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匪窝子嘛。”林戈小声嘀咕。
“你说什么?”
“在下不知。”
胡茬男人点了一个头,“我们属于胡帮。”
“胡帮?胡来吗?我一身只剩下几两文银,怕是满足不了你们,你们要杀要抢,也去找豪绅官家啊,在路上打劫一个穷小子算什么本事?”林戈把想说的都说了出去,在他看来,直接表现自己的耿直比藏藏匿匿更加适合,也比跪地求饶更加适合。
“哈哈哈哈~”胡茬男人大笑。
“我们绑你,并非为了钱财。”
林戈看了一下自己,有些惶恐,“难道……”
难道要我做压寨相公,那更不可能了,我满月城还有一位如花似玉的美人儿,我干嘛来这里蹲着,林戈看向身旁那位红衣娘子,确实像不会有人娶一样。
“不会是她吧?我跟你讲,做人要有道德底线,这种昧良心的事情,我可不会做,我死也不会娶她的……”
林戈感受到身旁那位红衣娘子的脸色阴沉了一大圈,看来是被自己猜中了。
红衣娘子极力的按捺自己想要吃人的冲动,露出一个自己觉得极为和善的笑容,将刚刚忍住没有发出去的银针,瞬间抵在了林戈的脖子上,说出的话像是贴着牙根艰难的咬出来的,“你说什么?”
她继而冷笑了一声,让林戈如同堕进冰窖,也让他瞬间老实了。
“我娶你,我娶娶娶,还不行吗?你长得也蛮好看的,干嘛这么凶?”
林戈觉得姑娘的银针又离自己近了一些,若不是堂上的那个胡茬男子喊停,他估计已经下去见阎罗王了,到时候,可就成了冥婚,你可得想清楚啊!
胡茬男子大笑一声,似乎对红衣娘子遭受的偏见习以为常。
毕竟她在鹊山待了这么多年,鹊山上的糙汉子们,可是没有一个敢对她有什么想法,若不是她还肯听寨主几句话,估计没人敢对付她,鹊山早就易主,胡帮这一分支也就此消失了。
“我们绑你来,并没有冒犯的意思。”胡茬男人正色道。
没有冒犯的意思?
林戈看着自己一身落汤鸡的待遇,心里想,难道这是你们这里的最高待遇?
“你认识我?”
林戈只是在满月城中有些名头,作为新任官员上天朝,这周边的人,估计知晓他名号的人,不会有。
这不是妄自菲薄,这是清醒。
世人难得有的清醒。
胡茬大叔点了个头,“我自然是知晓你是谁。”
“天朝新任官员里,有一位才华绝伦,让朝中权重叹为观止,只是这才子穷途,过于狂妄,当即有人建议此人不可留,是大患。”
胡茬大叔说话的风度反倒不粗糙,在林戈看来,似乎还有几瓶墨水在肚子里。
“是我?”
“你一首‘楚狂人’,可是让天下生危啊!何其猖狂。”
猖不猖狂林戈不知道,但是白哥当年的气魄,确实是无人能比的,高力士脱靴,皇帝侧畔,杨贵妃赞赏,那风光无限,可是尔等可以理解的?
但也不是每个朝代都有这么猖狂还得到好报应的小伙子,大部分如嵇康、阮籍......没那么好的福气,名声还没起来,就已经死于非命,恃才傲物不一定是所有文人都该配备的,看来,他林戈,属于后者。
“得不到我,就要毁了我?那你们要干什么?杀了我?领赏?”
林戈当即感受到了危机,这一来,自己成了天朝的敌人,不只是那日杨林道的几个侍卫,要是知道他没被杀死,全天下的人,看他,都像是砧板上的鲜肉。
行走的背景二环居室啊!
早知道就不露才了,写什么白老哥,写自己编的那些诗词就好了,谁知道他的威力能那么大呢!
林戈此刻有些后悔,看向大叔的时候,多了一些求饶的意思。
“你小子还算有种,你以后就是我胡六的客人了。”
大叔吐出这句话的时候,林戈觉得自己像是被玩耍了一般,“你骗我的吧?”
既然我是天朝的敌人,你们收留我,还美名其曰客人,是明显要跟天朝干架?
“胡帮要反?”林戈问大叔。
“哈哈哈~有眼力见儿,不过即便胡帮现在不反,今后,也不得不反。”
“你什么意思?”
