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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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少爷?您又去哪里了?夫人喊您回家吃饭!少爷~"

家丁甲:“少爷~”

家丁乙:“少爷~”

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少爷~”

......

林府院里院外响起了熟悉的呼喊声。

在这时,一位少年从市井里一路狂奔,几乎要喘不过气来,一进林府,他立刻直奔客厅饭桌,丝毫不顾及还在座的所有人,狼吞虎咽起来,桌子上的客人看了都尴尬的笑起来缓解被忽视的尴尬。

“林小少爷真是真性情!”

“是呀,这天下,就属林家小少爷最恣意。”

“不愧是传说中的天才,衣食住行都如此的有大将风范......”

......

“你们还吃吗?”林戈有些不耐烦,这种奉承他听得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众人一时哑言,正前方一位雍容华贵的夫人赶紧说了一句,“都小孩子,大家别见外,都吃都吃......”

夫人抚了抚额头,说胡话的本事,就服林戈这小子,什么话都敢说,这幸亏不是在寻常人家里,不然非得被揍死不可。

林府所在的满月城,其实只是一座现代意义上的小镇,而林家呢,是小镇里最有权势的那一家子之一,不少人都知道,这林家小少爷,天性聪慧,放荡不羁,就是寻常百姓家里“别人家的孩子!”

他三岁能识字,五岁开始学习骑射,七岁通晓琴棋书画,还会一种特殊的画作技艺,那成品,就跟真人在上面似得,民间不知道的人见了,都以为是菩萨显灵赶紧跪拜那些画作,十岁的时候,他和自己先生争论,结果对方辩不上来,自惭形愧,发誓永不为人师,这一来,他就开始了自学道路,杂家本家通读,基本上是学什么会什么,他说浅尝医术,可是,正经比试的时候,却连正经医家的学识都比不上他,转眼15岁了,已经长成翩翩少年风度,唯有一点诟病,脾性太过随意,不负礼教。

林府夫人因他才智过人,也都对他宠溺非常,不可让他受一点苦。

林戈听到自己母亲大人为自己解围,从狼吞虎咽的空隙抬起一张脸,对夫人眨了下眼睛放了一个电,夫人会意,举出一只右手,弯曲其他指头,只用食指和拇指对林戈比出一个奇异的手势,林戈本来心里欢喜,但与此同时,所有夫人都跟着竹夫人一样,对着林戈比出那个手势。

林戈一口饭喷了出来。

看着一群花枝招展,肥瘦不均的中年妇女,林戈实在没有了胃口,“你们吃吧,我饱了。”

说完,他就逃了,留下一群不知所措的女人。

“竹夫人,这什么意思啊?”一个有些富态的女人还在好学多问的请教林夫人。

“......”

竹生花是满月城有名的女子,就是林戈的生母,她贤惠温柔,才艺绝伦,虽然是一介女子,但是深受人们尊重。

林府的主人就更不用说了,林戈的生父林将军,是当朝有名的大将军,年轻时一人破万敌,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只是平时公务繁忙,很少有机会在家里陪着林戈长大,林府里,基本就是女人的天下。

也是,在这种地方长大,缺少男性教育,他还能正正常常的长大,还带有天生男子气概,也是不容易。

林府还有一位夫人,是林将军半路可怜捡回来的,本来没有名字,林将军就直接赐了她一个“满月”,和这座城一个名字。林府的一切,都跟林戈以前看的电视不太一样,没有任何宅斗,也没有阴险狡诈的小人从中作梗什么,太和谐了,简直没有挑战。

一点也不符合自己对不平凡的向往。

但想了想,他一个男人,即便是宅斗,也该是女人家的事儿。

满月小娘为将军生育了一位明眸皓齿的姑娘,是林戈的妹妹,取名林浅,竹生花除了林戈以外,也还有一子,年岁较林戈比较大,在他还小的时候,就已经进宫里做文官了,很少回满月城。

他回来的次数,甚至比林将军还少,但一旦他回家,就是整个林府最快乐的日子,他会给弟弟妹妹带好吃的,好玩的,各种各样林戈和林浅没见过的东西。

林戈很依恋自己这个哥哥,因为他让他有从前的感觉,就像从前哥哥从家乡跑到城里来看自己,偷偷的给自己塞钱,让自己过得好一点,说到这里,他又不自觉流出了眼泪,想哥哥了,真的想,上次见到哥哥,仿佛是上辈子的事情......

