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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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以明年轻的时候,要比谁都年轻气盛,善恶分明。这纵然是好事,可是江湖未必是个可以分辨是非的地方。他身怀决议,又那般的出风头,名气是自然,但也同时招来了不少祸端。一开始他孤身一人倒是没什么,后来遇到了一个想要厮守终身的姑娘,就难办了起来。

说起来,他和那个姑娘相遇,亦是可以说上很久的一遭缘分邂逅。那时他因为与人解下梁子,为了不波及同住的邻居友人,便难迁去别处。自然,他会易容,便为自己换了一张其丑无比的脸,任谁看了都会掩面而走,他会丝毫不以为怵,悠然悠哉地往下游行。只是登山途中不幸失足,摔下了悬崖。

可巧的是悬崖下面是条河,顺势往下便是一条湍急的溪流。他被住在溪边的一个叫青萝的姑娘救了起来,青萝丝毫没有嫌弃他的丑陋面容,反而是悉心的照料他,因为伤了腿而有两个月不能行走,她亦是温柔的跟在左右。两个孤男寡女,这么长久的共处一室,自然而然的就生出了一些感情。

他像她表明了心迹,也同样给她看了真实的面具,青萝自然是喜不自胜的接受了他。两个人就住在溪边,虽然没有王权富贵,也没有什么纸醉金迷,过得日子却好似神仙一样快活。倘若他真的只是一个失足游人,那真的因为这遭机遇有了一个可以厮守终身的人,的确是桩美事。可是错就错在,他隐瞒了自己的过去,并且绝口不提,让青萝成为了一个一直被蒙在鼓里的局外人。

不过好在高以明不光是擅长易容,江湖人士,哪儿还没点看家本领。他的身手不错,又有一手易容的好功夫,在溪边住得腻了,后来就劝青萝和自己一起南下,找个安定的地方好好生活。一路走啊走啊,就来到了风昭国。风昭国的景色天下闻名,的确是个合适居住的好地方。他们就像是一对最平凡不过的小夫妻,找了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就这么安顿了起来。

为了心上的人儿,高以明亦是下定了决心,金盆洗手,退出江湖,再不管那些纷纷扰扰,就老老实实的陪在青萝的身边,做一对在普通不过的寻常夫妻。只是可惜的是天不遂人愿,从前欠下来的债,哪儿是日子就了就能一笔勾销的。好人的恩情容易,恶人的妒恨又岂是那么容易的消磨的?

因为风昭国山高水远,高以明也没有再刻意的更改容貌。这样平安的日子过了几年,很快就没有那么如意了。他到底是武林中人,和平凡的生活有那么一些格格不入,被有心人看见了,再仔细一琢磨,他的身份就昭然若揭了。身份一暴露,那名气就跟着水涨船高了,虽然不是仇家先来,可是上面来求面具的却是一个接着一个。

青萝哪见过这样的场面,更不知道和自己举案齐眉了这么久的夫君居然是这样的一个人。她被那些奇怪的到访者吓的不轻,夫君的脸色也一天天的阴沉了下来。不过山里面长大的姑娘,素来淳朴善良,始终没有对这样的变故表现出什么来,反而只是在惊讶了一阵子之后,很快就安静了下来,也并没有去问他什么,就这么安安静静的陪着他。

越是这样温柔,越叫高以明难以承受。没过多久,他就主动坦白了自己的身份,以及欺瞒的理由,青萝表示惊讶,但是也都是情理之中,毕竟这些日子里的人和诉求,不问也知道了个七七八八。不过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他又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徒,并没有什么好怪罪的。她原谅了他,却不能再久留了。

高以明很清楚,只要暴露了,所有的风平浪静就都是暂时的。自己从前欠下来的那些账,从来就没有算清的时候,趁着没有太大的动静,两个人就连夜踏上了背井离乡的路。其实多年来的普通人生活,已经让他的身手大不如从前,而青萝只是普通女子,更是手无缚鸡之力,虽然心思急切,却没有走太久,就被人追到了。

他们换不择路,正好遇到了出游的王爷君无羡,君无羡亦是侠肝义胆,不多问的就收留了两个人。彼时的君无羡也是个少年,年轻气盛,听说了这种事情更是义愤填膺不已,为两个人安置了住处,并保证有人把手,实在不行,要二人去王府中住下也是不无不可。

王爷已经做得无备不至,因为这种关怀,也让高以明和青萝又过上了两年的好日子。只是居安若不思危,那结果来临的时候往往是要人无法承受的。事情发生的就是那么突然,某日高以明回家,就不见了妻子的身影,他心头一慌,就去四处找寻,整整找了三天三夜,终于在一个山脚下的小溪边,看见了她的尸体。

青萝的身体上没有任何外伤的痕迹,仵作也说是因为她身子不好才会突然晕厥、猝死,可是冥冥之中,高以明却觉得这一切并没有那么简单。

可……痛失所爱了之后,还能有什么是有意义的呢?妻子死了之后,高以明整整五日不吃不喝,在短短几天之内就瘦得形销骨立,连眼泪都流干了。人死不能复生,而他的心也随着被满在黄土之下的那个躯体一起死了。之所以没有跟着她去,便是因为一来青萝死的不明不白,即便多少个仵作说的都是一样的话,他也绝对不可能相信——那个时候,青萝已经有了两个月身子了啊!

