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轩叹息:
“是因为生病吗?”
女孩摇头,她脸上有种说不出的表情,似有怨恨,但更似缅怀。
“很早的事情了,我都已经快忘了。”看得出来,她有心事,但却不想讲。
既然她不想说,那就算了,强人所难不是赵轩的风格。
赵轩望着女孩的腿:
“那你的腿,有看过吗?”
女孩点头:
“看过,花了不少钱,可还是没治好。”
赵轩皱眉:
“医生怎么说?”
女孩微笑:
“肌肉神经萎缩,血管循环坏死导致整条腿根本无法用劲,直到不能走路。”
赵轩叹了口气:
“这可真是个坏消息。”
女孩终于笑了,这是他第一次见她笑。
“你可真逗!不是坏消息难道是好消息?”
仔细打量眼前女孩,赵轩觉得她如果没有连上那道疤痕的话,绝对能算得上是八十五分的美女,身材因为棉袄而包裹,完全看不出来,单单从她的身高和肌肤,秀发来看,也完全是上得了档次的。
乌黑亮丽的秀发,清澈明亮的双眸,瑶鼻秀挺,粉红微棱的樱唇,莹白滑嫩的肌肤,这一切她都拥有。
但很可惜,那道贯穿右眼和面颊的疤痕,却使她原本清秀的面庞上增加了一抹厉色,使她姿色直降及格线以下。
不过即使那道疤痕亦在笑容一侧,她笑起来依旧很好看。
赵轩缓缓道:
“难道没有什么好的治疗方案吗?你这样一个人,腿又不方便,楼层这么高,日子怎么过?”
女孩微笑摇头:
“我这腿治不好了,不过也没关系,五年都熬过来了,以后的日子也照样能过。”
赵轩皱眉:
“你的收入怎么解决?以后吃饭怎么办?”这个问题虽然有点俗,但却直击要害,女孩的家甚至连暖气都没有,她的身子那么单薄,在这房间里却只能穿着袄,她的生活环境这么差,日子过得实在是太艰难了。
女孩淡淡的笑:
“我写点东西赚钱,可以顾得上自己的生活。”
赵轩惊讶的看着女孩:
“呦,还是个作家啊,挺厉害的!能不能让我看看你的文章?”他的笑容中绝对没有不屑,相反拥有温暖的赞赏。
女孩的粉脸微红,她真的没办法拒绝男孩的要求,更何况他的要求并不过分,将琴旁边的书地给赵轩。
“这里面有。”
赵轩拿过那本杂志,是个绿色封皮的《意林》,翻开目录,只见目录上有三处画着横线,文章名字各不相同,但作者署名都是同一个名字——橙雪萱。
“橙雪萱?是你的笔名吗?”
女孩点头:
“是我的笔名,不过我的真名也叫程雪萱,不过是前程的程。”
赵轩点头:
“这名字真好听。”
女孩的脸红了,她今天被赵轩夸了好多遍,从没有一个人这样夸过她,好像她身上都是优点。
赵轩轻轻的翻开手中的书,找到其中一篇叫做《父亲》的文章。
“……有时候我就在想,我的琴音会不会传到天国,我希望我的父亲能听到我的琴声,能听到我对他的思念……小山后面的水库真的很美,那里的水有种清澈透明好似碧玉的光彩,站在岸边,迎面凉雾吹来……会让人渐渐沉醉……那是我向往的一种单纯的美丽……父亲,你看到了吗?女儿活得很好,活的很坚强……你不要担心……”
赵轩将文章看完,静静合上书:
“你写的真好。”
女孩羞涩的道:
“哪有,别夸我了。”
赵轩摇头:
“我说的是实话,你的文章有种单纯的美丽,我喜欢看书,喜欢泡在图书馆,但好几年了,却从来没看到过让我心动的文章。”
赵轩夸得真实,所以根本让人无法拒绝。
女孩微微一笑:
“既然你喜欢我的文章,我就把这本书送给你。”
赵轩没有拒绝,收下书是对她最大的安慰。
“谢谢你,天晚了,我该走了。”
“等等。”女孩叫住赵轩,“你知道了我的名字,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赵轩笑了:
“我叫赵轩。”
回到自己屋子,赵轩走到阳台,静静的翻阅着手中的《意林》,阅读着上面的文章,时不时露出微笑。
橙雪萱是一种花的名字,赵轩是知道的,而且这花代表着纯洁和坚强,这个笔名真的很好听。但比笔名更好听的是她的琴声。
或许每天去吃点饭,晒晒太阳,压压马路的生活对普通人而言已经很无聊,甚至说无趣,有些人喜欢常年宅在家不出门,因为太懒。但这些普通人可以轻易做到的事情,对程雪萱却是那么的艰难,她活的那么艰难,但却活的那么坚强!好像她的情绪中根本没有放弃,也不知道放弃为何物!纵使已经家徒四壁,她脸上也没有丝毫沮丧,唯一拥有的,或许只是对从前之事的缅怀和凄然。
