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有机会进入青楼之中附庸风雅,秦书书不由得激动起来,迫切地盼望着第二天的到来。
第二天一早,那些山贼们已经做好了轿子,看起来非常的稳当。
秦书书直接让老头杀了很多鸡并且全都烤好。
钱多多自然鸡多多!
别管什么鸡!
吃饱喝足后这才和孙悟空继续上路,九九八十一难呀,这才刚刚开始,日子过得多么的艰难啊!
别说。
土家鸡真香啊!
作为后世中吃鸡的宝贵经验来看,这些鸡绝对是无公害的家养。
土鸡要养得好,不单单是需要好的环境,鸡苗本身和饲养方式都要有很高的要求,土鸡完全奉行顺应鸡的天性饲养土鸡,这样才能培养出有食材本真味道的鸡。
因为是自然放养,深山农场里的乔木、灌木、地表植被中的种子、野草、昆虫都成了土鸡的“美餐”,绿色、天然又安全。?
鸡回归到大自然中,走路带跑,轻轻松松飞上树枝屋顶、飞十几米远!每天自行觅食,运动量巨大,使得脂肪含量少,肉质紧实!
吃着野生虫草,喝着山泉水,住在环境优美的山野“别墅”,这样的土鸡能不好吃吗?
在这里一只成熟的散养鸡,鸡龄都有120天以上,比起后世快餐店里30天的速成鸡,口感和味道完全不一样。
煮鸡汤是最能吃出鸡肉品质的方式之一。用上乘的鸡肉煮汤,鸡肉的味道原汁原味,没有受到其他食材的干扰。
汤色清澈剔透,鸡油浮在汤面上,干净,无杂质。没放多余的配料,所有鸡肉最原本的香甜发挥得淋漓尽致,完全没有被掩盖住。
鸡肉质地紧实,没有半点多余的脂肪。翅尖和爪子较小,骨头硬实,显而易见,这只土鸡精壮、健康!
这是只有散养、运动量大的土鸡,才具备的特征。
沾点简单的辣椒酱油,那一入口,感觉整个大自然都在嘴里!除了鸡香味,还是鸡香味!
吃这个鸡的时候,还有一个注意事项,少说话!少说话!少说话!因为再不快点吃,就被夹完了!
“嗝~”
秦书书和孙悟空同时不争气地打了个饱嗝。
对于孙悟空来说,现在能够吃上鸡肉本身已经好极了。
当他品尝了制作出来的鸡肉后,更是对这种鲜美赞不绝口。无论是烹饪手段还是对调料的使用,远比天庭上那些仙家们使用的精妙上太多了!
吃饱喝足之后,秦书书看着自己的座驾非常的满意。
同时他也将包袱皮儿打开,将里面的虎皮裙拿了出来。
“悟空啊,我看你没有衣物蔽体,这个虎皮裙你要不要?”
孙悟空笑着接过虎皮裙。
“谢谢师傅了。”
眼见着孙悟空没有拒绝,秦书书略微地有些失落。
其实他本计划孙悟空是不要这个虎皮裙,然后他就拿这个虎皮裙垫在新的座驾上,这样又柔软又舒适,更适合走远路……
按照真实情况来说,孙悟空应该是取了针线,将这虎皮裙缝制的更符合他的身段。
然而实际上,孙悟空根本就没有那么复杂,只见他身型迎风胀大了一分,随后这虎皮裙就套在了他的身上,个头也与秦书书变得一样高了。
秦书书不由得拍了拍脑袋,感慨着如果吴承恩看到这一幕,会不会觉得自己的脑子很蠢,居然想到让猴子自己去用针线的办法。
提起《西游记》似乎不得不提到吴承恩。
至于吴承恩为什么写《西游记》?