“你说你是哥哥我是弟~”林戈擦干眼泪,开始毫无所谓的哼起歌来,却不是快乐的歌。

一群下人躲在离林戈不远的地方小声议论,他们说话的声音很轻微,很小心,但林戈还是听见了。

“少爷又难过了。”

“是啊,每年到这个月份,小少爷都不怎么开心。”

“也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

“是啊。”

......

15年前的这个时候,林戈刚从林府降生,夫人难产了三天三夜,最后才产出一个“死胎”,众人都绝望了了,谁知,在这个时候,竟然有丫鬟发现那个孩子又在很长一段时间后恢复了气息,这让大家都喜极而泣,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林戈也这样想,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既然那场大火没有将自己毁灭,那么,这一次,他要重新好好生活,一定要过得不平凡。

林戈以前也是相信科学的,但现在,他觉得神学玄学也是可以信一信的,毕竟科学也解释不了穿越这回事。唯一能解释的霍金大大,也还是败给了时间。

上辈子,他的名字叫钟南,40岁的他,人生已经活了将近一半,大部分事情都已经经历参悟透了。

但终归一生平凡。

想要重回青春是不可能了。

但是,重回童年却是可以的。

于是,这位21世纪的高材生,因为一场火灾,就降生到了现在的林府家中,成了满月城的林小少爷。

满月城最近有两件大事发生,突然就将这座原本平静的小城搅得人声沸腾。

这第一件事情呢,就是朝廷举贤,天朝脚下没有科考的习俗,朝廷要招纳贤士,就全靠乡里、县里、城里的名望举荐,就跟古时候的举孝廉差不多。

这样一来,满月城里两位饱受欣赏的公子自然就出圈,老学士得到这个任务以后,头疼不已,偏偏两位天降人才就是只能去一个名额。

毫不例外,这其中的一位公子,就是林府的林小少爷,为人除了脾性浪漫,几乎没有缺点。而和他一起竞争的另一位少爷,是和林府地位相差无几的公孙家,公孙家几代都出人才,到这一代,更是有公子玉清和小姐雅之二位德才兼备的后生,因这次招募,朝廷指明了男性,这公孙雅之才避免这场混战,抽身出来观战。

林家少爷,公孙家公子,谁也不比谁弱。

被委派的老学士左右为难之中,想出一个妙招,自己无论怎么评判,都没办法给城里舆论一个满意的答案,那干脆就交给百姓们,设立比赛,公平决战,让城里百姓投票,少数服从多数。

所以,一时间,满月城里的百姓都在茶余饭后替自己中意的后生拉票。

就连隔壁卖菜的阿婆,出门赶早市的路上,都要跟人家舌战一番,为自己中意的后生辩论出个所以然来。

林戈此前也不曾见过这种盛况,上辈子15岁的时候,还在接受义务教育,社会的大门,连根头发丝儿都没越过,这如今方满15不久,哥的传说就开始在江湖上荡漾,真是别有一番自豪感喷涌。

两位公子的比试分为文采类和实践类,这是林戈自己总结出来的,文采类就是做做文章,和义务教育一个路数,至于实践类,涉及的范围就广了,什么琴棋书画,骑射,辩论,医术......诸如此类,只要二人没有明显的差距,就一直比下去,直到分出显著的胜负,在这场积分赛里,民众的投票算三成,自身成绩算七成。

