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公国是一个临海小国,紧靠着纳利亚海。不过国运十分发达的纳斯公国自立国开始就全力发展商业,所以这个小国每年的经济收入不亚于那些大国。这样的一块肥肉自然人人垂涎,可是在它周围的国家不是一个。人人都想要,当然也不能看着别人把这块肥肉给吞了,于是互相牵制之下,倒反而保住了这个小国的平安。
莫塔城是位于纳斯公国东面的一座城市,华灯初上之时,正是各家酒馆旅店生意最好的时候。冒险者旅馆虽然店算不上大也算不上高级,但是因为靠近佣兵工会,所以生意倒也不错。
现在正值吃晚饭的时间,旅店的饭厅中一片喧闹。靠着角落的一桌上,坐着九个人。九个人里就有三个是兽人族的,其中一个属于狮人族,超过两米的身高与健硕的体魄,长相非常威武。另两个则是看起来十分憨厚的一对牛人族双胞胎兄弟,他们比那个狮人要矮了半个头,不过也已经很是高大健壮了。
坐在长相威武的狮人族旁边的那个,却是一个矮人族的战士。身高还不足一米五,一把蓬松的大胡子将他的半张脸都遮了个严严实实,只能隐约看到五官。他的头发梳理成一条条地小辨,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的牛角盔,浑身穿着一套漆黑的盔甲,背后交叉地背着一长一短两柄战斧,虽然矮小但看上去却非常威猛。
此外居然还有一个精灵!精灵族全族都是俊男美女,这一个看上去二十多岁的男子自然也不会例外。尖尖地耳朵。清秀的五官,一头绿色的长发和眼眸,绝对可以称得上是一个美男子。
剩下的四个则都是人类了,其中的两个是女子。一个年纪比较大,二十七八岁左右,穿着一件法师袍,看袍子上的等级标志,这是一个风系的中级初阶魔法师。还有一个在二十三四岁左右,穿着一身皮甲佩着一柄细剑。却是一个女战士。
而坐在这个女战士边上的是一个身材瘦小,一脸精明的摸样地男人。他看起来年纪倒也不大,虽然长得不是獐头鼠目的样子,可那双总是不安分地四下乱瞄,而且瞄的地方大多都是别人身上值钱的东西的他,怎么看都象一个贼!
还有一个也是个战士,长得不算俊,不过一张总是带着笑意的娃娃脸却很是讨人喜欢。他的眼神很灵活。带着点狡黠,看上去二十刚出头。不过一般来说娃娃脸的人看起来都会比较年轻,也不知道他地实际岁数是不是会大点。
餐点都已经端上了桌,可是围坐在一起的这九个人却没有一个动刀叉的。看他们胸前佩戴着的一个相同徽记,应该是同一个佣兵团的成员,而在那个男战士和那个狮人的中间还空着一个座位,看起来像是还有一个人没有来。
“修这个家伙,每次都是这样。他就不能为我们的肚子考虑一下,早点回来吗?”那个娃娃脸的年轻人盯着桌上散发着诱人香味地餐点,嘀咕道。
和他隔了一个空位的狮人瞥了他一眼。开口道:“尼尔,你要是饿了可以先吃,没有人要你等。”
他刚说完,那两个牛人立刻齐齐地点头。尼尔看到大家投来的目光,马上举起了双手。一脸无辜地道:“我只是说说而已,你们就当没听到好了。”
心中苦笑,他这个团长也当得太惨了点吧?别地佣兵团团长都是威风凛凛、发号施令的。可他这个团长怎么却是半点威信都没有。难道就因为自己长了张娃娃脸?
正自郁闷的时候,一个身材修长的年轻男子自门口走了进来,目光一扫之后,就向着尼尔他们这一桌走来。他是一个东方人,一头黑色的长发用一根黑色地发带随意束扎在肩后。他的长相很普通,普通到基本上混在人堆里就找不着了。背上背着一个琴囊,而会随身背着琴囊到处走的,基本上就只有一个职业,那就是吟游诗人。
一个吟游诗人不稀奇,稀奇地是这个吟游诗人的胸前也佩戴着一个佣兵团的标记。佣兵团要吟游诗人做什么?难道是闲着无聊时听个曲子解解闷吗?
