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安安没想到坏事传千里,自己喝醉酒,被李晟抱着回府的事情,竟然会传到宋鏖的耳朵里了,而且还被他当面说了,真是有够糗的。
“哈,谢谢你了。本姑娘决定以后不喝酒了,所以也谢谢你的好意。”
沈安安说完,不知道宋鏖是什么表情。总之,似乎听到身后传来一阵轻笑声。
看到挨着他们不远的地方,有一片药草原本长得挺好,可是突然间都枯萎了,好不可惜。沈安安不由说道:“咦,这些药草怎么这样了,是不是被冻的?可以给它们保温啊。”
现在是初冬季节,有的药草已经收割完毕,有些药草,已经成熟还没有收割,一副精神不振的样子。更多的地方都是空着的,只有其中一小片地方,就是沈安安留意到的那些药草,竟然还是小幼苗。
瑞芝堂的药田做得不错,一垄垄,规划的很好,在那犹如梯田一般的药田中,还有一个不大的池塘,旁边有很多深沟,想必是用来浇灌用的。
“现在天气冷了,已经没法种了,这些药草,是我从北方弄回来的种子,想种植的,可惜做了很多次实验,都不行。”
宋鏖说话间,用手拔了一颗已经枯萎的药草,只见那株药草是紫色圆圆的叶片,没有枯萎的叶片是亮亮的,很是漂亮。
“这是什么药草?”
“叫紫夜草,这种药草的叶子,可以治疗风寒和表热。如果将这种药草的根茎晒干碾碎和其他药草混合在一起,可以做回心丸,治疗胸悸之痛。”
“那它们在我们这里不能存活,又是什么原因呢?”
“我也不知道,它们在北方数量也不多,我好不容易拖人弄了些种子,播种后,长了小半月,就这样了。”看得出宋鏖对这批紫色的小幼苗很是看重。
“那你有试过给它们保温吗?”沈安安问道。
“保温是什么意思?”
“就是我们人为的给它们加温,不然这些幼苗冻着了。再或许它们喜欢更加寒冷的温度。”
宋鏖很肯定的摇了摇头说道:“可能真的被你说中了,我们这里现在太冷了。所以将它们都冻坏了。可是我们从来没有用过保温的方法,也没有地表的温泉水。”
且不说,它们这里没有温泉水,就算是有温泉的地方,要将温泉水,引到他们的药田,成本也是非常大的效果还不知道怎样。
“宋大哥,你还有没有种过的种子吗?要是你信得过我,要不我来试试。”
“你想试试?种子不多了,反正我也种不出,你试试也可以。”
沈安安见宋鏖竟然答应了自己,很是高兴。从宋鏖手里接过那株紫夜草,端详了半天,感觉有点像变种的园叶紫苏。
按照沈安安的认知,紫苏草必须在温度高的环境下才能 生长,而且还需要阳光充足的地方。朝阳,通风,加上温度,那就是最好的生长环境了。
难道这里还没有大面积种植紫苏吗?紫苏比较合适的种植季节应该是-4的样子,南方较北方的种植时间再早一些。
如果真是变异的圆紫苏,宋鏖拿了现在种却,如果没有温室效应,肯定是种不活的。
宋鏖让沈安安在那边等着,他去拿紫苏种子,在等待的时候,沈安安脑子则在飞快的回想着,紫苏的一些栽种方法。
等她约莫觉得自己可以一试的时候,宋鏖来了。
他将大约巴掌大小的一个小包,交到她的手中,笑容温和。“那这些种子就交给你了。”
“好的,谢谢你对我的信任。我只是说试试看,到底能不能成,还得看试过后的效果。”
沈安安已经打算好,先用少量的种子做实验,一旦成功了,才会将其他的都种下去。
有了那么多大棚西瓜,大棚草莓,大棚蔬菜的成功案例,沈安安不相信自己做不出大棚紫苏。只要能找到类似塑料一样的材料,可以挡风,还能成功吸收光照,就可以使用。
这里肯定没有塑料布之类的东西,不过沈安安知道,她可以用雨伞布代替。
“宋大哥,你知道哪里有卖雨伞的吗?”
