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在生活中,还是在网上,人人都会有朋友。朋友是什么?朋友就是彼此有交情的人,彼此要好的人。友情是一种最纯洁、最高尚、最朴素、最平凡的感情,也是最浪漫、最动人、最坚实、最永恒的情感。人人都离不开友情。你可以没有爱情,但是你绝不能没有友情;一旦没有了友情,生活就不会有悦耳的和音,就死水一滩;友情无处不在,她伴随你左右,萦绕在你身边,和你共渡一生。
大千世界,红尘滚滚,于芸芸众生、茫茫人海中,朋友能够彼此遇到,能够走到一起,彼此相互认识,相互了解,相互走近,实在是缘份。在人来人往,聚散分离的人生旅途中,在各自不同的生命轨迹上,在不同经历的心海中,能够彼此相遇、相聚、相逢,可以说是一种幸运,缘份不是时刻都会有的,应该珍惜得来不易的缘。
有朋友相伴,我们的人生总是会更精彩的。
所以,高斯也自然不会少朋友了。他的人际关系还是挺好的。班里的男生,也不讨厌他。虽然他很得女人的青睐,可是,那是人家的本事,你管得着。就是凭着这种阿Q精神,他们和高斯相处得很好。当然,这是高斯的个人魅力。
这次,要考试了。考试前,高斯和班里的男生有了一个约定,那就是考得好的要请客。这个,明显是想要剥削高斯了。因为,高斯的成绩可是班里最棒的,和那个胡谢娜总是相互PK。甚至,有些时候,胡列娜还总是被他刚下来了。
不过高斯也不在意。只要大家开开心心的,他也乐意。
考试如期举行。
经历了一番苦战,每个人的身心都疲劳了。可是,高斯这怪物却是个例外。他是第一个交卷的。实在是太恐怖的。
每个人都在议论成果,但是高斯却是一点也不在意。对这些东西,他还看不上眼。
……
几天后,成绩单发下来了。
果然,又是高斯拿了头魁。老师赞不绝口的声音,同学响亮的掌声,又一次响起。每个人都是真心的祝福。若说在这个班级里,最受欢迎的非高斯莫属了。所以,他们对他一直视真诚的。
放学后,高斯果真破费要请全班同学去吃饭。要吃,就吃最好的,咱不能饿着了同学。他到了这附近最好的一家五星级酒店。同时,他还让姐姐一起去了。
他不知道自己家的家产是多少,可是,足够他的消费就是了。(只是,此时他还不知道自己家里的实力,不然,他肯定被吓到了。)
就这样,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出发了,来到了金碧辉煌酒店。
要了一间包厢,每个人想吃什么就点什么,很快乐。沈容在高斯附近,也和高斯说着话。
这种情况,并不会引起谁的怀疑。因为高斯太受欢迎了,就是学校里的四大美女老师中的另外两个也经常和高斯说上两句。
他们,一点也不会怀疑到某个方面。对他们而言,高斯是个大众情人。
可是,他们没有想到,大众情人在林思敏之后,又有了女朋友。
他们尽情地K歌,玩得是不亦乐乎。
考得好的要请客。高斯今天就是东家,所以,高斯也自然躲不过去,因为,他还有个情歌王子的称号呢。
自然,众人是拉他上去唱了。
高斯也没有办法推辞,点了一首歌,唱了起来,只是他的眼神,一直在看着沈容,动人的声音响起:“想哥想到太阳升,想哥想到月亮落,日日夜夜我想你,想起你我唱情歌。
如果你是蓝天,我愿做白云一朵,点缀着你的世界,让你拥抱着我。
如果你是牧人,我愿做一曲牧歌,唱响在你身边,带给你无尽的欢乐。
如果你是小路,我就是路过的车,每一条车辙都是我对你的诉说。
如果你是大海,我就是浪花一朵无论潮起潮落都是我唱的情歌。
都是我唱的情歌。
想哥想到太阳升,想哥想到月亮落,日日夜夜我想你,想起你我唱情歌。”
那种深情的模样,让在场的众人都为之痴迷。谁也没有看到,他的眼光不时地望向一个人,这首歌是他为她唱的。每个人,都痴迷在他的歌声里。每个人,都感受到他那份真挚的情感。
要是他能为我唱就好了。每个女生心里想到。
要是我有他的本事就好了。每个男生的心里想到。
一首歌,就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尤其是沈容,虽然她的脸色很平淡,可是她的内心却是起伏变化很大。她怎么会不知道,他是唱给她听的。只是,这里人多,她不好表现出来罢了。
歌曲一了,掌声立刻响起,延绵不绝,宛若那起伏的高山。
接下来,作为东道主的高斯,自是免不了喝上几杯酒了。但是,你们也知道,他不胜酒力,很快就醉了。
最后,众人玩得尽兴了,才回去。
结账的时候,高斯已经醉了。有些人想先帮他结,但是被沈容拒绝了。她说她结就好了。在场众人不愿了,怎么能让美女老师结账呢?可是,沈容接下来的话让他们哑口无言,也让他们震惊了。
“我是他的干姐姐。”沈容如是说。
在场的人,又一次羡慕起高斯来了。连如此美女老师,都成为他的姐姐了。他的艳遇,怎么那么多啊?每个男生心底喊起来。他们真的很羡慕。
但是,又能如何呢?同人不同命啊!
最后,在一群男生的惋惜声中,沈容结账了,并拖着高斯上了她的轿车。
穿过霓虹灯,轿车向着沈容的住所,两人的处所驶去。
(各位,给我动起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