其实他那时就发觉了青萝要比寻常的时候高兴不少,他也知道她自己学了些浅显的医术,但是并没有往身孕的方面想。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迟迟怀不上孩子,也曾求过不好方子用过不少法子,后来都没有效果,也就放弃了看开了。没想到,多年之后的这个喜讯,居然是和噩耗一起,变成了更大的噩耗。

他要活着,要找到杀害妻子的罪魁祸首。同时,君无羡当年为此费心劳力,甚至也被不小心招惹不少仇家,无论如何,作为一个顶天利地的男人,总是要帮着收尾才是。所以,颓废了几个月之后,仍是咬碎了牙振作起来,就当做报恩,还愿,以及雪耻。

一晃这些年过去了,说是要帮着保护王爷,可多数时候他仍旧是活下君无羡的保护之下。他比君无羡要大上不少岁数,这个一开始还带着些许稚气的少年,已经以惊人的速度成长了。而他,就醉心于画和易容之术,把自己关在属于自己的小小世界里不肯出来。王爷也从不麻烦他,第一次开口,也就是前不久,出山帮顾惜城绘制面具一事。

原本是多么曲折的事情,高以明的语气却还是平淡无比。江轻离却还是倒吸了一口凉气,从这种平淡的语气中读出了深深的绝望来。她虽然不能感同身受,但是这样的故事,不论是谁听见了,都要觉得心痛不已吧。她噎了噎,半晌没有想想出合适的话来,只是慢慢地叹气:“先生……节哀顺变。我知道我说的这些也都是无关痛痒,但是我仍是希望先生明白,人死不能复生。想必夫人在天之灵,也是希望先生能够好好活下去吧。”

“是啊,青萝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姑娘。”提起妻子,高以明的脸上就自然地浮现了微笑。他的目光飘向了远方,声音也带着三分怅然若失,“她是山间长大的姑娘,小时候被一个婆婆收养,后来婆婆死了,她就一个人生活。一开始仅仅会些简单的字,后来和我学,就学什么都很快,诗词念一遍,就能记住个七七八八。”

江轻离也跟着笑,脑海中已经描绘出了一个温柔善良的女人模样来:“夫人大抵是生来有慧根,自然,也和先生的调教脱不了干系。”

“是啊,不过我再耐心交也没用,到底还是因为她聪慧肯学。”高以明拨开帘子,目光看见另一边放着一架琴,自己也惊异了一下,“这琴怎么被搬出来了?”他想要发作,但是逼着自己喝了一口茶忍了下来,唇角的弧度变得苦涩起来。他告诉江轻离,这就是从前青萝的琴,也是她为数不多的遗物。

两个人在一起太久了,大多东西都是共有的。而唯独这把琴,是青萝的婆婆留给她的,只是她那时候并不会琴,也仅仅是留着当个念想。但是后来和高以明一起,学会了琴,这把琴,才成了她真正的所有物。提起从前,语气总是骄傲的,高以明笑了笑,目光又落在了江轻离的身上:“说来,姜小姐的琴也弹的很好……那日我过去找姜小姐,恍如间,还以为认错了人。”

这倒是很不一般了,江轻离的琴可是十几年的勤学苦练才有的成果。而高以明和青萝夫妻情深,那就不应该把琴声认错。如果一个半路出家的普通民妇可以到自己的水平,那还真的不是一句简单的‘有天赋’可以概括。

这个话题太过悲伤了,纵然是江轻离这样铁石心肠,也不希望继续下去。她吸了两口气,问道了四周的淡淡花香,自然的呷了一口茶,开口说道:“丫鬟把琴放出来,大抵也是为了妥善保存,既然见到了,也算是我和它有缘分。若是先生不嫌弃,那我就……我就……”

她说着,自然地站了起来。但是因为手没有支撑,忽然觉得腿上一软,无形之中好像是遭了一记重击似的,又重新坐了回来。内心已经觉察到了几分不安,但还在强撑着,微微的笑:“我就……”

高以明放下了茶,表情变得耐人寻味起来:“多谢姜小姐的好意,不过,你毕竟不是她,碰了那琴,会玷污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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