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影消失了快一年了,突然有消息说要回集芳阁献艺,可把那些个无影的乐迷们乐坏了。这不,听说从中午开始,集芳阁就爆满了。唉,妖孽的吸引力,就是与常人不同啊。
集芳阁前后门都被围得水榭不通,所以,就使用了疯子最最喜欢的方式,从窗口飞进去!那间房间,和我记忆中一样,没有任何改动,所有家具一尘不然。轻纱翩飞,美轮美奂。只是,我现在还是没有心思欣赏这房间布置得有多美。我紧紧盯着疯子,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配上一张祸水脸,他要真是个女人,我要真是个男人,一定把他抱回家!
那胸部,他在装上去之前,我已经仔细的研究过了,材料很特殊,没见过,手感接近真正的女性器官,但是,其实要稍微柔软一些。
至于那皮肤,是货真价实的女人皮肤。疯子告诉我的时候,我正捧着这张超级完整的女子上身皮肤仔细研究,惊得我赶忙往地上扔,退到很远很远的地方。疯子也惊了,赤着身子急忙飞奔过来抢救他的宝贝变身用品。
变态,变态,绝对是变态!
疯子喜欢用活人皮做道具,屁股上割一块也就算了,忍忍就好了。可是这个几乎是整个上半身的皮肤,割了下来让人还怎么活?这个问题我当然问疯子了,疯子说他那回可是很好心地先杀人再让人动手的。是的,他这次的却是好心了。
至于那个身高问题,疯子说这是易容术中最高境界,说了我也不懂。我也懒得再问他了,往往他不怎么喜欢说的事,也都不会是什么好事。
疯子一弹完曲子,搜刮完银票,便抱着我从窗子里逃了,留下魉垫后。
人潮啊,实在是太恐怖了。
我一直以为,无影是喜欢魅惑人的妖孽,可是,原来,人前的无影是冷若冰霜的。我与魉充当无影的婢女,一左一右站在无影身旁。无影没出来时,是人声沸腾,他出来后,是寂静无声。所有的人,都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听曲,满脸的陶醉。
但是,有一个人例外!她,就是轻烟。
她站在楼上走廊,一眨不眨地盯着无影,有时候,我也会觉得,她的视线还停在了我身上。
天变凉了,疯子身上冷冰冰的,让我很心疼。我向疯子怀里挪了挪。
“怎么?睡不着?”
“是啊。”
“那我们就......”说着,那只爪子就偷袭我的胸部了,“水儿,你看我说得没错吧,你现在大多了。”
白痴!我现在身体还在发育阶段好不好?“快拿开。”我一把推开他的手,伤才好多久,都不怕裂开。“你,认识轻烟吧?”
疯子在被子里挣扎的手忽然顿了顿,“算认识吧,我以前不是常会与她同台吗?怎么突然问起她来了?”
我的脸在疯子胸膛上蹭了蹭,让脸紧贴着疯子的胸口,“没什么,只是觉得,她好美。”也好危险。只是这句话没出口。
“呵呵,傻丫头,”疯子低头,在我额头上轻轻地吻了下,“再美也不过是副皮相,你若喜欢,我可以让你有张比她美上千百倍的脸。”
“我不要,那就不是我了。”
“没错,那你还在忧虑什么?”
“我......呵呵,也没什么啊,就是睡不着,随便说说,呵~~~现在困了,睡吧。”
疯子抱着我,我安心地闭上眼睛。
早上起来,发现疯子今天又没去上朝。于是就拉着他去花园里逛了逛,花都谢得差不多了,根本没什么好看,可是这样在花园里踱着,感觉很温馨。
路过掬水园入口时,发现好多下人忙进忙出的,“这是在做什么呢?”
“处理些没用的东西。”
“东西?那是房子,很不错的房子!”
疯子牵着我的手,把我拉离那个影响了我情绪的地方,“没用的东西,和不能讨主人喜欢的东西都是一样的,都该清理掉。”疯子这话说得很缓,很轻,似乎风一吹,就散了。
我落在疯子后头,不知道疯子说这话时是什么表情,只是觉得,他说的似乎不单单是这掬水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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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了,疯子一直跟我玩失踪,白天是怎么也找不到他的,晚上都是很晚才回来。我实在忍无可忍,问他到底什么时候继续去赚钱还债,结果……
唉,我坐在镜子前,幽幽一叹,疯子上辈子是不是属狗的,怎么每次都把我当骨头啃?但是……哼,他以为我这样就不能出门了吗?
“魉,给我把白狐毛领拿来,我要出门。”
天热的时候,那种痕迹的确很是问题,不过现在天冷了,可就不同了。
我满意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身紫罗兰色的外套,清丽不落俗套;雪白的毛领,把脖子遮得一丝缝隙都不留,最后戴上面纱,呵呵,可以出门了。
我每次到楼外楼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为这里的客人弹一首曲子。然后,进一个包间,点几个我新开出的菜色,慢慢品尝。我当然不是因为肚子饿,我只是看看这些菜做得是否合格而已。毕竟,我的楼外楼是一家酒楼,这菜若是不好,怎么招揽客人,怎么赚钱?
