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零二章出塞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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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以前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时候,教授曾经说过一段他以为是玩笑的话,自从在大唐当官当到了一定程度之后,他开始重新审视教授说的这句话。

“小政在朝不在民,大政在民不在朝。”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政绩较少的人,他思考问题的角度在朝廷而不是在民众身上,而政绩较大的人,他思考问题的角度在民众身上而不是在朝廷之上。

这句话对于当官当到了一定程度的人才有意义。

云初现在其实就在这个分水岭上。

最开始当官的时候,云初的视野一直在朝堂上,即便在万年县做了很多的事情,最终的目的也是以引起皇帝,乃至大臣们的注意。

后来就不一样了,在坐稳了位置之后,他办的事情基本上就是一半为民,一半为朝廷。

现在,去西域,完全是为了长安城的发展,也可以说纯粹的是为了百姓。

大唐时代是长安城最辉煌的时代,可惜,这场辉煌最终变成了绝唱。

而长安的没落,根苗就是从李治抬升洛阳地位开始的……

而长安之所以繁盛,最重要的一点便是联通西域,世界各地的商贾们纷至沓来,造就了长安与往年不同的繁华。

关中的潜力为了供应长安这座庞大的城市已经基本上耗尽了,既然关中这座湖泊的水不足以供养长安,云初就想拓宽从西域奔流到长安的这条商业之河。

免得在皇帝带着文武百官去了洛阳之后,让长安因为没有了大量的京城资源而逐步没落下去。

为此,他愿意带着长安城自己可以掌握的力量,正式的清理一遍从西域到长安路上的所有不利于通商的障碍。

所以说,这一路上,必将是一个血流成河的局面。

“这个二百五发急了……”李治看完云初的奏疏之后,轻飘飘的放在一边对坐在溪流边沐足的武媚道。

武媚取过奏疏扫了一眼道:“神都即将建成,朝堂搬迁势在必行,云初梦想终将化为飞灰,他这是在垂死挣扎。”

李治松开巨熊的圆耳朵,又拿起奏疏看了一遍道:“挺独特的,他这一路横扫沿途盗匪,收获应该颇丰。

不过,一介关中侯想通过清剿盗匪获得钱财来壮大长安城,多少有失朝廷体面。”

武媚笑道:“陛下不怀疑他的能力吗?”

李治哈哈大笑道:“一个在辽东战场上所向无敌的智将,悍将,去绞杀一群马贼,山贼,强盗,朕不觉得有什么难度。”

“他还会组织一支前所未有的庞大商队,去西域做生意,继续宣扬长安城的富庶与繁华。

他这是准备拿长安城跟神都来抗衡了,颇有些大不敬的心思。”

李治不解的看着武媚道:“长安城是朕的,神都也是朕的,你说的大不敬心思从何而来?”

武媚笑道:“假如神都真的比不过长安……”

李治摆手道:“朕不在乎!他干的这种事情越多,朕的江山就越是稳固。”

武媚无语的呆滞了片刻道:“臣妾总觉得这件事没有他说的那么简单。”

李治嗤的笑了一声道:“你是说卑路兹王子的事情?你以为朕不知道吗?”

武媚看着李治叹口气道:“英明无过陛下。”

李治将云初的奏疏递给武媚道:“准了。”

武媚诧异的道:“准了?都准了吗?陛下准予裴行俭就任安西都护?”

李治道:“裴行俭最近的日子比较难过,朕体恤他,准许他离开吏部,迁任安西都护。”

“陛下不是已经决定派遣薛仁贵就任安西都护了吗?”

“薛仁贵去北庭都护府上任。”

武媚听皇帝这样说,原本云澹风轻的面容变得凝重起来,将雪白的双足从溪水中抽出来,安静的穿上罗袜,套好鞋子,这才对李治道:“云初去了西域,裴行俭去了安西,薛仁贵去了北庭,郭待封去了安东……

如今……”

李治有些不耐烦的道:“把该送出去的人统统送出去,这样显得朕身边无人,让那些乱臣贼子也好趁机发动。”

武媚连忙道:“陛下不可斗气。”

李治俯视着武媚道:“他们走了,朕的身边不是还有皇后吗?”

