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圣女的侍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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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月又翻出一盒小点心,放到曲乐面前:“这些都是南疆的特产,给你做零嘴吧。”

曲乐喝着奶茶吃着零食,小模样别提有多美了,桑月手捧奶茶跪坐在她对面的毛毯上。

曲乐好奇地问道:“这些东西是你买的?”

“族人准备的,”桑月伸出舌尖,舔了舔嘴角的奶茶,“你要是喜欢的话,我让族里人再给你准备一些,你可以打包带走。”

吃饱了不算还要打包,就算是厚脸皮如曲乐,也有些不好意思了,她嘿嘿笑道:“不用了,我要是能找到兰氏族人,短时间内怕是不会离开南疆,这些特产应该能让我吃个够了。”

“这倒也是,”桑月放下奶茶碗,“再好吃的东西,吃多了总会腻味的。”

曲乐嘴里咬着果干,发出干嘣脆得声响,含糊不清地说道:“我吃了你这么多东西,还要借助在你这里,我是不是要先跟你的族人们打声招呼,免得失了礼数。”

“你还真是十足十的汉人,最爱讲究这些个虚礼,放心吧,在我离开之前,我的族人们不会踏进这个帐篷,更不会想要见到我,没必要送上门去自讨没趣。”

桑月的回答让曲乐感到诧异,她敏锐地察觉到,桑月跟族人们之间的关系似乎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友好。

注意到曲乐的神情变化,桑月撇了撇嘴,满不在乎地说道:“二十八年前,我独自离开南疆,成了整个家族的耻辱,他们恨不得将我从族谱上除名,但碍于我是前任圣女的侍奉者,只要兰长老不发话,我在南疆的身份就永远都不会改变。”

所以在她突然回来之后,族中人为她准备好了食宿,却故意将她安排在这么偏僻的位置,就是要故意冷落她,不愿与她产生太多的接触。

曲乐很快就想通这里面的缘由,又拿起一块果干,正要放进嘴里,脑子里灵光一闪,胳膊突然僵在半空中。她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睛:“五十年前?亲,你确定你没有记错?还是我的耳朵不好使听错了?”

桑月扬起笑脸,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她:“没有记错,就是五十年。”

“……”曲乐很想说她是在开玩笑,但她的神情看起来却没有半点的玩笑意味,曲乐艰难地咽下口水,问,“冒昧地问一句,您今年芳龄几何?”

“我啊,今年该有六十八了吧,”桑月勾起嘴角,笑得很可爱。

“……”曲乐松开手指,果干顺势掉在桌上,发出哒的一声响。

她的目光在桑月身上来来回回地打量,不管看多少遍,面前这个小女孩也就只有十一二岁的样子,就算这丫头发育得不好,也不可能有六十八岁吧!而且桑月长得红润娇嫩,一点都没有发育不良的迹象。

曲乐呆呆地看着桑月,用一种不可思议的语气感慨:“真看不出来,您居然有六十八了?快告诉我,您用的是什么护肤品?平时都有什么样的保养秘诀?”

“保养秘诀?”桑月轻轻摸着自己光滑柔嫩的脸颊,“没有保养,但秘诀倒是有一个。”

曲乐立刻凑过去,双眼发亮地盯着她:“什么秘诀?”

“你知道南疆有一种名叫‘忘忧’的蛊么?”

曲乐立刻摇头,忘忧蛊没听过,忘忧草她倒是知道。这玩意儿别名金针花,想当年她尚处在中二时期中,对忘忧草这个充满装逼气息的名称满怀憧憬,直到她在逛论坛的时候看到一个科普帖子里面有说到这玩意儿,原来忘忧草就是金针花,有名黄花菜……知道真相的她眼泪掉下来。

桑月继续慢悠悠地说道:“忘忧蛊这个名字是南疆人的称呼方式,在你们外族人的口中,它又叫长生不老药。”

曲乐愣住,这个世上真有长生不老药?她立刻否认掉这个想法,追求长生不老一直都是人类的梦想,即便是在科技发达的二十一世纪,也没有人能真正得到长生,更何况是在这么落后的封建时代。

见她皱眉,桑月不由地轻笑:“真难得,能有人在听到长生不老药的名字时还能保持清醒,你的意志比我预想得更加坚定。”

曲乐摇摇头:“我的意志其实其实很薄弱,我之所以不相信长生不老的说法,只不过是因为长生不老对我的诱惑比较小而已。人生数百年的时光,对我而言已经足够,再多就变味了,就像我现在吃着南疆特产觉得很新鲜很好吃,等我连续吃上十几年,就算再好吃的东西,也会吃腻了。”

桑月深深地看了她两眼,沉默半晌,方才幽幽叹道:“你很知足,这很好。”