“林先生先住下来,如今你回不去满月城,总得要找个地方住下来,今后的事,今后再说。”
大叔没有直接回答,但他的安排还是挺合理的,分析到位,如果不在这半个土匪窝子里住下来,自己只有流浪街头去要饭算了。
只是,有一件事,他十分介意,虽然自己如今算上重生的这15年,已经算在这人世间活了55个年头不止,但是他还算是一个15岁的小鲜肉,被一个胡茬大叔喊先生,像自己七老八十要入土一般,实在有些反感。
“您还是直接叫我林戈吧,这声先生我受不起的。”林戈看着大叔说,“对了大叔,你总得给我介绍介绍吧,大家今后都是邻居,好歹需要培养一下感情......”林戈在这之间看了一眼那个红衣娘子,浑身又哆嗦了一下。
大叔一挥手,有个伙计上来替他解了绳索,扶他站起来。
活动一下已经酸痛的手腕,敲敲腿,就近找了个椅子坐了下来。
这之间,胡茬大叔开始按照林戈的要求介绍了一下鹊山胡帮。
这老大也是实诚,还真自己说话,不知道找个伙计,跟他回房里再慢慢细说。
简单来说,这胡帮发家的起始,原本是一家胡姓大户,这胡家大院一共有十几个孩子,当家的为了省事,就按照顺序起了名字,简而言之,他胡六,就是老六,家里的六兄弟,在这鹊山安家,为胡帮整个体系的一个分支。
胡帮原本是做商号货运的,南来北往的流走,走街串巷的做生意,所以在消息这方面,十分的灵通,再加上物资是刚需,可以说是富可敌国,甚至辖制着天朝的喉咙。
所以,这样的家世,在林戈看来,实在没有打家劫舍做山匪的必要。
“我们鹊山从来不打劫忠良。”林戈面前一个小伙计撅着嘴,不同意林戈对鹊山胡帮的定位。
“不打劫忠良?劫贫济富吗?那不还是强盗。”
小伙计被林戈呛了一嘴,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一时面红耳赤起来,似乎是愤怒的要争执。在他看来,胡帮做的是大事,不允许任何人玷污自己的“白月光”。
林戈见状,也不想他变得激愤,便安慰起来,“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不是强盗,是大侠。”
但他心里在想,有得反驳么,古时候,不是都打着正义的幌子,做偷鸡摸狗的事情吗?
你说自己是为了江湖道义,但是民众受苦的时候,你在哪里?
别人哭的时候,你在哪里?
为了一个天下公义,黎民百姓流离失所,战乱叠起,是你
要和平,还是人民要家园?
一被羞辱,你就坐不住,百姓坐不住的时候,谁又为他们讨回公道?
这世间多少人,打着公道的幌子做伤害公道的事情,胡帮仗着自己的势头,试图搅起战争,但受苦的,还是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百姓而已。
林戈并没有将这些话说出来,很显然,这些判断跟鹊山的核心价值观不符,自己说不定会引火烧身,被赶出去还算轻的,想想红衣娘子那按捺不住的杀意,就已经够了。
自己虽然有一颗善良的心,但更有一副不经造的皮囊。
除了核心价值观,还有生存本能。
至于那位面色复杂的红衣娘子,据说是后来才加入鹊山,至于原因,没人去细细查问,鹊山人多且杂,当家的时不时会带回来一两个伙计,带回来了,大家就是兄弟,之前的恩恩怨怨都在鹊山这里画上了句号,又重新开始。
哪位兄弟觉得生命不能承受鹊山之所重后,再离开,也没有人劝阻,这里就像是一个收留站,英雄落难时拔刀相助,去意已定后,放你走,也是鹊山的温柔。
只是,这位红衣娘子自从被胡六带回来,就再也没有离开过,一直忠心耿耿的陪伴在胡六身边。
当然,两人并没有什么儿女情长,只是单纯的兄弟情怀,这句话,是胡六喝醉了酒亲自对林戈说的。
鹊山不止被动收留落难的人,也会主动的去争取那些对自己未来发展有帮助的人,比如林戈自己,就是直接被药回来的。
说多了都是泪。
表面上,胡帮跟天朝是合作关系。胡帮担保天朝物资刚需,帮天朝收集情报,但背地里,胡帮却是在慢慢侵袭天朝体制的方方面面,就等着有一天,将天朝一锅端掉。
这事情的来源,其实也不复杂,胡帮原本的一大分支,由老大带领,在东夷,那时候,当朝的将军文在尹刚好在东夷击打敌兵,原本天朝庇佑胡帮,但在当时,文将军为了战争尽快取得胜利,就想到了用胡帮做诱饵,将敌军引到埋伏处,一举歼灭。于是,他便派士兵,给胡一提供了一条错误的路线,但最后,敌人狡诈,他并没有如愿庇佑胡帮的安危,胡帮最大的一个分支在一个时辰以内,被全数歼灭,一时间血流成河,胡帮一度无法振作。
在那场战争里,文将军最后取得了胜利,进天朝禀告的时候,凭借战功,不仅没有受到怪罪,反而加官进爵,这让胡帮对天朝皇帝,甚至整个天朝的意见都加深了不少。
虽明里知事理,说毫不在意,但是一颗仇恨的种子还是埋下了。
加上后来加入胡帮大大小小的英雄,大多也是自身受到天朝的委屈,来投靠这一股势力。
所以,背地里大家都知道,胡帮已经是公开和天朝作对了。
看来,鹊山的那位冰美人,也是这个原因,才来投靠胡帮了。
听了这么多,林戈终于想清楚自己存在的意义了。
这不是土匪窝,这是起义军团,而自己,就是那个将来需要的引火索。
天下人都知道,天朝皇帝惧怕一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满月城小公子。
不是要靠他去打仗,这就是一个由头而已,一个可以给世人解释的理由,将来就算天下反了起来,可以以此给百姓一个交代,然后就可以安然无忧的做半路皇帝。
有点古时候心战的意思。
两只猛虎要撕咬,他就是那个跟隔壁小脑斧打架受了委屈的乖儿子。
这么说虽然不是很恰当,但大概就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