刚听说,奉越国逸亲王突然带着和亲使团来访。难怪这些日子疯子这么忙活!这么重要的事,他,居然都不告诉我一声!
奉越,原是大武东北方的一个小国,但是自新皇越煌继位,不断用战争和联姻来扩大他的疆域和影响力,如今已是东北方的一个大国了。奉越很注重血统,他们的皇族都是银发,被认为是神圣的象征。
这次的求亲使团中,只有逸亲王是皇族中人。说起这逸亲王,也不是什么简单人物。奉越现任皇帝,便是这位亲王的同胞大哥,所以,他在他们奉越的地位极高,仅次于皇帝。
让我不能理解的是,两国相距甚远,他们怎么突然会想到和大武和亲,还派了个地位如此尊贵的亲王前来?
“小姐,司徒大人来了。”
我放下筷子,戴好面纱,“请他进来吧。”
我起身相迎,“公子,请坐。” 司徒大人,就是书生,我不叫他大人,而叫他公子,只是想提醒他不要忘记当初在我面前说的为国为民的话。
“谢小姐。”书生淡淡应着,眉宇间不复初见时的意气风发,看来是见识了朝中的黑暗心情沉重了。
“公子,看起来不怎么好呢!”我让魉为书生添了一个酒杯,也只添了一个酒杯,“公子,陪小女子喝些酒,如何?”
“不,不,小生不胜酒力。”书生急忙推辞。
我充耳不闻,捧起酒壶,走到书生身旁,为他斟了满满一杯酒,“天气凉了,酒能暖身,公子,不妨喝一杯。”我把酒杯端到书生面前,“公子就不赏脸喝一杯?”
书生见盛情难却,接过酒杯,一饮而尽。咳咳咳,书生难受地咳着,见我又在为他倒酒,急忙阻止,“不,咳咳,小姐,小生,真的不胜酒力。” 咳!咳!
呵呵,我轻轻一笑,“公子,这不爱喝酒的人,觉得它辣得难受,可是这爱喝的人,却觉得它回味无穷啊。满朝文武,皆如这爱酒之人,而公子却不胜酒力,公子要如何融入他们之中?”
“小姐,你,你的意思是……”书生似乎听出我的话外之音了。
我为书生继续倒酒,“世人皆醉你独醒,你要怎样才能让他们相信你,让你办事?”书生脸上有了一丝了然,“有的人看着醉了,心却没醉。只要知道自己的心在何方就好,何必拘泥外人的评价?如果做个醉(罪)人,可以比清醒的人做更多的事,公子是醉与不醉?”我再次把斟满酒的酒杯端到书生面前。
书生看着那满得快要溢出来的酒杯,沉思着。终于,他抬头看向我,眼神是那样坚定。他接过酒杯,一口一口慢慢地品着那苦辣的味道。我把酒壶放在书生面前,“公子今天不如就先醉一回吧。”
“魉,我们回吧。”魉为那来披风披上。
“小姐,”书生突然叫住我,“一直以来,多谢小姐指点。只是,到如今,小生,还,还不知小姐芳名,不知小姐可否......”
看来这书生已经有些醉了呀!女子的名字,岂是可以随便问的!
“呵呵,公子,相逢何必曾相识,这名字,不问也罢。”我踏出步子,突然又停了下来,“还望公子好自为之,切莫真的醉了。”
唉,这所谓拯救天下苍生的重任,就扔给书生吧。我好好地看紧疯子,让他少为祸天下,也不算是食言,对不?
我浅笑着走出包间,门外竟呆立着一个华服男子。
那男子身着貂裘锦袍,带着一顶褐色的毡帽,耳朵上分别带着一只金色耳环,一身外族装扮。身上那种似与生俱来的贵族气息,昭示着他不凡的身份。
但是,最引人注目的,是他那一头银丝,散发着丰润光泽的银丝。那不是岁月留下的痕迹,而是……
难到……他,难道就是奉越国的逸亲王?
我微微侧身行礼,便从他身旁走过去。
手臂上一紧,这个人居然就这样拉住了我!懂不懂礼貌啊,这个人?
“公子,众目睽睽之下,请自重。”我语气强硬地道。在外面,除非我有生命危险,否则魉就是个普通婢女,所以眼前这事就得我自己解决了。
那人充耳不闻,依旧抓着我的手臂,眼睛紧紧地看着我的脸,似乎想要看清我面纱下的容貌,甚至另一只手都快要行动了。魉挡下他的手,“公子,您怎能这样抓着我家小姐?”
这边的骚动已经引起了全楼内的关注,隔壁包间里走出两个男子。他们衣着不凡,且都是外族打扮,看来是和他同来的人。
“主子,您这是......”其中一个较年长些留着大胡子的男人出声问道。
现在我更能肯定这人就是奉越国的逸亲王了。他似如梦出醒般猛然松开手,“对不起,我......姑娘的声音实在是,太像我故人了,对不起。”原来是场误会!
“既然是误会,那小女子告辞了。”
我一福身,便与魉离开。
边走边听到那位亲王喃喃自语,“真的好象,我还以为是......”走得远了,听不清。我一直觉得,每个人的声音都是独一无二的,没想到今天,居然会有人因为声音,而把我认成另外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