公孙玉清一直在家苑里备战,但是林戈没什么心思,比来比去多没有意思,他也不想去朝廷,在这个小城里呼风唤雨多自在,去外面找什么虐。

一心想跑出去的那些,都是缺少社会蹂躏的年轻人,他这一生,还不欠蹂躏,这个小城带给他的,就是原先想也想不到的关注,要是走出去,世界那么大,自己就变得平凡了。

林戈还是记得当初发誓要不平凡。

也许是自己对平凡的意义故意的曲解吧,但无论如何,现在过得蛮安逸,他还不想出去面对风雨。

穿越的主角一出马,可想而知,会在这天朝掀起怎样的风云来,他要养精蓄锐,怎么也得熬到18岁。

除此之外,其实呢,也还是有另外的原因的。

你说人家穿越,到大清朝,大明朝,自己能没什么准备吗,可是,历史上除了正史还有野史,有很多叫不上朝代的时间点,根本不可能被人一一记录下来,所以,至今,林戈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哪一个朝代。这样张皇失措的出去看世界,很容易被削了脑袋。

所以,在公孙玉清紧张至极的时候,他先去会姑娘去了。

这便是满月城的第二件大事。

话说,会会姑娘并不是什么天大的事,但林戈却会出了一个境界,一大群姑娘吵着要嫁给他,这其中,最让人难以想象的,就是公孙家的二小姐雅之,竟然也跟着起哄。

这里,得好好说说这个雅之小姐,看起来,她跟所有的大家闺秀都是一个模样,知书达理,温柔识体,连说话,都害怕声音大了会破坏自己的淑女形象。但就是这样一个本该封建压迫的名家闺秀,也在自己的诗词里大放厥词。

表面上,她还是那个温文尔雅的女孩子,但读她的诗,又能让你的心里多出几把刀子来,将心剜一个洞。

这本事,是真的不一般。

她就是那种古时候被称为烈女的存在,虽然身为女子,但是勇敢追求所爱,不为封建礼仪所限制。

这件事的起因呢,其实源于一场诗会。

才子小姐们,平时在家里待得太无聊了,就会合起伙来举办那么一个诗会,是风流事,林戈从前不参加诗会,单是他平时说话言语间的诗词,都足以流传街头巷尾,秒杀一众,他就没有那个闲心去听别人无聊的糟粕。

忘了说,上辈子,他是一位文学教授。

就是九年义务教育走出来的孩子,凭借唐诗宋词明小说的影响,都能让那些参加诗会的人败下阵来。

所以,当他在诗会上作出一曲《长恨歌》的时候,他自己都能感觉到,现场的所有人都沉迷在了其中。

那些参会的小姐,脸上挂满了爱慕,一个比一个恐怖。

白大爷,不要怪我,既然是帮忙做文化传播,彼此给个面子,林戈朝着天空叩拜了一番,然后逃离了现场。

这事,也才刚刚开始。

话说,

当天雅之小姐一回家,就要求自己兄长做一首爱情诗,好嘛,这个公孙玉清是个雏,恋爱都没谈几个,更别说要写诗了,当即给了妹妹一则《劝尔从良词》,果然是亲哥哥,作死都还要这么浪漫。

诗倒是做出来了,妹妹也看过了,倒真是亲妹妹,这雅之小姐当即将那首诗和林戈的《长恨歌》悬挂在市井大榜小榜上,美名其曰比较,但是明显,自己的哥哥是弱势,借着这件事,明里帮林戈拉票。

当天回到家,这位活泼可爱的大小姐,更是直接问公孙夫妇,自己能现在嫁人么,就是隔壁林戈那小子。

这还不算,自那天诗会以后,雅之干脆天天蹲守林府,一看到林戈出来,多看两眼都觉得是幸事,这还了得,坑自己哥哥就算了,连公孙家的脸面都不要了。

公孙府大人大怒,好在雅之那个娘亲是个善茬,疼惜自己的孩子,干脆准备去帮孩子求个姻缘。

这天,林戈在池塘边和一群小丫鬟玩猜拳,林府的管家就找了过来。

他跑过来的时候,腿脚不利索,说话也一直喘气,林戈听了半天才知道,原来是公孙家来求亲。

这倒是趣事一件,向来只听过男方向女方求亲,还鲜少有答应的,这封建体制下,竟然还有女方求亲的事情发生。

“公孙家真是前卫啊,小生佩服。”林戈还没进门,就开始说话。

公孙夫人看到林戈进门来,十分欣喜,对于这位才子,满月城几乎没有人对他有什么看法,就算有,也会被他的才华整治得服服帖帖的。

“啊呀,林小公子来了。”

竹夫人招呼林戈坐下来,“你既然来了,就自己跟公孙夫人好好聊聊。”

说完,竹夫人又对公孙夫人说:“这孩子,老是说什么婚姻自由,恋爱自由,你就听听他怎么看?”