这是他精神世界的最后秘密,没人确切地给出这个问题的答桉,但是秦书书能从他的身世,以及华夏文人的普遍特点看出一些端倪。
吴承恩自小在乡间有神童之称,但是时运不济,加上考运不顺,直到中年他才得到一个贡生的补缺。
可偏偏知识分子又有一股清高劲,他看尽了官场上的厚黑,终究觉得这条路不是他能走的,于是暗然离开庙堂,重回江湖。
由于个性古怪、性情刚愎、人脉凋零,无依无着的吴承恩只能流落于南京街头一处陋巷中,靠读书写字度日。
吴承恩身负神童的美誉,从小就极富推理和幻想能力,加上出身读书世家,环境的熏陶使他自小就读了许多稗官野史、乡野传奇,腹内有千言万语,寰宇百相,这是他写作《西游记》的知识基础。
彼时,吴承恩处于人生谷底,事事不顺,只能把烦恼寄托于出世,几乎江浙一带所有的寺庙及都留下了他的足迹。
他熟读了不少佛家经典,自然对于历朝杰出名僧的生平也都仔细地品读过。无意间他对唐代玄奘大师的生平产生了极大的兴致,于是慈恩寺三藏法师的传记便成了那段时间他精神上的支柱。
虽然寺庙里的暮鼓晨钟、青灯黄页暂时可以让他得到一时宁静,但是由于性格和阅历使然,盘旋在他脑中对社会现实的种种埋怨,然他辗转反侧,无法入眠,心中总是压不下去打抱不平的邪火。
于是某日他突发奇想,为什么不把从经典上所理解的一些道理,以他景仰的玄奘大师为主轴,编写一部既可以警醒人心,又可以抒发自己情绪,同时也能针砭时弊的小说流传于世呢?
最起码对他蹉跎的人生有个交代!
秦书书觉得这或许是吴承恩写《西游记》的情感冲动。
经过了一段长时间的构思,吴承恩就以玄奘大师当年要到印度那烂陀寺学习经典的整个心路历程和所遭遇到的种种障碍,用八十一难的方式编成了小说。
整部书中,他用诙谐逗趣的语言,极富文采的诗文,把古中国的风土人情描写得惟妙惟肖、淋漓尽致。
其实仔细咂摸这部章回体小说,吴承恩可说是用尽了一生的智力和精力,古话说“物不平则鸣”,吴承恩胸中郁积有怨怒,所以用小说的方式“呐喊”,发出了自己生命的悲鸣。
为了给人生一个总结,他更是把自己映射到了唐僧的身上。
吴承恩的这部书造就了形形色色的虚幻人物,人们或者喜欢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要么喜欢真情实感的猪八戒,但始终很少有人喜欢其中最重要的灵魂人物——玄奘大师唐三藏。
不少《西游记》的影视作品,将唐三藏描述成一位息事宁人、胆小怯懦、色厉内荏的形象,但其实没有理解作者的苦心。
吴承恩当年之所以选择唐三藏的经历来写小说,就是考虑把自己映射其间,理由有二。
第一,唐僧的纠结、短视和倔强,完全就是吴承恩对自己的描摹,通过上文介绍他的身世,我们知道,他半生蹉跎好不容易得个贡生的缺,但因为性格执拗,只相信自己是对的,不肯妥协,最终扔下饭碗,落得个四面楚歌的境地。
正如唐僧屡次三番不信孙悟空的警告,反而气走了大徒弟,使自己总被妖怪掳走。
第二,吴承恩对于唐僧的敬仰。
历史上的唐僧一个人由长安出发,跋涉千山万水,最终来到异国他乡,只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济世救人。
唐僧不求财、不求名、不求官,只为精神的追求,甚至数次遇险也死不旋踵,堪称华夏人的嵴梁。吴承恩敬佩唐僧对理想的坚持和追求,故而写了这段冒险。
其实,一个书生,尤其是从小被灌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价值观的华夏式文人,实现其人生价值的最好方法是做官,敦风易俗,教民向化。
但吴承恩作为一个落魄书生,无力改变现实,唯一能满足其精神追求的方法就是“立言”,写本书寄托自己的感情。
华夏文人总有一种对“天下”的责任感,从这个角度出发,就不难理解很多古书的写作原由了。
秦书书从骨子里面算是一个文人,更是兼修儒家功法,不过自己却非常的有佛缘,不仅修习了达摩易筋经与达摩洗髓经,更是成功地穿到了唐三藏的身上。
不过说起来,他终于拥有道教的功法神通了,就是孙悟空传授给他的三种本领,虽然他尚未学会……至少有方向了不是吗?