看到这个吟游诗人走来,尼尔那一桌的人都露出了笑容,纷纷开口和他打招呼。而这个吟游诗人那冷峻的脸上,也露出了一抹淡淡的笑意,向着众人点点头,坐到了还空着的那个位子上。看了桌上动都没动的餐点一眼,他微微皱起眉,道:
过不用等我。”
尼尔立刻道:“那怎么行,难道我们都吃完了,让你来吃冷菜剩饭吗?”
嘴里说着,他心里却在想:开什么玩笑,刚刚只不过是说了一句,就被十几只眼睛瞪。要是真的先吃了,还不被人用口水淹死!
霍格也道:“是啊,修,反正我们也不怎么饿,等一会儿有什么关系。”
尼尔接着道:“好了好了,人已到齐,大家开动吧。”
于是众人全都拿起刀叉,开始吃了起来。一边吃,尼尔一边道:“现在全员到齐,我说一下这次的新任务——护送艾伦商会的货物前往史莱特联盟。”
一句话让大多数人的手全都停了下来,那个身材瘦小、贼眼溜溜的男人名叫吉姆,他瞪着尼尔,道:“什么?我没有听错吧?护送艾伦商会的货物前往史莱特联盟?就我们?”
尼尔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道:“怎么可能就我们,你也不看看我们才多少人,要顾二十几车货物顾得过来吗?那个商队是路径这里,可能觉得之前的人手不够,所以要再找些人,刚好被我遇上,就接下了。”
吉姆道:“可是我们才只是一个D级的佣兵团,而且才只有这么几个人,再缺人也不可能要我们啊!”
尼尔这次是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差点就把手里的杯子扔了过去:“我们人数虽然少,可实力却很强,而且职业齐全,用我们是他们有眼光!”
说着不再理吉姆,扫了众人一眼,接着道:“这次任务的报酬是两千金币,大家有什么意见吗?”
接任务一向是尼尔的事,而且他接都接了,大家还能有什么意见,难道还能反悔退掉这次的任务?其实他们这个小小的佣兵团职业齐全是不错,至于实力很强……这个只怕也只有尼尔说得出来了。不过照尼尔所说,还有其他的大佣兵团在,所以他们的压力可说非常小,而且报仇也很优厚,所以也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
看到全体通过,尼尔高兴地道:“好,既然大家都没有意见,那明天早上六点在这里集合。”
说完,他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面露关切地问霍格:“霍格,你没问题吧?”
霍格没有回答,却拿眼睛去看修,修淡淡地道:“没问题。”
得到答案的尼尔松了口气,笑道:“那就好。对了,我刚在佣兵工会还听到了一个消息,那个SS级的任务被天空佣兵团接下了。”
“SS级任务?”霍格问道,一向沉稳的他此时却显得有些急切:“哪个SS级的任务?是火凤凰的羽毛还是黑龙的龙血?”
“黑龙的龙血。”
“找到黑龙了?”这次霍格的声音已经有些发颤了。
尼尔有些奇怪地望向他,道:“是啊,据说佣兵工会在迪亚洛山脉中发现了一只黑龙,公布了出来之后,天空佣兵团就立刻接下了那个S级的任务。不过,我说霍格,你怎么好像比我还要激动啊?你不用着急,我们既然是勇者佣兵团,自然是不能错过这场好戏的。勇者的终极目标当然就是屠龙,这可是我从小的心愿啊!”
说完,看到大家都在瞪着他,他干笑了两声:“当然,勇者也是需要时间成长的,所以……这次只是去看看而已。反正去迪亚洛山脉需要经过史莱特联盟,正好顺路。”
吉姆翻了个白眼,这个尼尔一定是从小听勇者斗恶龙的故事听多了,所以整天憧憬着有朝一日自己也能成为一个约书亚那样的勇者,以至于组建佣兵团的时候取了这么个恶俗的名字。当初他加入这个佣兵团时听到团名,差点没吐血!要不是当时他的等级太低,根本没有别的佣兵团会要他,他一定会马上退团。
现在听到有人要去屠龙,这个小子还不立刻赶了去,哪怕不能参与,亲眼看看也是好的。要想阻止他,那比让太阳从西边出来还不可能,所以尼尔根本懒得浪费精力。而且屠龙啊,这可是难得一见的事,吉姆不否认其实自己也很想去看一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