“好的好的~”公孙夫人连连应答。

可是,公孙夫人还没有开口,林戈就率先开了口。

“好啊,我答应!”

公孙夫人显然很惊喜,没想到事情这么好办,“真的?”

林戈点点头,“君子一言。”

公孙夫人怕是这辈子都没遇到过这么好解决的难题,心想太好了太好了,抓着自己的贴身丫鬟好一个激动,一旁的竹夫人看见这么爽快的林戈,立马嗅出了一股要胡闹的味道。

果然,林戈又开始说话,“但,我有一个条件。夫人答应我,我就没什么问题了,自然,像我母亲说的那样,只要我愿意,就没事了。”说话间,他看向竹生花,嘴角显出一丝戏谑。

竹生花心下一抖,不知道他又要搞什么鬼,早知道就不说之前那些话了,其实雅之是个好姑娘,自己挺满意的,哪个父母不想自己的孩子尽早有个好归宿,林戈这孩子也不小了,也是时候考虑这些事了,现在有送上门的温柔贤良一枚,她巴不得呢。

公孙夫人听到这话,虽然是一愣,但还是笑着说没问题,自己女儿的幸福最重要,况且,雅之之前做了那么多蠢事,事情已经到这个地步了,就是让玉清退出争夺比赛,她也是可以勉强说服自己同意的。

“林小公子是不想与我们家玉清争夺吗?”公孙夫人小心的问。

林戈笑笑:“夫人想多了,那件事我并不在意。”

公孙夫人没想到林戈会这样说,有种被调戏的感觉,自己的儿子在整夜苦读,他却说不在意,还是有些难堪。

“还得请问夫人一个问题。”

“林小公子尽管问。”

“请问雅之姑娘今年芳龄?”

“啊?”公孙夫人有些错愕,询问女子的年龄总归不是一件得体的事,但看在林公子就是自己未来女婿的份上,公孙夫人没有多计较,直接敞亮的说了,“已经虚岁14。”

“18岁。”

“什么?”公孙夫人不知道林戈的意思。

林戈继续说:“等她年满18岁,我再娶她。”

话说,林戈现在所处的时代,对于女子来说,12岁已经开始侍奉夫君,都不是什么怪事,雅之小姐这样的年纪,也是可以名正言顺的成婚的。

所以,在林戈说出自己的要求的时候,公孙夫人一脸的怀疑人生。

“我可以娶雅之小姐,得等到她18岁。”林戈又重复了一遍自己的要求。

也就是说,雅之小姐还要再等4年时间,但终归是同意了这门婚事,公孙夫人疑惑间也露出了笑容。

就这样,公孙家和林府的婚事,也就在满月城传开了。

民间都说,林小公子要雅之小姐等待4年时间,其实都说为她好,为她考虑。这女子,在上好的年华寻得一个真心男子不容易。

公孙雅之也是心里乐开了花,即便要等4年时间,但林哥哥总算是自己的了。自己也不会再去堵林家的门的,迟早都是自己的,没必要再做那么烈女的行为。

这边的林府里,林戈照旧回去跟小丫鬟们划拳,竹生花走到了他的身后,一群丫鬟自觉的就散开了。

竹生花坐下来,“你又耍的什么花样?”

“我没有啊!”林戈两手一摊。

“你得了吧,别人看不出来,你亲娘我还能看不出来,你若是对那公孙家姑娘真的有意思,你干嘛不现在娶了她?还要等4年,你等得了么?怕是中途出现个什么张姑娘,李姑娘,你还记得什么公孙姑娘?你到底怎么想的?”