被夸奖了的曲乐笑了笑,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桑月低头看着碗里的奶茶,慢慢道:“当年我年纪尚小,没能抵挡得住诱惑,偷偷服下供奉在祭坛里的忘忧蛊,才知道……忘忧蛊不能长生,但却能不老。”

之后的年年月月,她的面容越来越年轻,身体也越来越稚嫩,时光在她身上被逆转。

时至今日,她已经有六十八岁,却看起来只有十一二岁,她垂下眼眸,娇小的身形看起来格外孤寂:“我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几年,我的内脏已经开始老化,身体也没有从前那么健康,或许再过一两年,我就需要有人抱着才能走路。在这之前,我只想抓住最后的机会,找到那个对我很重要的人,我太想他了……”

曲乐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脱口而出:“你要找的人也会来参加这里参加伊芙节?”

“是的,他一定会来,”桑月缓缓收拢手指,白白嫩嫩的小手掌紧紧握成拳头,坚定地不肯松开。

帐篷里只有一张胡床,桑月身形娇小,曲乐个子也不大,两人挤一挤倒也能勉强凑合一下。她们并排在床上,盖着厚实的毛毯,夜里的荒原气温很低,即使闭上眼睛,也能听到帐篷外面的呼呼风声。

寂静的荒原之上,有一双绿幽幽的眼睛正隐藏在黑暗中,静悄悄地窥探着角落里的小帐篷,待夜深人静时分,所有人都沉浸在梦乡之中,那双绿眼睛忽然动了。

绿眼睛被一团黑影裹着,他悄无声息地穿梭在帐篷群中,靠近一直注视着的那个小帐篷。

他停在帐篷门口,明明是人类的身体,却四肢都踩在地上,像一只未曾开化的野兽。他忽然想起自己躲在远处看到的情景……那些生活在帐篷里的人类全都是直立行走,他们不需要四肢着地,他们能够毫无障碍地交流谈笑,身上还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

狼人刚出生的时候就被父母遗弃了,被一只母狼捡到,带回狼群抚养长大。经过狼群的教育,狼人一直都把自己当成一只真正的狼,可伴随年纪的长大,他越来越觉得自己跟狼群之间是不同的。

他是被母狼教养长大的,从小就受到狼群的熏陶,下意识认为自己也是一只狼,可伴随着年级的增长,他渐渐有了身为人类的智慧,他察觉到自己跟周围狼群的差别,尤其是在母狼去世之后,他越发觉得自己成了狼群中的异类。

他既没有厚实的皮毛,也没有锋利的爪牙,更没有蓬松有力的大尾巴,他跟所有的狼都长得完全不一样。

虽然狼群没有刻意地排挤他,可仍旧不断有少数的公狼试图欺负他,他毫不害怕,只要有狼敢挑衅他,他就毫不犹豫地反击回去,哪怕没有锋利的爪牙,但他的攻击能力已经强得可怕,每一头找上门来挑事儿的狼都被他揍得鼻青脸肿。渐渐的,他在狼群中的威望越来越高,最终凭借着强大的实力,成为狼群的新任头狼。

头狼在狼群中拥有绝对的权力,无论是在分享食物还是争夺配偶权的时候,头狼都拥有优先权。

与他一同长大的狼早就已经成熟,它们各自有了自己的伴侣,只有他是特别的,每每面对那些向他求欢的母狼,他都丝毫提不起任何兴趣。

脑子里有个念头在告诉他……这不是我喜欢的雌性形态!我无法接受它们!

直到,他在石缝中捡到那个睡着了的雌性,她身上的味道出乎意料的好闻,还有她的形态,都让他生出了浓浓的兴趣。潜意识告诉他,这个雌性就是自己的同类,他和她应该很般配,他决定让她成为自己的伴侣!

狼是一种忠贞的动物,每头狼一生都只会有一个伴侣,哪怕是伴侣死了,它们也不会再去找第二个伴侣。

它们一旦认定了成为伴侣的目标,就不可能会放弃。

所以在他的伴侣偷偷跑掉的时候,狼人毫不犹豫地追了上去,狡猾的雌性,居然躲进了人类居住的城镇!他没办法进去,只能悄悄躲在城镇附近等待时机。

好不容易等到雌性离开城镇,她坐着马车在前面赶路,而他则悄无声息地跟在后面,路上马车休息的时候,偶尔能见到她下车舒展身体。

他紧紧地盯着自己的伴侣,不放过她的任何一个动作,看到她柔韧的腰肢和白皙红润的肌肤,他感到口干舌燥,忍不住舔了舔嘴角,小腹一阵胀热。

好想,将她剥光了吃进肚子里。

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身体会发生这样陌生的变化,教养他的母狼从来没有告诉他这方面的知识,他只能忍住身体伸出的躁动,悄无声息地潜伏在暗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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