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儿拍拍刚刚被水渍溅到的衣裙,撅着嘴,一脸的不悦,随即,她嗔怪了一声,“走路不看路啊!”
完事儿又看着自己的衣裙,满面愁容。
这刚为出门换的新裙子,就这样糟蹋了,比被抢了钱还心塞。
但耐不住老大的叮嘱,她还是疾步往前方走去,没回去捉弄那个看不见自己的傻屌,只是这次,她原先透明的身子,渐渐的在凌晨的雾气里显现出来。
她可不想再有什么人从她身旁飞驰而过,连个抱怨的机会都没有。
老大这次的任务要紧,要是耽误了,自己就不用回去了。
想想老大那万年不露牙齿的冰块脸,灵儿不觉又加快了脚步。
不仅仅是最近兜里困难,金钱的味道确实让人难以抵抗,这一身下来......
灵儿瞅着身上的那一串水渍,认命的往菏泽市中心走去。
此时的整个菏泽都还在睡梦之中,人们还没开始走出梦境迎接新的一天,万籁俱静之下也嗅不出任何的危机。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今天得意了,明儿个不一定能走路,今儿个能走路了,明个儿也指不定跌倒。
人这一生,读书、工作、成家,哪一环出了错,人就可能被打倒在地上,年少时靠家室,青年时靠丈夫,年长时靠子女,终有一刻实现一无所依。
羽蒙从小就明白这个道理。
一,她不靠家庭,因为靠不上,作为一个年纪轻轻就靠文笔吃饭的半路三流作家,从读大学开始就是自己养着自己,自己陪自己长大,那些可以被家长送到校门口的校友,一直都是她默默羡慕的对象。从前个儿也因为困难半途想过从学校一走了之,但最后拌了个脚,却还是因为退学申请要家长同意,那要咋说,没办法,也就琢磨着慢慢走,靠着高压的工作和学习走过来了。
要说死,那可真是咬着牙撺着安眠药和粗绳子写过遗言的,但不也照样活到现在了。
这二和三呢,靠丈夫和子女,都不在自己的范围之内,也更是用不着争论了。
所以人生好好的活到23岁,已经谈得上很了不起了。
只是,没想到,自己还没开始好好享受生活,就已经站在了高楼之上,心里想的是怎么好好的离开这个世界,我不爱它。
羽蒙穿了一身白裙子,好像所有女鬼都喜欢那个款式,但她不是为了吓人,单纯是因为那条裙子是他送的。
站在顶层,楼顶惯有的风将裙摆掀起在空中,就像是一朵盛开在白色木芙蓉,稍后,这朵白色木芙蓉,就会变成一朵沾着露水撒着瓣儿红玫瑰。
十多分钟过去,羽蒙似乎明白了为什么那些要自杀的人怎么都喜欢站在楼顶犹豫,这不是事先就想好要做样子的,而是站了上去,即便犹豫,都没有选择,那一刻的犹豫,只是属于对死亡的本能恐惧,不属于对自己决定的否定。
所以那一刻,羽蒙心里的咯噔并不是看开了,而是释怀了。
原来我也会怕死,原来我不是冲上天台就直接跳下去,是怂了吧可能。
身后捣鼓了十分钟的特警,终于在羽蒙犹豫的十分钟里,悄悄的敲开了天台被关上的大门,悄悄摸摸的已经蹿到了她的身下准备趁她不备,
稍微一用力,将人鼓捣下来。
稍微有一点声响,走在前方的那个特警就赶紧对身后做噤声的姿势,生怕惊动到面前的姑娘就在最后一刻,眼看就要抓住她的衣角,面前的姑娘却突然一侧身,让走在最面前的那个特警心里不仅一咯噔,还一愣。
羽蒙缓缓的转过身,风顺着她的面颊吹拂起长发,在下一刻,那双绝望透顶的眼睛映入特警的眼里。
羽蒙就那样盯着他,似乎在那一瞬间,就决定了要跳下去的决心,若是现在被人救下去,她保不齐过不好这一生。
人慢慢的,就像是睡觉往床上倒去一般,羽蒙偏离了原本应该面对特警的一侧,慢慢的向楼下坠去,几十层的高度,足够她绽放最后一个笑容。
算是对人生活到23岁的交代吧。
这一幕幕,人生就真的像是看电影一般,一张张画面窜入脑海,不断的加速,不断的加速。
“peng!!!”
研究表明,从高楼跳下的人,有四成是被事先吓死的,所以羽蒙很庆幸自己成了那四成左右的人,没能亲历骨骼碎裂,血浆溅地的过程。
只是那个亲眼看着自己转身倒下去的特警,在一瞬间落下了眼泪。
做警察这么多年,生生死死也见了不少,战友离世也有,陌生人也不少,若说释怀,是可以想通的,即便差了几分颜色,现代医疗也可以最终治愈,但是眼睁睁的看着一条生命在眼前消逝,还是难以承受。
那是活生生的人啊,救不起来,就好像是被自己害死的,特警依旧保持着一个向前的姿势,面前的姑娘已经不见了,身后的队友在慢倍速的扑向自己,一切都太快了。
姑娘下去了,自己的心也跟着跳了下去。
羽蒙,一个21世纪最坚强最不认命的职场姑娘,竟然有一天会因为感情失利而选择让生命消亡,这是从前羽蒙在书里都不会安排的矫情情节。
你说那个人有什么好的,若说家室,他独身一人,若说关切,还不如自己身边的一只小猫,可唯独那一滴秋水的温柔,让羽蒙在湖泊里如痴如醉,无法逃离,那个深坑,她是怎么爬也爬不出去啊!