“这么跟你说吧,我下不去手。”林戈说完,笑笑,拿起面前的茶杯。

茶没有喝进嘴里,耳朵上倒是多了一双玉手,“你个混小子。”

林戈求饶的本事也是练出来的,唉唉的叫了几声以后,他也只有认输,“好了娘,娘轻点,我跟你说还不行吗?”

竹生花听到这里,才放开林戈。

“说吧!”

“娘。”

“嗯?”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得反抗吗?”

“我可没那么对你,你小子少忘恩负义。”

“我是说其他人,有得违背吗?”

听到儿子这么说,竹生花也陷入了沉思,“自然是很少。”

“这天下爱情,到最后,都靠婚姻绑在一起,可是有这样些人,他们之间没有感情,却还是要绑在一起,靠绑在一起之后再生发出的那一点点感情,继续过活一辈子,你觉得可怜吗?”

“可怜自然是可怜。”竹生花丝毫没觉得林戈在跟自己打逻辑帐。

“我不答应,这满月城,就此就多了一位怨妇,可我若是答应,就有违自己的内心,我该怎么解?”

竹生花看着林戈,“你既然不愿意,干嘛还要答应?怨妇而已,又跟你有什么关系?”

自己虽然喜欢这桩婚事,但是,在她眼里,自己儿子,毕竟比什么都重要,他开心才是王道。

“你这就有点不解风情了!”林戈听见母亲这样说,反驳起来。

“唉唉,疼疼疼娘,你解风情,解还不行吗?”

竹生花收回手,林戈继续说:“4年时间,谁也不能保证彼此的人生会发生什么变化,再说,等她自己到了18岁,兴许就能明白欣赏不是爱,那个让你彻夜难眠的心上人,不过是一时的新鲜感。”

“欣赏不是爱?”竹生花觉得自己的思维又有些跟不上自己的儿子。

林戈点点头,不再继续说话,而是将自己的凳子往竹生花更远一点的地方挪了挪,才继续说,“就是你欣赏我们家将军,还非要得到他,多傻!”

竹生花有点被耍的意思,要知道,这样玩儿她,后果会很惨。

一声声尖叫从后院传到前院,竹生花觉得格外的悦耳动听。

这件事以后,林戈决定去天朝了。

自己若是继续待在满月城里,和自己名义上的媳妇避免不了见面,到时候,她若真是喜欢上自己了,还是件麻烦事。

再有,起码试试远离竹生花的日子,看看自己常年的耙耳朵能不能治愈。

舆论上来看,自己更加得民心,公孙家那边,因为雅之的事情,已经展现出屈服的趋势,只是那位玉清公子,倒有大丈夫的姿态,丝毫不受影响,还是咬着牙要跟林戈一试高下。

还真是有文人的那股酸臭味。

三天以后,满月城设了擂台,今日正是两位公子笔试的日子,没有设在府邸里,就是老学士想昭告这场比赛的公平公正。自己小心翼翼了一辈子,不能在这件事上出现任何差错,算起来,都是从前的日子吃亏学来的聪明。

林戈看着面前的试题,有些不屑,“这玩意儿能有黄冈厉害?”

比试题基本没什么挑战,不出一盏香的功夫,林戈就扔下了笔,搂着自己府里的管家回家去了。

一旁的玉清公子还在焦头烂额的答题,被林戈一早离场的举动打扰到了,心下不仅恼怒,还嗤笑他答那么快,也许不是答得好,而是提前放弃了。

老学士在小心装起林戈那份答卷的时候,多瞥了两眼,不由得惊叹,但没有表现出来。

试题要上奉朝廷,有更权威的专家评比,在这期间,林戈和玉清公子还有很多实践类比赛。

但是,在这期间,却出现了一个插曲,朝廷率先就靠那份试题录取了林戈,剩下的比赛在半路上,就被掐灭了。

玉清愤恨了一段时间,觉得林戈不是靠规则走上去的,而是靠运气,但随即,他也释怀了,自己准备了那么久,都抵不上林戈随便应战,林戈确实是有本事,让人佩服。

这不,刚听说朝里来了官吏,要请林戈即刻上天朝赴任,他就拽着自己的妹妹来送别自己未来妹夫了。

一群官兵在林府外等待,林府大门打开,竹生花满眼泪水的跟林戈告别。

“小戈,在外面不比家里,一定要照顾好自己。”

