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3557年,英科兰机场
“总算到了,坐飞机坐了一夜,可困死了。”许世雄抱怨道。
年仅二十二岁的他如今已经成了世界顶级魔术师,这样一位大红人可是忙得不可开交:表演、训练、座谈会,云云。
他可以在一天之内,从洛安飞到新约科斯,又从新约科斯飞到华森顿,然后飞往北京,再从北京赶往忍桑,最后飞往英科兰,也就是现在他所呆的地方。所以,他的这个抱怨也不是矫情做作,在一天之内穿越六个城市,这任谁都受不了。
不远处,一个穿着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跑了过来——这是为他接机的经纪人。
“曹叔,辛苦了。”许世雄浅笑。这位曹姓男子是他的“养父”,十八岁那年收养的他,如今四十岁,也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名叫曹岩、曹琳。曹琳是他的青梅竹马兼未婚妻,只要这趟出行一回去,他便与曹琳结婚。到那时,自己的行程安排也必须改改了,不能像现在一样忙里忙外,否则自己会成为工作狂的。
深吸一口气,这时的许世雄忽然觉得找到了新的自己,觉得自己长大了,再也不是那个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小鬼了。
不过,这样也挺好的,身边多了个伴儿,总归比单身一人要好。
曹琳是某乐团的主唱,不仅是声音甜美,更重要的是,她有一张可爱,令人心疼的脸。
“请别这么说,许先生,您现在是大红人,而我现在的职位,不过是你的经纪人而已。”曹云龙笑道。
有时候他不得不承认,许世雄这小子真的很聪明,八岁那年直接被省重点中学看重,高中时又转到上海深造,最后是到美国哈佛读的大学,还从那儿拿到了各种证书和文凭回来,还读了一年博士,而这些他都仅用了十八年。
八岁读初中,十岁读高中,十二岁到哈佛就读,又花了六年时间拿到了博士、硕士学位。
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成绩,敢问这些东西是那么容易得到的吗?显然不是。他所付出的,是别人的百倍、千倍,以及那颗高智商、高情商的大脑所完成的。
而且,他是属于“三高”类型的天才,而就是这么一个“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偏要靠才华”的年轻人,二十岁时就已经是世界顶级魔术师了。
“许先生您好,您要求预定的五星级酒店总统套房已经准备好了,请跟我来。”这时,一名侍者模样的男子走了过来,对他鞠了个躬,说。
“两间?”许世雄做了个手势,问。
“是的先生,两间。”侍者回答道。
他之所以要定两间总统套房,是因为他需要照顾好他的岳父大人,虽然他和曹琳没有结婚,但实际上订婚仪式早已办好了,结婚日期也已经明确,可以说,现在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再说,即使他不是自己的岳父,这也是他该做的。养了他这么多年,在他身上花了那么多资源,自己也该好好回报他才是。
可以说,曹云龙是他的父亲,是他给了自己第二次生命,没有他,也就没有现在的自己。
而这,就是他可以为曹叔做的事情。
来到房间内,他直接将衣服一脱,在浴室中洗了个澡。累了整整一天,洗了个澡后很是舒服。
他再一次抚了抚胸口的水苍玉,这是他小的时候,有个奇怪的年轻人说这个东西可能对他有用,让他收下。当时的他很奇怪,正想询问,却已不见踪影。
到底有什么用呢?他始终想不明白。
洗完澡出来,穿好睡衣来到阳台,他并不准备就此睡去,而是玩了会儿手机,夜无风,秋微凉。他翻了翻手机,没什么有意思的东西。他叹了口气,关上手机,正欲转身,忽见一束蓝色光线朝他射来,他蹙了蹙眉,还未反应过来,便脑袋一胀,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次日,“世界顶级魔术师许世雄死于英科兰某五星级酒店”的消息早已传遍整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