对女人来说,男人最致命的一点,就是温柔,哪怕他整天抽烟喝酒烫头,可只要他回家,他温柔的跟你说话,你都觉得这个人好得不得了。
现象行为学管这个也有个专业名词,叫做“渣”。
章宏才的渣,不止在他人面兽心的态度上,更在于他欺骗自己隐瞒家室,让自己无缘无故就做了个遭人恨的小三。
这写都写不出来下三滥,愣是给自己碰上了,要去责怪什么人,有气无力,毕竟自己不是正统,要说什么轮不上,毕竟自己也是主动的一方。
爱情里,虽然往往都是男人先开始哄骗,但一旦姑娘到手了,付出的都是女孩子,况且她本来就是那种向往轰轰烈烈的姑娘,逮住一个人,就冲昏了头脑。
羽蒙是在初三的时候认识章宏才那个男人的。
那时候,羽蒙是学校,学生干部中的一员,主要负责的是晚会筹备之类的事情,虽然谈不上有多大的能耐,但是基本上院里院外的大部分晚会,都归他忙活,大家都知道办晚会,除了统筹节目单之外最重要的,就是找找赞助,一般
的学校会有专款专播,但一般都是用在大型的晚会上,项羽盟马上要面对的这一场晚会,只是,自家院内的,相对小一点的会,所以所有的统筹工作都需要自己去做,安排好了下面的事情,他这个主事人也就担当起了交际花的责任,负责到外面去拉赞助,这也因此就认识了张洪才,羽毛那会儿已经,过了18岁,看模样是个成年姑娘,但心底里的岁数比面子上的岁数还要大,和人讲起话和人讲起,讲起话来,也是丝毫的不生疏,十分的老练,张宏才第一眼看见他天就以为,他是个出生社会多年的,姑娘,孰不知人家只是个大三的小孩子,也不知道心底什么脑筋一动,天就答应了,羽蒙的意思,去他的晚会做个小小的赞助商,其实也算爽快,几千块钱花钱买个自在,买个重回轻车,买个乐的逍遥,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后来又听说,小姑娘就在自己楼下的出版社做实习工作,更是有了加进一步认识的想法,从鸿财的事务所回来的第1天晚上,羽蒙就收到了他的短信,当时为了方便联系,留下了电话号码,也没想着是为自己交个朋友还是怎么的,那时候的羽毛还处在,人生最艰难的阶段,一大摊子事儿等着自己,他根本没有闲暇工夫去离婚,红茶的骚扰,手机里的信息更是看都没看,甩到一边专心干自己的正事儿,这老话说的好啊,不是冤家不聚头,虽然出师未捷身先死,但是红茶的这个镜头并没有就此打消,学院的晚会定在一个星期之后,红才要做的事情很简单,就是拿几千块钱,然后在学校挂个名头,打一打自己的招牌,要说自己一个做律师的,对这个行业要说招牌,都是自己实打实的名声给干出来的,拿到校园去打,着实没什么行情,但是既然对方只有这么一点小招数,那么也便听从了他们的意思,就是他又多加了一个条件,这广告要打,这钱他也照给,但是自己也得做个评委去听听歌,算是,重温一下自己的青春年华吧,张洪才和羽蒙相差7岁,也正是这7岁,生生的让他已经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6年,所以要回去重温校园生活,这没得说,羽蒙当即同意在评委席多加了一席这次的大型晚会,虽然是以迎新晚会为噱头,但实打实的是做才艺比拼,在座的评委大都是各学院的老师和各部门有头有脸的人物,再加上一个赞助商也没什么不可的,倒是这样一来,他们用起赞助商的钱来也会心安许多,所以就没有人,多管闲事,偏要搅和这趟差事,大家欢欢喜喜的,在学习要结束之时,迎接即将到来的晚会,一边是作为报表词,一边是节目单流程,你们趴在桌子上忙得焦头烂额,晚上还有自己要去的家教,小的时候也没觉得时间这么不经用,长大了却总想一分钟掰成两分钟来花,若是生命可以承受更沉重的事情,他不吃不喝也是可以的,晚上繁忙的时候,他就不回宿舍,自己一个人,留在自习室里,学校自习室每每每都有几个通宵,达旦读书的同学,学校鼓励这种行为,他也便捡了个便宜,整宿整宿的在自习室里熬夜,这不,红财闲来无事又想起当初来找他的那个姑娘,于是便打了个电话,但没想到对方竟然接了起来,也算是意料之外,喂,有什么事吗?没事的话明天再说,我还在忙,羽毛习惯的拿起手机对着电话那头都不知道是谁的人说出一通,客气的话,然后准备撂下电话,继续忙手里的工作,但他突然发现莲花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立即被挂断一个声音嗡嗡吞吞的从,电话那头传过来,是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