“我知道了,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林戈以前觉得竹生花这个人,不会有这么柔软的一面,但是现在,看到她像是背台词一样跟自己告别,内心还是有那么一点不舍。父亲和兄长常年在外地,这个女人为这个家付出的,实在是酸辛,她平时也不抱怨,光闷声干大事这一点,林戈还是挺佩服的。

况且这不是现代,一个女子如此这般,已经足够了。

“好了,你别伤心了,我又不是不回来,等我在天朝混好了,就把你也接过去。”

“净说胡话,你哥哥官运亨通也没有那个本事,我不求你为这个家做些什么,你平平安安的就好了。”

“我会的。”

要是从前,还真没人跟他说这些话,他们只会在悬崖背后推他,让他不要停下脚步,到底什么是最后的成功,人们并没有一个限制的答案,即便你做得很好了,你还是一个失败者。

21世纪对人的要求太高了,没有一个人对他说,我不祈求你干出什么本事来,你只要平安就好了,

我不求你有多大出息,你做个好人就好了。

很残酷,很现实。

所以,如果不是思念哥哥,自己还是蛮喜欢这个世界的,毕竟,光靠才华,就可以畅行无阻。

但他还是要回去,他想过很多回去的办法,除了接近死亡,他试过各种穿越主角的点子,小的时候,家里人还以为他是学傻了,神经不正常,但后来一一无果,他也就暂时放弃了。

但是,要回去这个想法,他始终没有放弃。

天朝,他是去定了,不只是之前的那些原因,而是他觉得,自己被困在小小的满月城里,消息闭塞,不见得会找到回去的办法,而天朝不同,巫医乐师百工,地方大了,自己接触的世界更广了,也许就有机会知道自己该怎么回去。

按照舆论风向,天朝皇帝应该是个明君,自己只要不出格的为人,必然也不会招惹什么。

父亲在边塞,哥哥在天朝等着自己,母亲留在满月城,先将就着过吧。

林戈有时候,都不知道自己的这份坦然是遗传的谁,明明前半辈子是一个做什么事都犹犹豫豫的德性,这一穿越,连自己的毛病也治好了。

来接驾的轿子行进在一片羊肠小道上,去天朝,还有三个月的路程。

都说从前车马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林戈觉得,现在这种慢的程度,足够完全消磨掉自己去天朝的热情,真指不定自己半道就反悔,直接去闯荡江湖了。

是阳春三月,郊外杨柳依依,艳阳高照,但这阳光不毒人,这时候的天气,就算热到极致,也没有现代社会的那种毒辣,兴许是生态环境太好的缘故吧,林戈还没有彻底领略过毒日头,随身的衣物基本大于等于5件,也不会觉得闷热。

但是此刻,他有些觉得热了,赶忙让抬轿子的诸位官兵休息休息,官兵们在路边停下轿子,他自己也从轿子里走了出来,伸伸懒腰。

你是要夸他真善美,怜惜下苦力的官兵吗?

其实也不是。

只是,在他拨开轿子帘子欣赏美景的时候,看到了一位倚靠江边的女子,他不能错过了机会,想要一睹那女子芳容。

石榴裙下死,做鬼也风流。

岸边的女子身着鹅黄长裙,身形美丽,姿态纤细,大有一种“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感觉。

这天下,什么都可以辜负,唯有美食和美女不可。

林戈接近女子,在他身后站立,“姑娘?”

按照他的脑补,这大概是是一个为情所伤的姑娘,正在河边惆怅着要不要忘记负心郎,跳河一了百了。

对付失足女性,必备的条件就是温柔。

“姑娘,你没事吧?有什么事先下来再说,死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你看好吗?”

