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的谋略,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都是不堪一击的纸老虎!
打个比方,当年赤壁之战,曹操大军采取铁锁连船的计策,以对抗孙刘联军。后来反倒被诸葛亮和周瑜利用,干脆来个借东风,火烧连船,最后导致曹操打败,败走华龙道,不可谓不凄惨。那么,设想一下,假设,如果当时,曹操军队中有一个能够操纵水的奇人存在,或者是控火,控风的,总之任何一个拥有绝强力量的人存在,试问曹操会败吗?
当然,仅仅是假设,但假设有时候却也反映了一定的事实。智力,与体力,哪一个更加强大,自古以来都没有定论,想来将来也不会有吧。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再聪明的脑袋,也没法直接抵挡子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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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
某个阴暗的角落,一个人影以极快的速度,撞到一堵墙上,在钢筋混凝土构筑的墙上砸出了一个巨大的人形凹陷,裂痕就像蜘蛛网一样向四周扩散。但是还没有完,砸在墙上后,发生了反弹,整个身子又被墙壁弹到了半空中。紧接着,伴随着衣袂的猎猎作响,又一个身影闪现,直接冲到那个反弹上半空的身影,一拳打在那个人的腹部,又撞在了原来砸出的凹陷处,这回却是直接镶嵌进了墙壁上,碎石乱飞!
那个发起攻击的纤细身影慢慢的收回粉嫩细白的拳头,随手一抖,就将白皙的手埋进了血红色的袍子中,然后便恭恭敬敬的站在一边,垂着手,低着头,仿佛在恭迎某个至高无上的存在一般。
一个同样包裹在黑色斗篷的人慢慢悠悠的走了出来,背向着艳阳,午后的炽热阳光在他身上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光,睥睨着地面蜷缩的像一只煮熟的龙虾一样的汉子,淡淡的说道:“再问你一遍,还有谁和你们一起来金卫城?把他们的具体位置告诉我,我就饶你不死。我的耐性非常有限,这是第二次问你,如果你不配合,就是最后一次了。”
蜷缩在地上抽搐的人痛的“哼哼”了几声,喀出一滩黑血,显然他受伤非常的重,不过他却是非常的硬气,出气多入气少的说道:“我……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
黑袍人摇摇头,随手一挥,地面上的那个人就凭空的被压成了一滩碎肉,鲜血飙溅!就好像有一辆看不见的压路机从他身上碾压而过一般,整个人都被压成了一张纸一样,一张血红血红的人形纸张!
“主人。”
“主人。”
这时,又出现三个同样包裹在血红色袍子里面的人,对着黑袍人恭敬的低头行礼。
“怎么样?”
这个黑袍人自然就是金锋铭了。一直隐藏在暗处,通过自己的超感知,将整个金公馆都笼罩在自己的感知当中,获取自己想要的信息。当获取到足够的情报后,就开始行动了!
现实就是现实,小说终究是小说。在生死存亡,千钧一发的情况下出现的救火的英雄,这是小说,漫画里面才有的情节。这些英雄们,力挽狂澜,于极度为难的时刻,挺身而出,铲奸除恶。又或者在YY小说当
中,主角总是在情况最为糟糕的时候,“噔噔噔”的闪亮登场,然后做出让别人“哇哇哇”的目瞪口呆的大事,让世人惊叹,而主角则继续扮猪吃老虎,等着下一次在让人“哇哇哇”的惊叹和目瞪口呆。
很显然,现实中,金锋铭不是英雄,给不认为自己会傻到学那些小说里的主角,等到明天,金家生死存亡之际,再裹着一身的黑袍,来一个噱头一样的粉墨登场。
不!金锋铭绝对不会这样做!他不屑,不耻,同时,他也无法忍受心中的怒火!
所以,他根本不打算等到明天,甚至都不打算拖上哪怕一分一秒的时间,立刻就采取行动!
他已经没有耐心动脑子,去思考现在的形式了。相较于动脑筋,此时的金锋铭更热衷于用雷霆的手段,将所有的隐患都扼杀在摇篮当中,而且是野火燎原,斩草除根的那种架势!
于是,他便找到了分散在金公馆鬼鬼祟祟的人,一共两百多个,其中一半都是神民,直接就被金锋铭五人一一铲除,而最后一个死的,就是那个叫做江狼的人。原本金锋铭是想从他那里知道江家还在这里安排了多少人,但是江狼这人就和他的名字一样,狼一样的脾气,加上金锋铭又没那个耐心,所以就直接将之碾成粉末了。
欧阳如意说:“只探听到他们准备明天凌晨六点动手,其他的都是些没关紧要的事情。”
沐淋森摇摇头,说:“我这边并没有的到有价值的消息。”
金锋铭点点头,语气森然的说:“沐淋森,还有孙雯,你们去将高家的宅子控制起来,只许进,不许出——任何两条腿的动物!”
