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十一】寻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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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瞧瞧那位身怀六甲、满面红光、耳朵上坠着玉珠子的夫人。

再看看穿着臭马靴的自己,真不愿回想,当初谁才是那个立誓不穿长裙、不续长发的人。

都怪那个窝囊废、臭小鬼,她的弟弟,戚无折。

前年,戚侯爷染疾病归天时,他跪在灵前没落一滴眼泪。

今年远藩反叛,礼亲王携两位世子征兵挂帅,要各族都派一位血亲荣誉出征。

戚不折不敢去,还不让戚二夫人以出嫁作保——

夫人本已择好了郡王雷氏的城池,打算嫁去南方的水田里种莲藕,却被一个六岁小孩,硬生生的拦下了。

就把这个从未抱过自己的姐姐,推上了战场。

啊,我只是一时侥幸,在六年前的征试上,被摔过了终点。

现在。却要作为飞骑上战场了。

戚不摇冷笑,心想那些忠心皇权的家伙,若是真想打赢,就该去雪山侧面的宅子里,找鹿氏封名为娴的夫人。

她骑着狗,都比我骑着飞马打得好。

戚不摇对那位夫人的揣测,向来精准。

她先于戚不摇出嫁,并在十四岁那年当上了母亲。

只是,她孱弱的大女儿,没能活过诞生的那个秋天。

此后五年,鹿娴夫人先后滑胎三次。

其夫君鹿鸣,四处求问名医、磕头祈福,几乎散尽家财,终于求得一只魅灵的青睐。

庇佑夫人再次怀上了孩子,且面容愈加美丽红润,昭示着肚子里的婴孩,是连暴风雪都吹不走的。

鹿鸣感激涕零,誓在夫人生产前,戒荤吃斋。

但斋刚吃了一半,战祸就来了。

戚不摇与鹿鸣同日出征。

离家那天,她的弟弟只敷衍了几句。

送她到门口的是二娘,素来温和的戚二夫人。

二夫人比戚侯爷小了整整二十岁,是被大夫人、戚不摇的亲娘,从窑里买回来的苦命人。

生得宁静柔美,只是一柳烟雾眉上,总挂着一丝旁人看不懂的忧愁,像魅灵一样,看得见追不着。

这种特质,把她变成了一个半边身子游离在尘世之外的人,也把她变成了戚二夫人。

二夫人向来对戚不摇谦和友好,可由于她待谁都是如此,又叫戚不摇无论如何,都生不出好感来。

但在戚不摇离家征战的那天,二夫人却收起了她飘渺的愁绪。

珍爱地抚摸着继女被削短的头发,将滴落在甲胃上的泪点,当作鼓声,把深陷掌心的两颗黑珍珠,交付与她。

珍珠色泽极好,能均匀地摊开阳光,出自河络少女之手。

“是夫人留下的。”她说。

纵使大夫人已过世多年,久到她自己都已经成了夫人,但她对恩人的称呼,从未改变过。

“老爷要我做成袖扣,缝在不折的袖口,但我不想留给他。不是今日才不想的。”

说罢,她像一阵风一样,轻柔地抱了一下继女。

“愿你归来。”

戚不摇攥紧那两枚珍珠,第一次深久地凝望着二娘温润的眼睛,最终不发一言,转身离去。

踏出家门的那一刻,她做了一个决定。

绝不归来。

“你就做个信使,负责战时通讯吧!"军令官把她安排到一队乡巴老和老马中间。

“老马做信使才有好处。”

领队的头儿说,“如果飞骑和他们的情人,每天都能收到对方的情信,他们很快就会发现战争毫无意义,那些所谓的勋章啦,荣誉啦,其实都像屎一样,不值一提。”

“那你们干嘛还要留在这里做这些事?”戚不摇问。

乡巴老们哈哈大笑,“因为我们本就是一坨狗屎啊,大小姐。”

大小姐在军队一点特权都没有。

特权属于黑胡子。

戚侯爷的亲信中,鲜少的没把孩子托付给主人家的幸存者。

据说,他的女儿漂亮得像只天鹅。

黑胡子就用这只天鹅,换来了爵位,和儿子小黑胡的飞骑军令位。

戚不摇入伍的第七天,小黑胡就提着两个酒杯,走进了前主人女儿的营帐。

“我本该同您一起长大的。”他放肆地盯着她暴露在外的耳朵和脖子,惋惜地说。

“看着您从穿孺衣的孩子,变成穿长裙的少女,看您留着一头长发在湖边沐浴更衣。只是家父幸存,错失了我们本会交错在一起的童年。”

“是啊。”戚不摇冷冷的看着他,“真是遗憾。”

小黑胡放下酒杯,像条狼一样扑过去。

戚不摇抽出腰间佩刀对着他,指甲挤得发白。

“怎么?”小黑胡扯开嘴角,“大小姐真是一点都不为令堂和令弟着想啊!”

“我凭什么关心那两个害我必须面对你的贱人!”