那姑娘没动静。

林戈又喊了一声:“姑娘?姑......奶奶~”

那女子转身,干净利落的将一把匕首抵到林戈的喉咙处,风吹扬起她的秀发,她转身的刹那,就将林戈迷得不要不要的。

他现在大概能理解雅之对自己的迷恋了。

可是,当下最重要的,还是命要紧,命都没有,回去也没有用。

他暂时不想死在石榴裙下。

林戈步步后退,那把刀步步紧逼,在脖子上,已经勒出一个血印子。

要知道,老娘要是知道自己受了伤,可是会拿菜刀和她拼命的,好吧,老娘还在满月城,得靠自己了。

“姑娘有话好好说,别动气,对胃不好......”

林戈突然想到身后的随性官兵,“你要是把我伤害了,他们回去也不好交差是不是,都是吃饭的,何必......”

林戈卡在了何必那个字眼上,看着那群拿刀的官兵,有些认命的闭上了眼。

身后的那群官兵也不是什么善茬,在这之间,他们已经早早的举起刀围在了林戈和女子四周,但林戈可以感觉到,他们不是要帮自己,而是要帮那名女子杀害自己。

难怪刚刚自己要去找姑娘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问他要做什么。

蹊跷得很。

那个为首的官兵,抱拳到了女子面前,“姑娘,立刻解决吗?”

你知道,男人叫姑娘的时候,有两种状态,一种就是林戈那种,温温柔柔欠揍找事儿的,还有一种,类似于水浒兄弟之间叫“哥哥”,眼下的这声姑娘,好生尖厉,林戈一时都无法继续直视姑娘两个字。

“等等~”姑娘还没开始说话,林戈想垂死挣扎一下。

“我死可以,可我想知道为什么,这点愿望,可以满足我吧?”林戈试探的再次看向面前的女子。

其实他是不敢动的,生怕那女子手一划,大动脉就跟自己说拜拜了,但他还是极力表现出一股镇定的样子,希望这样能得到行走江湖人的赞赏。

果然,那女子竟然放下了刀,她冷冷的转过身,背对所有人,说话的声音也是冷冷的,“告诉他。”

“是!”身后那名男子领命。

“有狂言者,杀!”男子说话同样简洁。

林戈流露出当时玉清公子脸上同款的错愕,“啊?我怎么就狂言了?我什么都还没说啊?”

再说,说句话而已,用得着做这么大动干戈的事情吗?

“再说,你们杀了我,怎么跟朝廷交代?”

那男子冷笑一声,将佩刀举了起来,那距离正好抵到林戈的胸口,“杀你,正是皇帝的旨意。”

“什么?”这下,林戈想找块豆腐撞一下,“他他他......他不是赞赏我来着吗?”

“赞赏也有,杀意也有。”

鹅黄衣裳的女子转过身来,“自古猖狂者,结局不外乎生死两端,你这样的心性,保不齐会做出什么事情来,防患于未然。”

鹅黄衣裳的女子说着,又抬起自己的匕首,向林戈刺过来,基于本能的反应,他先闭上了眼。

一分钟过去,没有疼痛感,没有倒地,气氛有点奇怪。

他缓缓的睁开双眼,鹅黄衣裳的女子不见了,身边的那群官兵也不在了,哦不,还在,全部倒在了地上。

怎么回事?救我的还是杀我的?

林戈绕回到大路上,随手捡了一位官兵的大刀,走到原先的马车前,一挥刀,将车马分离开来。

林戈蹬上马,将马头调转了一个方向,前行了几步,又停了下来。

不行,我现在不能回家,如果真的像那位女子所说的,自己就算是回去,也照样还有其他人来行刺自己,皇帝这是嫉妒有才华吗?

不能回去,万一连累家人怎么办?

