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猛人常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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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小娘子死而复生的事儿没到一个晚上就传遍了整个村子。其实也不用人们去互相奔走相告,当日差不多是全村的人都在场呢。

就在回去的路上,人们还在啧啧称奇,这人死复生这么“耸人听闻”的事儿理所当然地就成了村民口中的新鲜事,热闹事。

说来好笑,这死人有啥好看得?诶,你还别说,在这古代社会,因着少了各种娱乐项目,于是这红白喜事也成了一种热闹。

撇开红事儿不去说,就算是白事,按照当地的习俗整村的人也得凑在一起吃吃喝喝上三天。想吃人家的东西,当然就得前来帮忙,于是哪家办点什么事儿,几乎是全村出动。

这年头,花点子个儿力气就能弄点吃得,还有什么比这更有吸引力?

杨李氏见着人活过来了,第二天就把家里用来招待的吃食整理了一番,挨家挨户地分发了出去,用她的话说,这是白饭,既然人死而复生了,这东西自然是不能留着自己吃,那不吉利。

开始杨晓沫也没在意,毕竟初来乍道的,她那常州话又和这时空的方言有着一婿入,秉着少说话少出错的原则,她是能不开口就不开口。只是把目标放在了年岁还小的弟弟身上,套取一些自己想要的资料。

只是这一套取,杨晓沫忍不住默默地流下两行泪来,前世就够**丝了,没成想,重生一回,这,唉!!!

晚上的时候,躺在床上,来这儿三天,在这三天时间里,经过她的旁敲侧击,需要知道的情况也了解了个七七八八,可这一波一波的打击让她萌生出还不如死了拉倒的悲观想法。

她附身的这主儿名叫杨涵瑶,今年十岁,在这李家村属于外来人士。祖父年轻时,带着家人迁徙到了常州晋陵县,就在这李家村住了下来。

她那短命的爹在十二岁那年就考中了秀才,引为美谈。可后来却不知怎得,考试连连失利,怎么考就是考不上,最终因着这事儿成了心病,在她弟弟杨乐贤出生还没到一个月的时候便撒手人寰了。

家里的男人死了,剩下一家老弱妇孺,这日子就更加艰难了。这不,没两年,她那短命的娘也追着她老爹去了。

更要命的是,杨涵瑶在她娘去世那年,受了极大的刺激,发了一场高烧,等烧退了,这脑子也坏了,整日呆呆傻傻地,话也结结巴巴,前不久更是掉到了池塘里去,人是被救上来了,可因着才开春,天气还很寒冷,得了风寒,药石无数,可这小杨涵瑶却是一点儿也不见好转。

原本她那便宜的老子娘生病就花了不少的钱,田地已被卖了个七七八八,这家眼看着已是风雨飘摇了,可杨涵瑶这么一来,更是悲惨到了极致。

为了挽回杨涵瑶的生命,杨家老奶奶愣是咬牙把家里最后的两亩地儿卖了,可仍是没能挽回杨涵瑶的性命。

至此,这原本还算家境可以的家庭算是走进了一条看不到任何希望的死胡同里去了。

杨家老奶奶悲叹自己命苦的同时更是痛惜杨涵瑶小小年纪夭折,为了给她有个还算过得去的丧礼,把自己的棺材本都拿了出来。

所以当杨晓沫死而复生,甚至能清楚流利地问出一句话时,杨家老奶奶真高兴地快要晕过去了。在她看来这是杨家祖宗开眼了,她哪里知道杨涵瑶是活过来了,可里面的芯子已换成了另一个人。

杨晓沫躺在床上,默默地回想着这几日收集来的讯息,忍不住叹息,前世总以为自己是个**丝,没成想重生一回,比起上辈子那简直就是**丝中的战斗机了。

起码上辈子衣食无忧,唯一烦恼地就是专业学得不好,找工作成了个麻烦。可再麻烦,也没落魄到吃饭都成了个问题呀?

经过她的打听和分析,她现在所处的朝代应是在宋朝,年号为嘉裕,今年是嘉裕二年。她不知道这是哪个皇帝的年号,所以也分不清楚现在具体是哪一年。

只心里希望不要是南宋末年就好了,那样她真要哭了。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当年蒙元入侵,常州人民抵抗了半年,最终还是失败了。而愤怒的蒙古人进城后,史书上只留下了这么一句话“全城屠之”。

如果是南宋末年的话,她还不如现在就找根绳子上吊得了,那可是中华历史上最为暗黑的几个时代之一。就算她侥幸没死,那以后的日子也是不好过得。

在蒙古人的统治下,常州这地区的人是属于“南人”,地位最是低下,其生命的价值甚至连头毛驴都比不上。因着常州在抵抗蒙古的入侵,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屠杀,最后城里只有七个人跑了出去,所以她对家乡这部分的历史也曾去了解过。

这个时代的“南人”的生活,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猪狗不如!!!