武媚勐地抬起头惊愕的看着皇帝道:“这怎么可以呢,太危险了。”

李治将双手插进宽大的袍袖里,瞅着峰峦叠嶂的群山道:“朕是大唐的皇帝,处理一个罪臣,只需派遣一介狱吏便足够了,这才是帝王的做派。”

武媚不置可否的瞅着皇帝,她第一次觉得皇帝可能托大了,她不相信长孙氏会俯首就擒,更不觉得关陇勋贵们会对长孙氏的事情袖手旁观。

但是,此时此刻,皇帝看起来非常的有底气。

云初收到皇帝旨意的时候,已经是五天之后了。

皇帝准许万年,长安两县组织本土民壮出玉门关与极西之地的邦国做生意,还给云初发了一个离开玉门关之后可以便宜行事的金牌子。

有了这面金牌子,云初在玉门关之外,就能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了。

不过,作为限制,百骑司有五个人必须加入这支西去的商队,还必须就任云初与温柔的贴身护卫。

这些事都是预料之中的事情,皇帝没有让百骑司的人就任商队名义上的首领,已经是对云初难得的信任与恩遇了。

百骑司校尉张东海见到云初的时候,羞愧的连头都抬不起来。

云初却表现得非常无所谓,只是为张东海可惜,一个好好地折冲都尉,如今变成了百骑司的一个校尉,真说不上是好事。

从两者的前程来看,掌握一地府兵的折冲都尉,只要没有反叛的心,绝对是一个前途光明的职业,大唐的很多将军,大将军都是从折冲都尉这个职位上出来的。

只要在折冲都尉的职位上再进一步,就是大唐十六卫的正牌将军,如果在将军的位置上干的好,以后就能跻身大唐军方大老的行列。

百骑司的校尉权力很大,远超折冲都尉,算得上是皇帝最信任的人,只是,在百官眼中,这些人不过是皇家的奴仆,鹰犬,与百官格格不入。

就算再富裕,权力再大,也不如他们这些正牌官员。

来的五个百骑司校尉以张东海为首领,这对云初来说是一件好事。

“可惜王德发没来,他要是来了,我们的人马就齐全了。”

云初笑吟吟的丢给张东海一瓶酒道。

张东海见云初待他如常,就羞愧的道:“昔日在辽东与将军并肩作战,乃是张东海的荣幸。”

云初喝一口酒道:“在辽东,我们事事顺遂,这少不了你在陛下面前美言的功劳,既然你干的是这个差事,自然就有保密的义务,为何会感到难为情呢,没有这个必要。

说起来,我们同殿为臣,只是分工有些不同罢了。

你来了更好,此次出塞,我们还是会编练成军,而且我还申请了不少的火药弹,你要在我们出发之前,将这些乌合之众编练成纪律严明的军队。

就像陛下准许我出了玉门关可以便宜行事,你在编练军队的时候,也可以便宜行事。”

张东海听了云初的安排,一颗原本有些羞愧的心,这才真正安放下来了,将军对他的信任一如既往,还把编练军队这种重任交给他,很显然,等出塞之后,他的主要任务依旧是统领军队。

云初很忙,三言两语就安排了张东海的差事,然后就开始跟万主簿开始讨论此次随军货物的种类。

鉴于云初对西域人的了解,这一次出门,商队只会带领很少的一部分丝绸,纸张,以及大唐出产的少量带着三彩釉色的半瓷器。

这些好东西是为了跟西域当地的王,族长一类的客户做交换的时候用的。

云初这一次去西域,主要开发的却是广大的普通牧民这个从未有人开发过的巨大市场。

丝绸,纸张,书籍,笔墨,瓷器跟普通牧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他们需要的是铁锅,茶壶,奶壶,酒壶,吃肉的小刀,剪羊毛的剪刀,缝制牛皮,羊皮的锥子,针线,是固定帐篷用的铁签子,是斧头,锯子,是可以往死人身上涂抹的颜料,是喝了可以帮他们增加维生素的茶叶。

茶叶在西域牧区,从来都不是为了解腻用的,因为大部分的牧民根本就没有解腻的需要,就算他们是放羊的,一年到头也没有多少机会能吃上牛肉,羊肉。

就像养蚕的买不起丝绸是一个道理。

随着万年县,长安县两个县的百姓们开始动员起来之后,一心跟着县尊去西域弄钱的人就多了起来。

基于上一次跟着县尊在辽东发财的先例,短短三天,云初就收到了上万人名单。

左武卫全军才一万两千人,云初自然不能带着这么大的一支军队去西域,否则,这就不是做生意,而是去西域进行一场有组织,有目地的集体抢劫。

三千人,这是云初跟温柔,狄仁杰仔细衡量之后得出来的一个数字,再算上跟商队同行的一千人,出塞的人数控制在四千人左右就是很好的选择。

张东海身为编练军队的指挥官,从上万人中间编练完毕了三千人之后,他惊愕的发现,在他的眼前,出现了一支装备精良,根本就无需训练的雄壮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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