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家确信己方视野做的很好,大龙背后的几条路全都插满了隐形守卫,只要有人过来就一定能看到。
纳什男爵的血量飞速下降,毕竟金克丝神装以后伤害极度可观,而且有饮血剑的情况下,金克丝回复血量的速度比大龙的伤害还要高。
也就是说,金克丝自己单挑大龙都没有什么问题,毕竟金克丝与普通ADC不同,她的机枪为她提供了远超常人的攻击速度加成,其他人只是为她保驾护航而已。现在看起来这根本是多余的嘛,敌方通往大龙的路上一个人都没有。
“一群怂货,反正都是要输了,还不抢个大龙秀一波?”王乐无聊地吹着口哨说。
张祥臻总觉得自己似乎遗忘了什么重要的事情,他突然狠狠地抽了自己一巴掌:“CAO,你们难道没有发现小龙没有视野么?现在的这条小龙虽然没有增幅小兵的效果,但足以抹平两个队伍装备上的差距。”
出了洞察之石以便随时探查草丛的狮子狗王乐,脸色瞬间变得苍白,额,好像雷恩加尔本来也是白毛狮子狗。
王乐苦着脸道:“我这不是想着打大龙么,就把三个眼都插在上路这边了啊。”
“你个废物,每个人只能同时存在三个守卫,你连自己在哪个地方做了视野都不记得了么?”蒋镇一边吐槽王乐,一边往小龙那边赶过去。
王乐也往那边跑:“CNM,谁让你们不做视野的,你们看看插眼数据,你们加起来才和我一样。我都快成辅助了好么?我说蒋镇,你TM倒是等等我啊!”
“别吐槽了,先收掉大龙再说。”
曰天话音刚落,一个巨大的爆破酒桶就在他的身边炸开。
“不好!”曰天心道:“我们几个人都已经超过攻击范围了!”对面的酒桶居然绕路从张祥臻他们的背后出现了,打了他们一个出其不意,机会抓的很准,正好是张祥臻这边打野不在,而且阵容散乱的时候。
金克丝打不到大龙,愤怒地朝着王乐的狮子狗吼道:“打野你是不是智障,带着惩戒乱跑什么?”
王乐也蒙住了,酒桶毫无悬念地闪现过来收掉了大龙,然后E过墙逃走了。大家还没缓过神,剑圣过去探路,被复活之后隐身的老鼠和牛头埋伏了一波,眼睁睁地看对面击杀了“终极版”小龙。
“一波了!”查小婉嘲讽地笑着,站在远处等队友推掉了高地塔,查小婉冲上去准备收割。
老鼠没来得及隐身,蛮王也没来得及开出大招,就被剩下的三个人秒杀了。不过两个人的牺牲也换来了辉煌的战果:高地塔水晶全破,门牙塔危在旦夕,张祥臻一方剩余三人残血逃跑,只能无奈地退回泉水。
牛头和酒桶实在太肉了,扛着主水晶旁边的两座门牙塔的伤害,硬是将它们拆了个干净。张祥臻的劫和王乐的狮子狗冲出来,这才击杀了两个人。但也明显无力回天了,超级兵的每一下攻击都不是砸在主水晶上,而是砸在张祥臻他们的心里。
偏偏查小婉的诡术妖姬,始终不肯上来推掉防御塔,而是捉弄着张祥臻他们。凭借诡术妖姬超高的机动性,张祥臻他们几乎不可能抓住她。俗话说,人不会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这回查小婉可是有着充足的蓝量,支撑到超级兵推掉主水晶绝对不是问题。而张祥臻他们疲于应付自己,顾不上去清掉超级兵。
查小婉太自信了,她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超级兵固然勇猛,但张祥臻这边是三路兵线守卫主水晶,因此超级兵被普通小兵团团围住的时候,查小婉慌了。
张祥臻的水晶只有五十滴血,仅仅是超级兵的一下普通攻击都能让他们打出“GG”(即goodgame,称赞对方玩的好,在电子竞技中表示认输。)可这五十滴血对于查小婉来说却是咫尺天涯。
没错,她可以无限风筝对面,但这不意味着查小婉的诡术妖姬就有能力和他们抗衡。相反,在查小婉使用魔影迷踪,准备补上最后一击的时候,几乎是瞬间就被劫和狮子狗秒杀掉。复活的剑圣,与金克丝分别带领着狮子狗和劫,还有亚索分上下两路拆塔。
永远不要低估一个六神装剑圣拆塔的速度,他们根本不和蛮王硬刚,就只是拆塔。蛮王想要去下路阻挡剑圣的脚步,却没想到剑圣推到下路高地之后,就立即传送去了上路。没有蛮王在,其他人在蒋镇的无极剑圣面前,就如同砍瓜切菜一般瞬间死亡。
之前查小婉对蒋镇的嘲讽,被剑圣以自己最擅长的方式打了查小婉的脸。真的是“一击皆斩“!
在牛头和酒桶死亡之后,复活的妖姬也没法拯救这样的局面,只能无奈地看着自己的基地爆炸……谁也没想到会以这样戏剧化的方式结束这场比赛,但无论如何,张祥臻他们成功地证明了自我,保持了自己的连胜战绩。
【关于这场比赛】
一直想写一个关于打LOL的小说,这次就算简单地实现了。
在这场比赛中没有什么太技术层面的东西,因为我虽然喜欢英雄联盟,但水平实在有限。最终的翻盘是借鉴了曾经看过的一场,主水晶50滴血翻盘的职业比赛。当然也与我和舍友的一次经历有关,当时我俩都已经神装推到对面主水晶,甚至还拿了一波四杀,内心极度膨胀,于是决定在泉水旁边跳舞。结果,我们被复活的对手击杀,然后反推回来输掉了比赛。
这种戏剧性的比赛不止出现在小说当中,我们还是应该稳扎稳打,不要太过于得瑟。不作死就不会死。
写完这场比赛,这个故事也就接近尾声了,李旭宬战队加入了一名新成员那就是张祥臻,后面的故事会是什么呢?当然是在这个故事里反复提到的《死神》啦。这算是我最喜欢的一部日漫吧,可我没有研究太过透彻,如果有什么不恰当的地方,我也不准备改,不恰当就不恰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