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盛。
明王的军队,已经沿着京州一路向下,不日便能到达京城。
这个时候,京城里的那些人才彻底慌了神。
什么歌舞升平,什么舞姬勾人?
统统都在一夕之间,化成了泡影。
兵临城下,景琮不得不亲自穿上战甲,披挂上阵。
他的手里,握着的,是京城 的布防图。
而他手里目前还能调用的兵马,唯独三万骁骑营大军和十五万西山大营闻道将军手里的军队。
反观明王,一路收复疆土,受到官民们夹道欢迎,不断地有新丁纳入,他的军队,由最初的八万人,已然十分迅勐的,扩展到了五十万。
两两相较,高下立见。
“臣以为,明王那五十万大军不足为惧,那些都是临时组建的军队,阵不成阵,型不成型,宛若一盘宁看似凝固在一起的沙土,稍稍一戳,便四散开来,不成大器。”
闻道领兵多年,于作战经验上来看,现如今,朝中仅存的那些官员之中,他说第二,没有人敢居第一。
可总有喜欢唱反调的人,各抒己见。
“话虽如此,可明王那边的人数,足足是我们的两倍还多,若是以命抵命,咱们这边,就算把我们这几把老骨头拉上去凑,都不是他们的对手。”
“柯大人何必长他人志气,没自己威风?这仗还没打,你就说出如此丧气之言,这不是当众让闻将军下不来台吗?”
“微臣不过是就事论事,自然没有故意给闻将军难看的意思,王大人您可不要血口喷人。”
熟悉的场合,熟悉的争吵。
景琮的面色越来越阴郁,整个人乍一看,就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厉鬼。
明黄的龙袍,愣是被他穿的威严全无,满是锐利。
“够了。”他大喝一声,“每天都陈词滥调,反复的吵,有意思吗?”
怒吼声出,朝堂顿时鸦雀无声。
“既然大家的意见如此不统一,那朕干脆褪了龙袍,奉上龙冠,将这个皇位,拱手让给景贺好了。”
哪里来的野种,也敢自称为王?
每次从别人的口中,听到‘明王’二字,景琮都觉得恶心。
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野小子,父皇生前,连见都未曾见他一面,凭什么就给他铺出了这么一条康庄大道?
想要登上皇位,成为大盛的皇帝?
呵,那就让那位狗杂种好好的做一场春秋大梦好了。
景琮怒后,拂袖离去。
长盛宫,已经成了景琮最常驻的宫殿。
宽大的卧榻之上,铺着盛长歌生前最喜欢的大朵牡丹刺绣的被褥,一套大红色的衣装整整齐齐的铺在榻中央,远远看去,还以为那里真的躺了一个人。
这套衣服,也是盛长歌生前最喜欢的衣服。
景琮扯起惨白的笑脸,神情愈发诡异。
他抚摸着他曾经抚摸过无数次的衣料,想象着这件衣服,穿在盛长歌身上的模样。
之后,像是摸够了一般,才心满意足的从榻上起身。
冷然的死讯,是今天早上才传来的。
景琮憋了许久的火气,一瞬间爆发。
“把血队的人都调去北疆,不将景栾的人头拿回来,那就让他们,永远都不要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