小的奏章,都是由通政使司汇总,司礼监交给皇帝过目之后送到内阁,所有的处理意见由内阁拟定,皇帝批准,最后再校对下发到地方官府。
到了明世宗年间,夏言、严嵩等人执掌内阁之后,这内阁就完全化身为宰相,地位已经上升到六部之上。而万历年间的张居正担当内阁首辅的时候,其职能和地位几乎已经非常接近现代国家政权中首相的地位。
在没有听说过海汉执委会的这套执政体系之前,李清扬也和众多的大明国民一样,认为皇权加上内阁体制就是天下最好的执政体系,但对海汉有了一些初步的了解之后,李清扬突然发现看似完美的大明内阁制度其实也还是存在着诸多的隐患。
大明内阁并没有获得过法定的行政权威地位,这两百多年下来,没有一个皇帝敢于违反祖制,把管理天下的大权正式交给内阁体系,内阁从始至终都名不正言不顺,并没有在法理上成为中央一级的正式行政机构。这导致了内阁与司礼监、六部乃至皇权之间都存在着诸多的利益冲突,而内阁在法理上又并不具备压制其他行政机构的权力,毕竟从名义上说,内阁仅仅也只是皇帝的私人幕僚机构而已。
上有皇权,下有六部,站在同一级台阶上的还有司礼监这个衙门,辖制内阁的框框实在太多,办事的效率自然可想而知。而海汉的执委会据说就是这里至高无上的决策机构,所有在这里生活的人,包括海汉人在内,都必须要服从执委会所颁布的政令。在执委会上面没有能够压制他们的皇权,下面也没有会跟他们做对的六部,更没有司礼监这种阉党机构浑水摸鱼,就算李清扬对这个执政体系的了解还处于非常浅薄的阶段,他也可以想到,这个执政机构的运转效率恐怕要远超大明官府。这大概也是为什么海汉人在三亚这穷乡僻壤的地方落脚仅仅不到三年时间,就能营造出如此之大的局面。
大明的内阁议政,跟这海汉的执委会议政,在李清扬看来原理都是大同小异,他虽然并不知道什么叫做“精英执政”,但毫无疑问,能够在海汉执委会中占据一席之地的人,应当也都是一时人杰。例如跟他商谈条件的这个颜楚杰,李清扬便能察觉出他的身份应该是个武将,黝黑粗糙的皮肤和眼神中的杀气都是十分明显的特征,而大明的内阁里是绝对不可能有武将进入其中的,这也算是李清扬发现的两者差异之一。
但据李清扬所知的情况,海汉执委会是九名执委,按照一般的常识,这九名执委中至少要有五人认为他李清扬的命值得留下,颜楚杰的提议才能够得以实现。而颜楚杰所能投出的票数仅仅只是九分之一,如果他不能影响投票结果,那么等待李清扬的仍然将会是漫长到看不见尽头的囚禁生涯。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李清扬大概会觉得还是一开始就死了更好。
度日如年般地熬过了三天时间之后,李清扬终于等到了最终的宣判。郝万清带着两名属下来到了关押李清扬的单间囚室,向他宣读了执委会的决议:“据执委会九月第四次常务会议第三号决议案表决结果,现处理意见如下,批准海汉安全部关于接纳锦衣卫投诚人员进入特殊编制的申请,同时立刻释放该投诚人员,并给予其考察期归化民待遇,待考察期结束后视其表现再给予进一步安排。”
前面那一串东西李清扬根本就没听懂,但“释放”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他倒是很清楚的。听到郝万清口中念出这两个字的时候,李清扬总算是长出了一口气,心知自己已经挺过了最难的这一关。
郝万清念完通知之后,便招招手道:“替他把镣铐都打开了。”
“多谢郝大人!”李清扬还是很知情识趣地先道了声谢。
郝万清摆摆手道:“我们这里不兴称呼大人,今后你也是属于我们安全部的人了,按规矩我们都是互相称呼职务。”
“郝主任!”李清扬脑子也是转得够快,他以前被郝万清提审的时候曾经听到这里的人这样称呼他。当时李清扬并不是很明白这究竟是名字还是字号还是别的什么意思,后来才知道原来这个“主任”是海汉体系的一种官职。这个官职具体有多大的权力,李清扬不知道,但他至少知道郝万清这个主任管的可就是跟锦衣卫争锋相对的这个领域,而且看样子绝对算是这个部门中的大头目。如果以锦衣卫的内部层级来作对比,李清扬认为郝万清即便不是指挥使这种一把手,至少也是镇抚使往上,指挥同知或者指挥佥事这种级别的高官了。
李清扬的猜测倒真是**不离十,何夕是执委会任命的安全部一把手,而郝万清在这个机构里就算得上是稳稳的第二把交椅了。而且安全部是执委会的垂管单位,拥有着诸多的特权,在海汉各种机构的众多“主任”当中,郝万清也算得上是位高权重的一类了。
郝万清很沉着地点了点表示回应,等属下将李清扬身上的镣铐除去之后,又掏出了第二份文书:“现在宣读的是我们海汉安全部对于你的任命通知书。”
之所以没有刚才一口气念完,郝万清也是严格按照程序在走,先按照执委会的决议完成放人这个环节,再对其进行任命。郝万清清了下嗓子,接着念道:“现聘用大明锦衣卫百户李清扬为海汉安全部特别事务顾问,聘用期暂定一年,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将自动续约。聘用期间,海汉安全部将按照归化民四级劳工标准给予李清扬相应的基本生活待遇,工作酬劳则按海汉安全部内部工作人员标准计算。李清扬需遵守安全部管理守则、行动守则,一切与情报工作相关的事务均需听从安全部安排,不得擅离指定活动区域,不得随意与外来人员接触,不得随意打听与工作无关的海汉保密事务……”
这份聘用协议书的内容可就比执委会的决议通知书丰富多了,事无巨细都列在其中,对李清扬将要承担的责任和必须遵守的规定都表述得十分详细。李清扬也不敢大意,认认真真地竖着耳朵听着。这玩意儿就是他今后一两年内在三亚这地方安身立命的根本,就算里面有诸多暂时不太明白的地方,他也得先记在脑子里,等回头有时间再向郝万清慢慢寻求具体的解释。
郝万清一口气念了五分钟,才总算把这份文书念完。这倒不是安全部闲得蛋疼没事做,专门搞个长篇来消遣李清扬,而是前一天的执委会会议上有执委专门提出了要求——释放李清扬可以,聘用李清扬也行,但必须要在法规上把这个事情做为一个先例来进行制度化,因为今后随着海汉势力的扩张,这种任用他方投诚人员的事例可能会越来越多,而将其规范化也有助于相关部门进行人员管理。
会想出这主意的人自然就是主管司法的顾凯了,但不得不说顾凯这个主意也很有些见解。于是安全部这边不得不按照顾凯的要求,又现赶了一篇复杂版的聘用协议书出来,这才最终获得了执委会的认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