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被猫夺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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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花菜都凉了。”我说。

玄晓之耸耸肩,把挎包放到一边:“这回可真不是我拖延,被社团的人拖住了,不放我走。”

“一社之长实在是日理万机呀。”我说,“饭菜我帮你买了,不过貌似已经凉了。”

“没事儿,反正这简餐冷热都不怎么好吃。”玄晓之说着,把餐盒打开,“在这里吃东西无非是图个方便而已,我下午还得赶去开会——哎哟我去,这么想想,下午又要迟到了。”

“怎么忙成这样?”

“自己作的呗。”玄晓之说,“什么都想要,所以每天到处赶场子,这才开学几天啊,感觉又要陷入长期睡眠不足了。”

听着这话的时候,我觉着我们简直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似乎从来没有体验过这样忙碌的生活。

她闷头吃饭,吃东西的速度倒是很快,大概是长期赶场子中练出来的。我们各吃各的,有一段时间没有说话,当我再次抬起头时,不由得被吓了一跳——一只花猫正站在桌子上,在我俩的饭盒之间,直勾勾地盯着我。

玄晓之抬起头,也看见了那只猫。

“它看着你呢。”玄晓之说。

“我知道。”我说,“我该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玄晓之幸灾乐祸地说,“它管你要吃的呢!”

“猫吃米饭吗?”

“想来不吃,猫是食肉动物。”

“我这餐盒里的肉塞牙齿缝里都嫌少,哪有它的份啊。”我连忙护住了餐盒说,但是看着这只小猫可怜兮兮的眼神,我又实在是狠不下心来把它赶走。毕竟,这种毛茸茸的,会用大眼睛给你卖萌的生物,实在是让人心软。过了一会儿,它看见我餐盒的盖子里有一小块黏上去的肉皮,便过去嗅了嗅,然后伸出舌头舔了舔,看样子确实是馋坏了。

我撑不住了。

我小心地拿筷子夹了一小条肉丝,扔到餐盒的盖子里,猫过来,闻了闻,一舌头舔了进去。可是这么一来,它就朝我靠得更近了,眼神也更加恳切。看得我心里真是发痒,却又十分紧张——我真的没多少东西可给它的,可是要是自己全吃完了,它会不会挠我啊?

“喂,晓之你也帮我分担一点嘛。”我说,“不要让我一个人承受它的爱意好不?”

玄晓之噗嗤一笑,终于开始展现出一点同学爱了。她也从碗里夹出一些肉丝,放在碗盖里头推给那只花猫,猫咪看了,十分不客气地一扫而光,然后继续用看着衣食父母的眼神盯着我们。

“完了。”我说,“它盯上我们了,保不齐一会儿被它跟到教室里头去。”

“好呢,有人陪你上课!”

“话说我们是在二楼啊!二楼它竟然也上来抢饭吃。”我一边抱怨着,一边把我碗里剩下的肉都丢给它,“得,姐姐今天就当是减肥了吧。”

猫吃完了东西,终于见我们再无油水可榨,也不走,就待在那桌子上,舒适地团起身子,像一个毛球。

“真是一点儿都不怕人。”我说,“要是碰上不爱猫的,会很无奈吧?”

“哈哈。”玄晓之说,“说得没错,不过在这学校里大多数都是爱猫的人,它是被宠坏了。”

这么说着的时候,玄晓之突然站起身,挥手道:“哟,那不是林书南吗?也是巧了,在这里碰到。”

“你们怎么在这儿?一起吃饭?”林书南走过来说,“啊,阿花也在。”

“阿花……”我说,“是谁给起的这么难听的名字?”

林书南斜了我一眼:“我给起的,你们有意见?”

“这么说来就是你把它给惯坏的吧?”我说,“看到人家在吃饭就过来抢东西吃,打劫啊这是!要是碰到不怀好意的人,还不得抓去做了猫羹?”

“这家伙鬼精着呢。”林书南说,“它看得出来谁对它好,谁有可能伤害她,不喜欢动物的人,它根本就不会靠近。不过真没想到,今天让它碰见了你们。我平日里常常在这儿,却很少碰到你们。”

“是啊,我平时很少来,今天晓之约了才过来的……啊,晓之,你刚刚说了饭后还有会?不用赶过去吗?”

“哎哟,多谢提醒。”玄晓之马上开始收拾东西,“我得走了!走之前问一句,你们今天下午可有空?有空的话,到太阳楼二楼,鹿鸣诗社的人会在那里聚,你们可以去看看……垃圾什么的我帮忙带走啦,回见!”说着,她风风火火地离开了,步速快得惊人。

“真是个女强人。”林书南说,“你打算去吗?”