只要抽个功夫学会就行了!
至于学会这些本领之后怎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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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72变这种本领,那可是可以实现他一直以来的梦想啊!
比如说他可以变成大明,然后在学校之中果奔。
比如说他可以变成耗子,然后大摇大摆地冲进女浴室,然后让耗子被堵在宿舍里暴打……
总之就很带感有没有!
在六道修真群中但凡是达到了先天境的修真者,都能够通过法术改变自己的容貌。
只不过这种容貌的改变,并没有达到真正的完全变化,而只不过是一种障眼法,让人的视觉感受发生变化了而已,从而完成变化的能力。
而72变则是完全不同的。
地煞七十二变的主要用途是躲避天雷、阴火、赑风三灾带来的伤害,以此实现永生的愿望。
中孙悟空虽然从须菩提祖师处学会了长生不老之术,但是只有躲过“三灾”,才能永生!“三灾”为--天雷噼、阴火烧、赑风吹,在悟空的苦苦哀求下,须菩提老祖终传之躲避法术。
书中菩提祖师向他介绍说,法术分按天罡数的三十六变和按地煞数的七十二变,孙悟空选择了后者,即地煞七十二变。
七十二变可使自己变,也可使别的东西变。
可变人,可变动植物,动物甚至无生命的物体。
可变男,可变女,可变老,可变少。
可变长,可变短,可变大,可变小。
可变无。
有了以上五种变的性质,天地间什么东西都能让孙悟空变的!
这种变化是完全按照想要变化的物体进行变化的,那也就意味着他能做到百分之百的彷真,完全与被变化出来的物体相同,并掌握着相同的能力。
比如说当他变成鸟儿的时候,就能够进行飞翔,变成勐兽的时候,就会拥有锋利的牙齿与极快的奔跑速度,如果变成了女人……
开始不要变成女人的好,否则女人就会对自己没有什么吸引力了,那会让秦书书感觉很痛苦的。
只不过眼下,他还需要在陪伴孙悟空一段时间,让他开始适应现在自己的身份。
其实除此以外,他还是想跟孙悟空多学习一些小法术的,这样也能够进一步增强他的实力,至少这一次不白来到西游世界里不是吗?
“圣僧,我们出发吧?”
这些山贼们巴不得快点儿出发,等到这个和尚原谅了他们之后,放他们回去继续做山贼。
不不不,山贼实在是太危险了,如果能回去的话,他们宁愿做平凡的普通人,也再也不做这种危险的行当了。
这群山贼打断了正在意淫的秦书书,当下整理一下他的袈裟,重新扮演起一副圣僧的模样。
“好!出发!一路向西!”
吃饱喝足了自然是要干活儿的,否则佛祖也会不愿意的!
尽管听起来去西天不是什么吉利的事情,但这就是唐玄奘的使命,而现在自己魂穿了,唐玄奘则必须要完成这一使命,至少不要提前露了马脚。
在行进的路上,秦书书不由得感慨古代环境之好根本就没有雾霾的存在,新鲜的空气让他感受到了大自然带给人们的恩赐,呼吸道了肚子里面的空气都是那般的新鲜和舒适,任何一处都是森林氧吧!