小黑胡点点头:“您说得对。”

他缓缓抽出佩刀,露出微笑,“只是可惜了,您终究只是个女人。”

这个散发着黑融气味的下人,奸污了她。

她被安排在队尾,跟伙夫和粮草呆在一起,每晚对军令官敞开营帐。

前线杀得人仰马翻时,她骑着月光,落在树干上。

冷漠地看着伙夫和帮厨,算计着伤亡,并偷吃死人的食物。

袖口处,被反向粗劣缝上的黑珍珠,硌得她脉管一抽一抽的疼。

她害怕受孕。

开始玩跌落飞马的把戏,效彷晨露滑下叶片,一次次在行军中,从月光的背上滑落。

但她一次都没摔出血来。

因为月光每次都会迂回着接住她,恨得她用日渐水肿的手指,狠狠掐它的屁·股。

只有一次,月光没有接住她。

她坠了下去,掉在了叛军的领地上,被一个民兵救了。

她被安置在一间住满了伤残病患的农舍,几个顶多五六岁的赤脚丫头,负责照顾他们。

每天为他们送饭菜,用荷叶包裹着吃食,填到嘴里一股草腥味。

贱民们一波波的走了,唯有戚不摇因为哀伤,迟迟不肯愈合。

故也成了众多食草料者中,唯一能获得一碗鹿肉汤的人。

但她从来不喝那碗汤。

不是把它送还给丫头,就是偷偷把它倒在草坑里。

半个月来,已有两条狗,因为吃草撑死了。

“你不应该浪费粮食。”

当她准备又一次故技重施时,一个高大的身影走过来,用手心挡住了碗口。

他褐色的头发枯得像杂草,比鹿皮还糙,手指粗大,像长方形的木钉。

“这也是我想对你说的。”戚不摇松开手。

碗落在地上,汤汁渗进土里,她得意的扬起嘴角,“就算是不入流的步兵、匪头,也没有把口粮让给敌方的道理吧?长工家的臭小子,我记得你叫江城。”

“时隔多年,还能被大小姐记得,十分荣幸。”

“不用荣幸,你身上有股穷酸的马粪味,这么多年一直都没变过。但当初跟你一起睡马厩的人,如今可是不同了。睡的床垫都是金丝织的,怕是隔着两里,闻到你身上的味儿,都能把胃给呕出来。”

戚不摇恶狠狠地笑了,“你恨死我了吧?”

“你给了左科最好的命运,令她不至像她主人一样,跟一个浑身马粪味的下人,坐在一起吃饭,我应当感谢你。”江城冷冷地说。

“那我就更应当尽好主人的职责了。你知道左科的夫君鹿鸣,也在飞骑军吧?他骑着一匹通体乌黑的飞马,看上去像个英雄,但其实是个懦夫,甚至连腹甲都穿了三层,所以你得记得,用枪扎他的肚子没用,你得用刀,斩马刀,像切萝卜一样,削他的脖子,才能杀掉他。”

“你不用跟我说这些,我不会杀他,我们这群人,不是为了你们的权位,才聚集在这里的。”

“但同样都得因为这些破事去死,而你们跟我们最大的不同,就是得死在裹尸布里,被驴车拉到乱葬岗,而不是被庄重的埋在自家的院子里。”

“不,我们不会死在这。”

“你们没得选。”

“前进不是唯一的选择。我们可以到没有这些毫无意义的喧嚣的地方去。”

“没有这样的地方。”

“有的。”

“你凭什么笃定?”

“因为世有夸父、河络和魅灵。说不定还有龙。也许世上的寻龙者,都是这样出现的也说不准。”

“他们毕生一无所获。”

“他们不是大小姐,本就什么都没有,哪怕是一碗鹿肉汤。也就不需要靠豪夺去填充自己的尊严。”

他站起身,“如果你觉得有损自尊,随时都可以走,没人会从后面放狗咬你一口。如果你不愿意喝汤,可以对小丫头们说。这世上,不止有你一个水肿的小姐,急需着获取些什么。”

戚不摇也站起身,“你不该这样同我说话,你这个卑贱的下人。”

江城抬起眼皮,“那我应该同你怎样说话?”

戚不摇对上大兵的眼睛。

用力擦住他的肩膀,一口咬到了他的嘴唇上。

第二天,她喝光了那碗汤。

……

“可以去往南地,据说那边的大陆不生积雪,草长莺飞,又鲜有草原,因而不适操戈兵事。”大兵说。

戚不摇半靠在塌上,小腹已塌瘪了下去。

一周前,江城曾用蒲扇一样的大手,揽着她的小腹。

说想把它作为他们的孩子抚养,却被大小姐拒绝了。

“我不会跟一个下人生孩子。”她傲慢地说,“我是戚家的大小姐,只会嫁给王子。”

于是第二天,那个送汤的小丫头,为她端来了一碗落胎草汁。

不知是不是错觉,当戚不摇喝下草药时,她看到小丫头的脸上,腾起了一股难以掩饰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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