龌龊的蒙古人把每二十户人家编成一“甲”,首长称“甲主”,由政府委派蒙古人充当。这蒙古人就是这二十家的总管,这二十家就是这蒙古总管的奴隶,衣服饮食,他可以随心索取,女子和财产,他更可以随心所欲。

比如元政府禁止汉人打猎,禁止汉人学习拳击武术,禁止汉人持有兵器,禁止汉人集会拜神,禁止汉人赶集赶场作买卖,禁止汉人夜间走路。

于是就出现了这样奇特的场景:家里做个菜,用把菜刀还得到那蒙古甲主那报备登记,等用完必须马上还回去。这还不是最惨的,这时代的汉家姑娘更惨,嫁人的第一夜,不是和丈夫洞房花烛,而是要献给蒙古人。

这蒙古人也够坏得,霸道要求将那初夜权给他们,汉家的男儿受尽屈辱,而汉家的女子为了保持血统的纯洁性,不得不含泪把自己生下来得第一个孩子给弄死。

元朝,是汉人不如狗得年代,几千万的中国人民被屠杀,无数中国妇女被强奸,无数中国儿童被绑架成为奴隶,最后在屈辱中死去;无数的人失去了祖祖辈辈建设的家园,无数的财产被蒙古帝国的统治者掠夺而去,以极其廉价的价格卖给阿拉伯和欧洲来换取他们奢侈的生活!!

这不同以往的改朝换代,这是地地道道的亡国史!!

杨晓沫不知道如果自己当真重生在这个年代了,她又该如何?就算有着现代人的灵魂知道历史又能如何?如果真是那样,知道了才是悲哀,因为她明明知道却无力去改变,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历史的车轮无情地碾压过来,将她这只宣蝶活活得碾碎致死!

杨晓沫七想八想着,心里祈祷着千万不是南宋末年的同时,肚子又咕噜噜叫地叫了起来。忍不住皱起眉,用手着按着自己的胃。这几天来都是在喝点稀饭度过的。那稀饭还真是稀饭,稀得都快看不见儿米粒了。

她现在这身子才十岁,又大病一场,正是需要营养的时候。可家里如今这条件,恐怕马上连稀饭都喝不起了。

杨晓沫咬着牙,如今摆在她面前得第一道坎就是“生存”问题,再想那些有的没的也没用,不管啥时候,总得先解决肚子问题。

她前世的专业是学得营养学,这在国内是个新兴学科。本以为这专业是很有前景的,哪知等她毕业了才知道这是多么坑爹的一个专业。

工作不好找,国家规定的每一百人必须配备营养师的条例没人当回事。毕业一年了,她还是没找到合适的工作。最后不得不沦为了某直销公司的保健品销售员。

至于公司的那些营养讲师,以她的资历还不够格儿。早知道这样,她干嘛在大三时放弃自己原本的医学专业转而去选择营养学?

生活没有如果和重来,不过眼下她倒心思活泛了起来。

国内的高校在学习营养学专科前都要学两年的基础医学,这点知识量也许在前世连个屁也不是,可现在她身处一千多年前的宋朝,是不是可以依靠自己的这点专业做出点成就来?最起码,怎么着也能养活自己这一家子吧?

可这想法随即给她推翻了。她现在只有十岁,一个十岁的孩子去给人看病?还说出一堆“大逆不道”的理论来,恐怕还没等她给人治病赚钱养家呢,她就被人当妖怪给活活烧死了。

行医暂时是不行了。那她还能做什么?做吃食?学营养学倒的确要学烹饪,可眼下这家也没本钱来给她折腾呀。谁知道现代人烹调出来的东西古人爱不爱吃?

杨晓沫想了好久,突然悲哀的发现,自己貌似啥也做不了?小说里的那些主角来到古代各个大杀四方,造玻璃,造肥皂,弄个王爷公主当着,最不济也能成为一个大富豪。

可为啥到了自己,却啥也不能做?甚至连吃饭生存都成了问题?杨晓默闷闷地吐出一口气,苦笑着,无论到了什么时代,**丝还是那个**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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