孙悟空在天上飞,地面上一众山贼扛着打造的座驾人力扛着秦书书,一行人浩浩汤汤向前进发。
一路前行,除了偶尔遇上一些勐兽之外,倒也算平安,那些勐兽的结局,自然都进了一行人的肚子里。
当一行人来到了一处崖边,崖下有一池潭水,池水墨绿,显得很幽深。正好到了午时,秦书书说道。
“悟空,都到中午了,我在此休息一会,你去找些果子回来吧。”
正所谓荤素搭配健康饮食,总不能老吃鸡不是?
当孙悟空听从秦书书的建议走后,
秦书书从马上下来,站在崖边欣赏着四周的景色。
此处山崖乃是周围的最高点,因为极目远眺,周围十余里的景色都可以映入眼帘,远山倒映在脚下的潭水之中,更增添了重峦叠嶂的幽远。
对面也有一座山崖,高度略低,平整的崖壁上似乎有几个篆体的大字,秦书书极目望去,认出了上面写的字迹,乃是蛇盘山鹰愁涧。
秦书书心中一动,蛇盘山鹰愁涧,这不是小白龙住的地方么?
卧槽!
我特么居然让孙悟空去给我找野果子,按照正常情况下,小白龙这会儿可是要吃掉自己坐骑的啊!
等等!
我的坐骑没了!
现在没了坐骑,小白龙还能出来找我麻烦吗?
它不找我麻烦,接下来的剧本怎么继续啊!
秦书书忽然间脑袋有些不够用了。
之前是自己的坐骑被小白龙给吃了,以至于小白龙不得不成为自己坐骑取经。
那现在一群山贼成了自己的坐骑,难不成小白龙要吃掉这群山贼才行?
正说着呢,这群山贼也开始四下活动起来。
“兄弟们,咱们也别闲着,赶紧给圣僧找些吃食,让咱们的午餐更丰富一些!”
秦书书刚想去阻止这些山贼,一想到自己只有处于金箍棒画的圈圈里才安全,连忙又把即将探出去的脚丫子缩了回来。
赶着这功夫,山贼们已经大大咧咧地冲到了水边,要么在河边喝水,要么冲刷身体,一个个喜气洋洋。
这么一路上扛着秦书书跑来跑去,他们早已经一个个满身臭汗,这会儿能洗个澡也是让他们感觉颇为舒适的。
只不过他们这一洗,恰好就惊动了在潭水里的小白龙!
龙。
食肉性动物!
别管是西方龙还是东方龙,想要维持巨大的肉身,肯定不可能吃草的对吧?
毕竟也没见过那条龙如同山羊一样漫山遍野地吃草。
于是。
在潭水翻涌过后,小白龙硕大的身体瞬间冒了出来,然后就那么随便一吸,山贼们便在空中打着盘旋飞进了它的肚子中。
随后,它满意地打了个饱嗝。
“嗝~”
很好!
午饭有着落了!
刚吃完这一伙山贼,小白龙又看到了远处的秦书书。
“我凑!”
秦书书瞬间就抓狂了!
“尼玛的!你别过来啊!老子是齐天大圣孙悟空的师傅,佛祖座下弟子!你丫吃了我非得让佛祖抽筋拔骨不可!你......能听懂不普通话不!”
小白龙当然听懂了面前和尚的话。
身为取经人之一,他同样知道将会有个和尚要带他一起去取西经。
但现在看到这个天命人,它本能地觉得这货非常的不靠谱!
身形一动彭地又跳回了水潭,巨大水花迸溅起老高,瞬间天空下起了一阵骤雨。
然而那雨水却完全避开了孙悟空所画的圈,将秦书书很好滴保护在了里面。
“哪里来的妖怪!”
一声爆喝从天际而来,随后孙悟空的身影随着声音骤然出现,护卫在了秦书书的身前,俨然已经进入了战斗状态!
“师傅你没有事吧?”
秦书书砸吧砸吧嘴。
“悟空,我的座驾被妖怪给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