“下午下课后反正也会路过太阳楼。”我说,“到时候看心情吧。”

“看心情?”

“我喜欢活得随性一些。”我说,“今天天气不错,上课之前,一起去走走?”

西教学楼的后面,是一片绿地,还有一个池子,不知那池子是干什么用的,因为长期无人打理,池水多少显得有些脏,但绿地上的草木则是十分可爱的,好在这地方气候较冷,不至于有蚊虫。

“这学校,漂亮倒是挺漂亮。”我说。

“你这么一说还真是。”林书南说,“我以前都没想过这方面。严格说来,我以前都没注意过教学楼后面有这么一块地方。”

“你呀,整天想什么呢?”我说,“在这学校都一年多了。”

“没有归属感吧?在这里我只去非去不可的地方。”他说,“这个地儿,算是你带我了解的。”

我们从草丛中的小径穿过,这里因为并非像太阳楼那样属于各种活动的必经之地,所以人烟稀少,有几个讲师一边聊天,一边走路。这是一种很奇特的感觉,那时候我想,如果能每天这样和熟悉的人一起出来走走,生活也是很不错呢。

“我高三的时候,经常和同学一起在操场上散步。”我说。

“你高三的时候还真闲。”

“是啊,不可思议,那个时候虽然事儿多,但并没有感觉到什么青春的迷茫和压抑。”我说,“现在像这样走在路上的时候,也会觉得心情莫名地好了起来,你呢?这样只是走走路,能让你放松吗?”

林书南抬起头:“嗯,实话说,这几天心事挺多,但是像这样悠闲的时候,就情不自禁觉得一切都会过去。”

“一切都会过去的。”我说。

“包括我们的生命?”

“你……晦气!”

他耸耸肩:“开玩笑的。马上要上课了,再不去教室,我们的分数就要随风而逝了。”

“下午的课……是什么来着?”

他用一种很铁不成钢的眼神看着我:“是催眠大师的化学课,他要点名的,你这人啊!”

“在哪个教室?”

“207,快走了啦!”

我其实很不想上那课,毕竟“催眠大师”被称为“催眠大师”是有道理的,上他的课,即便是头悬梁锥刺股之人也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性会睡着,另外百分之十的人,不是玩手机就是谈恋爱。但是课不得不上,本来化学这课,考试我估计是吊在及格线上的,要是连上课点名的分都丢了,那就完蛋了。

于是……我去睡了两节课。

下课的时候,林书南把我推醒:“喂!喂!起来啦!你这孩子,怎么越来越像猪了呢?”

“你说话的语气越来越像中年妇女了。”我迷迷糊糊地爬起来,“我……我没流口水吧?”

“流了,我给擦了。”他淡定地说。

“卧槽!”我脸一红,连忙扭头去看我刚刚睡过的桌子,桌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但是两团餐巾纸赫然在目,我顿时语无伦次起来,“我刚刚看起来是不是很蠢?”

“很蠢没有,就是有点幼稚。”他笑着说,“像三岁小孩儿。”

我又气又羞,可是这是我自己的问题,又不好跟任何人发火,只得把东西一股脑儿塞进包里,迅速转身走人,林书南在身后说道:“喂喂,别这么着急,那样塞东西容易把书弄皱的!”

“皱就皱吧!”我扔下一句。

因为老师下课较早,现在校园的路上还没有什么人。经过太阳楼的时候,我想起之前玄晓之说过的话。反正还有时间,上去看看吧!这么想着,我便上了二楼。

老远就看到一群人坐在讨论区,大家都安安静静的,只有玄晓之在说话。我听见她说:

“如果我们想达成鹿鸣诗社的目标的话,那么,我们必须具有一种精神,那就是商业精神!”她的声音铿锵,掷地有声,“如果嫌这个说法太难听,我可以换一种说法,那就是创业精神。坚持,热爱,这些我知道你们都有。但是创业需要什么?钱!没有钱一切都是空谈!”

“社长啊,这么说会不会太俗气了点?”

玄晓之撇了撇嘴角:“钱从来都不是俗气的东西,只是有人把它用俗了。如果你们想让鹿鸣文化走向世界,就不要把商业化不当一回事儿。在我的故乡,虽然很少有人明面上提起,但事实上,商业精神,在那里是体现得淋漓尽致。中国有句古话,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我站在那儿看着,看那些社员被她说得一愣一愣的。我在想,如果是我的话会怎么做呢?我是无法这样有说服力的吧?

“女强人就是女强人。”林书南的声音传来。

玄晓之朝这边瞥了一眼,继续给她的社员们“上课”。(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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