想到这里,林戈又将马匹调转了方向,继续朝前方走去,既然天朝要我死,那我偏要在天朝活得好好的。

这期间,满月城又来了官吏,将公孙家的玉清公子接回了朝廷,还有林府,得到朝廷的消息,林小公子路途遭遇山匪,不幸丧生。

一时间,竹夫人卧病不起,满月城大大小小的人都在为林小公子感到可惜。

林戈赶着马匹走了许久,天色暗下来,才在路边发现一个摆摊的茶馆。

“小二,来点吃的。”林戈摸出随身带的碎银子,小二马上两眼放光,赶紧收好上茶水。

走得有点累,人已经疲惫到了极点,什么都不在乎,小二端上来饭菜后,就开始狼吞虎咽。

吃着吃着,他突然有些犯困,干脆先睡了过去。

长途奔波,车马劳顿,也许是精力有限的缘故,林戈模模糊糊中,只觉得全身酸痛,什么力气也使不上来,眼前一片黢黑,大脑想恢复意识也难。

那干脆,继续睡过去。

这样想着,林戈就又继续睡了过去,丝毫没有挣扎。

鹊山上,一个满脸胡茬的糙汉,看着被山下弟子绑回来的公子哥,一脸的嫌弃。

这小子,到了土匪窝里,还能睡得这样安稳。

他吩咐人,“来人。”

一个铿锵的红衣娘子双手抱拳在糙汉面前,“帮主?”

糙汉接着说:“让他清醒清醒。”

说话间,那红衣娘子一只手瞬间窜出好几根银针,挨个排列,正准备向地上酣睡的人刺过去,却在半道被糙汉喝止住了。

糙汉抬起一双眼,微眯着,似乎并不满意红衣娘子的鲁莽,“你这一扎下去,他不得直接归西去了。算了,还是用水吧。”

红衣娘子努努嘴,跟普通女子撒娇时才会做的动作又不同,还是可以明显可见女性的豪气。

其实,无论她做什么,寨子里的人都会将她和一般女子区分开来,在这里,他们一起称兄道弟,红衣娘子习惯了这样的群居生活。

若是现在,非要她放下武器,学学市井家的姑娘闺女,那还不如直接杀了她。

一盆凉水泼下来,林戈被浇得浑身发抖。

虽然是阳春三、四月的天,但是还是经受不住洗冷水澡的。

林戈哆哆嗦嗦的看清眼前的人,脑子里无数一句草泥马在奔腾。

“你你你你……干干什么?我我我我……你大爷我冷啊!”

林戈简单扫了一眼,这座大屋子里,在正前方坐着一位胡茬大叔,毛发极其旺盛,就像书本画里的关公。房子两侧虽然摆放着两列桌椅,但并没有坐满人,只零零落落的几个人,无一例外都盯着他看,在自己身旁,是一位绝色容颜的红衣娘子,腰间配着一把短刀,一只手此时正拎着一个木盆,没错了,看来就是面前这个美女泼的自己凉水。

唉,本小爷一生行走江湖,靠的就是好男不跟女斗,不跟你计较了。

他转而看向前方的那位胡茬大爷,“你们绑我来做什么?”

看周围的置景,林戈大概能猜出来,这是进了土匪窝里,一般电视里的人怎么逃来着?

先做小弟,谋权智取,最后,寨主一定会出现什么意外,自己就会趁那个时候继承一个还不错的小势力,但是,一般主角都是不满足于这样的势力的,他必然会慧眼挑中一个对窝子最忠诚的人继承自己,然后逍遥江湖去,大有事了拂尘去,深藏功与名的大侠风范,想到此处,林戈不禁笑了出来,这土匪窝,不日,将被我所领导啊!

这就是主角光环的魅力,但是林戈没想清楚,自己到底是不是主角,当红衣娘子将那把短刀驾到他脖子上的时候,他表现出了和见到那位鹅黄长裙姑娘一样的怂包气质。

林戈将头歪向一侧,盯着面前的姑娘,有点A,但是还蛮好看的,自己一路过来,遇到的女子,虽然都面色不善,但是颜值都还是上线的,算是畸形的桃花运吧。

林戈在想事情的时候,脸色沉稳,没有丝毫惧色,这一切,也被堂上的那位老大看在眼里。

他挥了挥手,示意红衣娘子先收回刀。

接着,他看向林戈,“你可知这里是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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