赵轩感受得到,她已经完全放下了自己对腿的执念,所以自己问她的时候,她也只是略微蜷曲了下小腿,而神态依旧大方自然。
赵轩突然想起了一句话:遇到一件事,如果你喜欢它,那么享受它;不喜欢,那么避开它;避不开,那么改变它;改不了,那么接受它;接受不下,那么处理它;难以处理,那么就放下它。
赵轩的眼前好像浮现出程雪萱的脸,她的容貌并不美,但赵轩却喜欢上了她,这种喜欢并不是情爱的那种喜欢,而是想要保护她的那种喜欢。
这种感情很奇怪,赵轩并不想拥有,但既然心中有了这种喜欢,他又不想赶它走了……
琴声渐渐响起,是她弹的,这乐声好似有了生命,她在描绘一幅美丽的画卷,好似淙淙流水,静静地,缓缓地,从山间流下,渐渐地滴落在石头上,然后与其他水流汇聚成溪流,最终成就小河……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昔日的余晖将江面照射的金光粼粼……小船泛舟,渔上人家……芦苇丛……小石桥……
一幕幕在赵轩眼前闪过,多么美的画卷,多么安静的画卷。
音乐能体现一个人的性格,程雪萱的心中一定是安静的,她也向往安静。
琴音峰回路转,明月高悬,清澈月光落下,万籁俱寂,整个江面波涛平静,万家灯火……
赵轩闭上了眼,书就盖在他的胸口,伴随着这安静的音乐,渐渐入梦……
............
翌日凌晨,赵轩一早便从摇椅上坐了起来。
他身着便装走了下楼,来到田野远方的那小溪方石的地方,开始修行。
半小时后,赵轩睁开眼,看着自己的手掌。
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如果这件事可行的话,说不定程雪萱的病有得治!
小说中不都说过真气可以疗伤嘛,自己现在拥有真气,是不是可以用其给程雪萱治病?如果可以的话,岂不两全其美?自己学会了一门新的技艺,而程雪萱的病也有的治?
其实说实话,赵轩手头有三四百万,如果程雪萱的病可以用现代医疗来治,可以治好的话,赵轩是不会介意将这些钱花出去为她治病的,反正这钱来得容易,赵轩也不在乎。关键是程雪萱却说自己的病治不好,难道自己还能拖着她去医院看病?
虽然在赵轩看来,她没有钱去看病的可能性居多。
静静地感受体内真气的流动,赵轩第一次尝试主动用意念控制真气聚拢在手心,第一次,失败了,第二次,失败了,第三次,赵轩的额头已经冒汗,仍旧还是失败了!
整整一个早上,上百次试验,没有一个是成功的。
赵轩有点丧气。
他虽然不喜欢探究事物,但那也只是在他没有真正探究欲.望的时候,如果他真的想要了解某一件事情,那也挺执着的,尤其是这件事很重要的时候,当初他学笛子时的坚韧就证明了这一点。
终于,不知多少次的实验,赵轩的手心终于聚拢起了一团真气,虽然看不到,但他却可以感觉得到。
他的手心热热的,那里似乎孕育着希望!
赵轩轻轻的将真气按到自己的手臂上,突然,一阵撕裂般的剧痛传来,那被真气碰触的皮肤出现一片红肿,好在真气是自己的,潜入身体之后很快被吸收,如果是别人的,说不得要在自己体内打起架来。
自己的真气只有攻击性,想要有传说中的治疗效果,不知道要研究多长时间,自己倒是可以一直研究,慢慢的研究,但程雪萱的病已经有好几年了,难道还要再拖?
赵轩愁眉不展。
晨练过后,赵轩回到了房子里,他还要继续研究真气的应用性质,他并不相信自己的潇湘真气只有攻击的特性,因为他能感受得到,潇湘真气更多具有的是柔和的如水如云般的性质,试问,这样的真气怎么可能只是单纯的伤害性质的真气呢?
就在赵轩不断地重复做实验的时候,电话响了。
赵轩拿起电话,看到电话上的号码,略显疑惑:
“喂,薰儿?”
萧薰儿的笑声在电话那头传来:
“是我。”
赵轩问:
“什么事儿?你今天没有上班吗?”
萧薰儿解释道:
“我请假了,不去上班了,麻烦,脚疼。”
赵轩哑然失笑:
“打车去也不是不行吧,好吧,既然你已经请假了也就算了,找我什么事儿吗?”
萧薰儿突然变得支支吾吾起来:
“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