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就是因为有七情六欲,所以才变得如此精彩纷呈。
刘念在万世轮回中,经历了太多了恩怨情仇,开始如此,结束也是如此,不管如何,都要了结这份因果,才能彻底的觉醒,一切遵循本心即可。
洛氏部落内,洋溢着欢声笑语,是刘念给他们带来了不可能,这算是为上一世的因,了结这份果。
消息,很快传到了九黎部落。
"什么?公子已经回了洛氏部落,他还要宴请南方部落的人,毕竟,他是从洛氏部落走出来的人,略表一番心意也正常,那就通知去吧!"
九黎族长收到消息后,也是有些吃惊,不过也释然了,于是同意道。
"咦?洛氏部落要宴请我们,真的有些期待呢!自从来了北方之后,一直都呆在九黎部落,确实有些沉闷呢!"
白灵圣女听到这个消息,微微有些惊喜,拍着手笑道。
"听说,他就是来自洛氏部落,确实有些期待!"
红豆圣女也相视一笑道。
"好了,准备一下,我们立即过去吧!"
黑云圣女点点头,提醒道。
同样如此,乌倾城呆在房间内若有所思,轻轻抚摸着肚子,感受着一股生命力在肚中流转,不知道要做些什么。
众人准备充足,坐着飞梭前往洛氏部落。
飞梭的速度,还是一如既往的快,一眨眼的功夫,就已经到了洛氏部落。
众人缓缓落地,感受着洛氏部落子民的热情,心里不禁倍感温暖,这仿佛就像亲人一样,亲切与温暖共存。
洛氏部落的人,亲切的招待着他们,一场盛大的晚宴,即将在部落内举行。
当时,刘念带着洛氏部落的勇士,历尽千辛万苦,跋山涉水去了南国之地,不仅没有大战,反而促进了两方的感情发展。
如今,单独宴请南方部落的人,刘念也是有这个打算,目的就是加强两方的感情,不管以后如何,都会有所交流。
"欢迎大家来洛氏部落做客,我代表洛氏部落,致以诚心的问候,今晚,我们不醉不归,情谊永存!"
刘念热情如火,带着心中那份赤诚,激动喊道。
在场所有人,都被他深深感动了,纷纷手舞足蹈,大声喊道:"不醉不归,情谊永存!"
空旷的场地上,篝火四起,洛氏部落子民,纷纷手舞足蹈,伴随着动听的音乐,先来开场热身活动,目的显而易见,就是为了让宴会更加热烈起来。
南方部落的人,也不那么拘束,都已经亲如兄弟一般,享受对方的热情,纷纷加入其中,共同舞一曲,同伴两相宜。
洛氏部落的人,将珍藏已久的美酒,还有鲜美的肉食,纷纷出现在这次宴会中,他们可是刘念想要宴请的人,总不至于失了礼数。
宴会中,有歌有舞,有酒有肉,有音有乐,众人都乐在其中,好一幅美好畅意的画卷,这就是洪荒部落的乐趣所在。
洪荒,本来是一个无趣的时代,除了为生存而战,没有任何乐趣,而这些人,努力为生存和快乐奋斗着,或许,有了追求之后,便真的不一样了。
从宓妃出现之后,丝竹之音便被带到了洛氏部落,男耕女织的方式也在众多部落中广为流传,甚至传出一代佳话。
洛王和洛神的爱情传说,更是让洪荒时代的男女向往,那种至死不渝的爱,为了对方,甚至可以失去生命。
为此,洛氏部落,也是爱情的传承之地,它承载着一代又一代人,将这种爱情广为流传,让更多的人去记住它,甚至是为止奋斗。
因为有爱,所以才温暖。
不只有琴,还有鼓、笛、管、钟、笙等等。
但是,七弦琴却是音乐节奏最高的一种乐器,它能让演奏者的意境,更能真切的表达出来,深受洪荒时代人们的喜爱。
七弦琴的弹奏十分困难,稍有一丝松懈,或者是琴弦音不准,就会顷刻间毁了整首曲子,所以在弹奏的时候,绝对要将精神力提到十成。
不光是洛氏部落的人们,就连南方部落的人,也在期待刘念的弹奏,他的琴音已经达到至境,那是现在的人,无法达到的境界。
当一个人弹奏后,便能将情绪化为意境,以意境传达情绪,这也是音乐的最高境界,是音乐人苦苦追求的境界。
当然,这种境界说起来很容易,做起来却很难,不光要有熟练的技巧,还有一颗热爱音乐的心,更有炽热的那份情。
当熟能生巧,极度热爱,炽热真诚,三种巅峰状态合而为一,这就是音乐的最高境界,能达到这种境界的人,可谓是少之又少。
因为能将三种都达到的巅峰的人,简直太少了,刘念苦练这么多年,不管哪一种,都达到了世上无人能及的地步,想不进入那种境界都不行。
这三种状态,唯独真挚的爱情,不是想达到就能达到的,它需要一个境遇,也是一个契机,自然而然发自肺腑的情。
想要用虚伪的情,来掩盖对音乐的喜爱,那是虚伪的音乐,并不纯粹,更无法达到这种境界。
"来一曲,来一曲,来一曲!"
这时,白灵圣女看着刘念,忍不住欢呼道。
听到洛氏部落的琴音,不禁让她想到了刘念的美妙动听的琴声,那种天外之音,听完之后流连忘返,意犹未尽的感觉,真是耳朵的极尽享受。
不光是她,乌倾城,黑云圣女,红豆圣女,洛氏部落的人,都在死死看着刘念,希望他能再为众人弹奏一曲。
刘念无可奈何,放下手中的酒杯,从乾坤戒中,拿出古朴的琴来,就让他临走之前,再为众人留下动听的琴音吧!
或许,故人已经不再,但琴音永流传。
刘念坚信不移,它会带着对音乐的热爱,对爱情的向往,对熟练的弹奏,一代又一代的传递下去,让更多的人去热爱它。
音乐,是一种生活态度,是一种情感寄托,是一种思情怀念,总而言之,总会有一种让人去喜欢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