沐淋森问道:“如果他们不听呢?”
金锋铭冷哼一声,语气死气沉沉,“不过是一群奴才,而且是一群反骨的奴才,留着何用?我最恨的,就是背叛!三十年前,我爷爷就已经给过他们机会了,三十年后的几天,我金锋铭,将不会再给他们机会……”紧握的拳头,发出咯咯的骨节爆裂的声音,清脆响亮。
“……是,主人。”
沐淋森和孙雯对视一样,直接就消失了。她们两个,一个速度进化者,一个拥有神秘莫测的空间异能,让她们去围困一个不大不小的地方再合适不过了。而且,最算遇上打不过的对手,以她们两个的特异能力,逃跑实在是绰绰有余了。
“王巧夕,你就躲在那个至高点,用你的光系异能,狙击敌人。”说完,金锋铭抬起头,俊俏的脸庞暴露在空气中,享受着阳光的灼烧,幽幽的说:“今天的天气很好,正适合你一展身手。”
王巧夕说:“是,主人。”
“记住,宁错杀,不放过。”金锋铭淡淡的说道。
“是……”
今天,注定是一个血腥盈天的日子!
“主人……”欧阳如意突然开口,似乎想要说什么。
金锋铭说:“如意,记住你的身份。做该做的,说该说的。如果你是想劝我少杀些人,你还是闭嘴吧,免得到时候不知道该如何处置你。虽然我不在乎你的生死,但是你的命已经不属于你了,而属于我。知道吗?”
欧阳如意浑身一颤,
身子颤颤巍巍的缩了起来,低低的说道:“对不起,我知道了……”
金锋铭迈开步子,走出阴暗的角落,对后面跟上来的欧阳如意说:“知道为什么我单单留你在身边吗?”
“……”
“你要学习的还很多。”金锋铭呵呵一笑,显得异常的诡异,邪魅,“就好像当初的我,辜负了我父亲对我的期望……呵……或许我当初狼狈的逃离上海,是真是一个非常明智的决定呢。如果当初我不离开上海,我也不会去九河,同时也不会像现在一样,获得超人的能力,主宰别人的生死。好好地去体会吧,你会发现,主宰别人的生死,是一件非常令人舒爽的事情。”
欧阳如意懵懵懂懂的听着,只是不停的点头,恭敬的应“是”,也不知道她听进去了多少。金锋铭也没有强求,毕竟对方才十五岁而已,想一想自己当年这个年纪的时候,还在上海的繁华大街上飙车,然后阴错阳差的就认识了温暖,然后……
即将进行一场无情的杀戮,而此时金锋铭却还有闲暇来回忆当年与温暖相识的点滴和末世后的机遇,嘴角居然还挂着甜美的笑容。
诡异万分!
一步一步,走过排列整齐的各种名牌轿车,金公馆的大门也越来越近。同时金锋铭的心跳,也不自觉的加快。因为,入了那道门,就意味着,他金锋铭真正的,回家了!
回家,多么美好的一个词啊,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词啊。
任何语言,都无法描述此时金锋铭的心情——仿佛忘记了之前的想法,放弃那种冲进去就大开杀戒的念头,满脑子都是“回家”“回家”字眼。
金锋铭,就像一个在外漂泊的流浪者,虽然在外面任意畅游,无拘无束,但是在他的心中,却有着永远难以抹去的伤痛。每一次,当他想打电话回家的时候,握着电话,却没有勇气去按下任何一个数字,只能呆呆的看着曾经妈妈送给他的苹果4,良久都无法回过神来。每一次,妈妈打电话过来,他除了将那部苹果4放在耳边,静静的听着母亲的关怀问候,要不然就“嗯”“哦”“好”的没底气的应付几句以外,他别的什么也没说,也不敢说。虽然母亲从始至终都没有说过她和父亲的处境,金家的处境,甚至没有责怪金锋铭没声没息的离去,但是电话另外一头的金锋铭,却清楚的感觉到,曾经那个在商场上意气风发,杀伐果决的母亲不在了,有的只是一个平平凡凡的母亲,一个只负责洗衣做饭的家庭主妇。而父亲,自始至终,他都没有一次和自己说过话,没有严厉的责备,也没有轻声的安慰,什么都没有。
五年,整整五年,金锋铭此时回想,都无法想象,这五年,自己是怎么过来的。在九河那个陌生的城市,不知不觉的就度过了五年,有朋友,有女友,但是永远没有家人,没有亲情。
“我,金锋铭,回来了。”
望着那个越来越近的“金”字,这个不仅仅代表一个姓氏,还代表了一段辉煌历史的打字,金锋铭心绪起伏,无论如何都难以平静。
“没有人,能够让你的光芒暗淡,以我金氏之姓,赌上世上最为恶毒的诅咒,我会让你绽放璀璨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