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姐妹苟且度生活
我和姐姐、妹妹在父母的呵护下,骄傲地度过童年和少年时期,又在父母的指导和帮助下,平静走过奋发向上的青年时期。
父亲突然病逝,让我们惊慌了好一阵子。是母亲的刚强、平静和开朗给我们重新创造了稳定的家庭环境。
妈妈上老年大学,打门球,爬山,唱歌,我们都曾跟着高兴。然而她住了多年的职工福利房被邻居申无限偷偷买走,还差点儿被翻建,我们却没能为她分担忧愁。因为我们根本就不相信光天化日之下竟会有这种事情发生。
直到妈妈被迫打官司,我们陪同她一起走进法庭,看到了石材厂以及申无限的恶行摆在眼前之后,才知道普天之下真是什么样的鸟儿都可能有哇!
好在法庭是讲理的地方。认真负责的法官经过一次又一次调查、审理,最终做出公正判决。随后,县产权产籍管理办公室、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给县国营石材厂发了通知:
一、申无限私房字第10119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申无限接到本通知5日内到确权办办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交回10119号房屋所有权证。
二、禾县国营石材厂(原县食品罐头厂)退给申无限195号(王淑祥租住)购房款。
三、申无限5日内到禾县交易所、确权办领回本人担负的有关交易、确权费用。
四、王淑祥有权按房改政策购买这套公有住房。
然而,天不隧人愿。我妈妈还没有拿到这份文件就与世长辞了。
而当我们拿着这份宝贵文件去办理的时候,它已经变成废纸一张了--根本就没有人搭理我们。
就在我们不知如何是好的情况下,收到了省高院下达的裁定书:指令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我们不得不取来传票,按时出庭。
在法庭上,我们首先提出了对高院裁定书的三点质疑:
1、错误指向不明:裁定书中称,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1999)民终字第108号民事判决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但究竟是哪个事实有误,哪条适用法律不当,它却说不出来。因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出的正确判决,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错误或不当。
、原审第三人申无限的申诉状全篇思维混乱、逻辑错误明显,还充满了恶意攻击甚至谩骂两级人民法院的语言。这样的申诉状竟然能够作为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的理由,对此,我们百思不得其解。
其中最混乱的一段是这样表述的:“两级法院判决所谓“王淑祥表示不买的事实不予认定”的问题,法院根据什么不予认定?李烩和尹思的证明为什么不采信?你们不予采信的理由能说服人吗?王淑祥说不买你们却认定,谁能证明她说不买,你们歪嘴邪说就认定是真的吗?”
、没有高院院长署名。裁定书中所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是这样表述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可是我们通篇也没找到,甚至连背面都找遍了,都没有院长的署名。
无奈,这质疑并没有人理会。
为确保万无一失,我和姐、妹仔细查阅妈妈留下的每一份材料,充分运用证言证据,精心准备答辩,一遍遍修改,最后怀着对法律的崇敬和期望,郑重地向法庭递交了两万多字的答辩状。
我们还聘请了有着丰富经验的律师,为我们发表了明确的代理意见。
然而,法庭上一次又一次地走过场,完全失去了往日的严谨,让我们姐妹越来越没有根底。
在等待判决下达的日子里,我们忽然接到高院的电话,说石材厂早就倒闭了,让我们撤诉。
这对我们来讲倒是个好消息。谁知没有几天,判决下达了,又多“死”几年的石材厂竟然赢了官司:认为其将房产卖与申无限的行为并没有侵犯王淑祥的优先购买权。
也就是说,我父母先后住了二十多年的房屋从此归申无限所有,而屋内的物品反侵人家的权了!
申无限很快依照判决重新领取了房屋产权证书,还以王淑祥的财产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为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我们三姐妹感觉天都塌了!
我们按照程序规规矩矩地向上级法院咨询过,得到了客客气气地回答:像这样的民事案件,只有一次翻案的机会。而这唯一的一次,已经被申无限用了,所以永远也不可能再翻过来了。
我们这才明白,我们面对的是一台强大的机器,在它面前,我们简直太渺小和微不足道了。于是懦弱的我们只好自己安慰自己:鸡蛋碰石头只会粉身碎骨;宁折不弯的结果肯定会拦腰折断。因此,为了小家庭的安宁,为了孩子们的将来,就把这颗苦果吞到肚子里吧。
从此,我知道了为什么都说没妈的孩子像颗草,也知道了什么叫“苟且”。
日子过了一天又一天,我实在不知道心中的冤屈该向谁诉说。于是又整理出一篇文章,接着妈妈的回忆录叫做《女儿经历的这些事儿》。
我觉得在这件事上自己表现得非常懦弱,于是写了一篇小说:《体会我和你的感觉》。在这里,我塑造了一个特别优秀的女孩子,把一切好品质都赋予她,然后在她学识和能力达到一定程度时,把所有的灾难都砸到她头上,看她如何抗争。最终还是让我失望了,因为她只用自己的坚忍脱离开曾经有过父母的家庭,又用赢弱的肩膀担起了另一个破碎家庭的重担。
也许被宠爱长大的女孩子天生就不会反抗吧?所以我又写了另一篇:《在彗星奔向地球的日子里》,塑造了一个走向世界的优秀天文工作者,一个有着铮铮铁骨的男子汉。我狠心地让他面对被抛出屋门的妈妈,并且让父母的遗物仅剩下一只包裹。我期待他做出惊天动地的举动,为妈妈争夺到自住福利房的购买权。然而我发现,面对天空的时间越长,天地越辽阔,一家之利的比重就会变得轻了。
当然,这还是一种逃避。
虽说我学会了用文字说话,但也仅限于记录而已。随着时间的推移,就连我们姐妹之间提起那套房子的次数也是越来越少了,但那种锥心似的疼痛依旧不减。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真正把它沉封在心底,免得它总是在我想念父母时、怀念故乡时、甚至高兴到一定程度时突然跳出来打击我。(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