“雨伞?没有下雨啊,你干嘛哟啊买伞。”说话时,宋鏖还特意看了下天气。
“我不是要买雨伞,而是需要大块的那种,可以遮风挡雨的布料。”沈安安一边说,手下一边比划着。
“这个应该有,让我想想。”正思索着的宋鏖,眼睛突然一亮,忙道,我记得镇上有一家专门做雨伞的老丈,他做伞的手艺很好。”
“真的有吗?具体是哪个位置呢,要不我们一起去看看。”
等到宋鏖想到这家制伞的店就在长椿街旁边时,脸上不由露出一丝古怪的神情。
可是他已经答应了沈安安,总不能反悔吧。“好啊,现在就去的话,得跟你爹打个招呼。”
“行,我这就去。”
一会后沈安安回来了,沈三郎还在和佟掌柜喝着酒,两人竟然一见如故。见两人聊得有种相见很晚的感觉,沈安安也是一阵无语。
看来这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真是奇妙。
原本是素不相识的两人,因为某人,或者某个原因相互认识了,竟然会那么聊得来。从天南聊到地北,从地下聊到海上。
后面沈安安才知道,为何佟掌柜会和老爹那么聊得来,原来多数都是他在说话,沈三郎只是一个倾听者。
沈安安叮嘱了沈三郎在店里等自己,随即就和宋鏖一起出门了。
出门时,宋鏖在衣服外面罩了件黑色的斗笠,还问她需不需要。
按照那些大户人家的规矩,一般的千金小姐出门,是要带斗篷或者风兜的,为的是遮住脸,不能轻易露面。否则有失体统,沈安安则是经常往跑的人,根本就不穷讲究。
如果他们知道,几千年后的女人,会穿露脐装,会穿比基尼在男人面前游泳,他们会不会吓晕过去。
“我不要,还是说,你怕冷啊?”沈安安心想,宋鏖一个大男人,应该不需要遮住脸面吧。再说他本来就经常出门给人看病。
今天的宋鏖真心有些奇怪呢?
“是啊,外面风很大不是吗?我最近有些咳嗽。”宋鏖说完,还用手轻捂下嘴,咳嗽了一声。
额,撒谎也不是这样撒的吧,生没生病,她沈安安还是能看出来的,不知道这个宋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他们坐了宋鏖自己的马车,马车里十分宽敞舒适,最为关键的是,车上竟然放着很多医书。什么《千金方》,《神农本草经》。还有《伤寒杂病论(金馈要略)》,沈安安只认识这三本以前听过大名的,其他的什么小经脉论,《药草杂谈》等她都没有看过。
关键是《千金方》和《神农本草经》都是手抄本的。
“呀,宋大哥,这些都是你自己手写的吗?看来你很是用功。”沈安安心想,宋鏖的好医术,果然不像别人想的那样,只是简单的子承父业。殊不知,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他有付出自己的很多努力。
“还好,这些都是我以前闲暇没事时抄写的。最近经常出门给人问诊,却是好久都没有看了。”见沈安安拿着千金方,十分感兴趣的看着,便道:“你若是喜欢,拿去便是,我家里有原装本的。”
“那这两本借我回去抄可以不,我抄好就给你。”原本沈安安还想着,要是跟佟掌柜学习,得买几本医书看看,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这几本医书得来全不费功夫。
这里的医书,肯定都是沈鏖经常看的,不然他也不会放在马车上。因为经常出门,所以放在手边备着,以便及时查阅。
“若是喜欢,就送你得了。这几本书,我都看了不下二十遍了,有的地方都能背了。”
沈安安不由暗自点头,果然像她想的这般。像宋鏖这种医学世家出生的孩子,那个不是从小都被浸在书海中。在别人眼里他们都是带着光环的,如果医学知识不扎实,或者不用功,稍微疑难一些的病症,就拿不下来,那可是要砸瑞芝堂的招牌。
粗略的翻看了一下,只见那医书上的字,抄写的字体十分端正。不过看得出来,这抄写的人,字体也是慢慢进步的。一开始时,那笔迹稍微略显稚嫩,还没有形成自己的书写风格。但是越到后面,那字体越发端正。行文间也自成自己的风格。
特别是最后几页,应该是宋鏖近期书写过的。只见字迹苍劲有力,整体看去,又显得清秀俊雅,犹如宋鏖出色的外表,和儒雅的气质。
沈安安那里找到这么好的事情,不过她也不好意思,白要宋鏖的医书。想了想便对他说:“宋大哥,这三本医书,就算我跟你换的吧,等我回去后,慢慢抄写。到时我还给你,三本一模一样的。只是我的字,可没有你写的漂亮。”
宋鏖听了不由觉得十分有趣,没想到,沈安安这么意思,竟然不想白要他的恩惠。不过交换手抄本的医书,这件事情还真是让人耳目一新。
不过宋鏖用十分怀疑的眼神,盯着沈安安的两条纤细的小胳膊看着,嘴角处似笑非笑。
“你确定你要手抄三本?这每本不下五百页哦。”(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