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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彦森端着一杯红酒,迎着昏暗的灯光照射一下,晃了晃杯子。鲜血一般的颜色,潘彦森宁愿把它想象成萧小天的血。
他喜欢醇酒和美人,酒这个东西,从他上幼儿园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了。用他爸爸潘基闻的话说,作为潘家的男人,从小不懂喝酒的话,那实在是太悲催了。
所以五岁开始,潘基闻就开始加入品酒的大军。最初是自己家产的一系列品牌的白酒,从浅缀一口到鲸吸牛饮,这期间的过渡时间,潘彦森用了五年。
也就是说,潘彦森小学毕业的时候,白酒这个东西,基本就和喝水没有什么区别了。
这不但在潘家来说,估计放眼整个黑北省,十来岁便能把白酒当成水喝的恐怕也没有第二个了。潘家的老太爷很是欣慰这个孙子的表现,从不大的时候开始,便已经有想法要把潘家未来扛大旗的重担放在潘彦森的身上。
可以说,潘基闻之所以能顺利接掌白酒潘的家业,和他有这么个能喝酒的儿子是分不开的。
后来潘彦森便被系统的传授了品酒的知识,白酒、啤酒、红酒、葡萄酒,料酒……甚至曰本的清酒,潘彦森也有接触。不过对于潘彦森来说,连国产白酒除了蒙酒还算有草原上粗狂的味道之外,其他的都和喝水没什么区别,这清酒,淡的有点太那啥了。用潘彦森的话说,喝清酒,还不如喝雪碧。
潘彦森虽然嗜饮,也只能说他比较会喝酒而已。却并不像某些酒鬼一样贪杯。那种“白酒就是我的命”的事情,在潘彦森身上,是别想见到的。
与白酒相比,潘彦森还有更重要的“命”——就是女人。
和喜欢白酒一样,潘彦森把白酒当水喝,把女人当饭吃。
有句老话说的好,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却从没有听说过不喝水饿得慌的。
现在潘彦森就有些饿得慌了。
饿了的时候,仅仅是喝水显然是不行的。所以潘彦森晃着杯中的红酒,迟迟没有放到唇边。
喝,还是不喝?
潘彦森心中忽然一阵烦躁,就像是得知自己曾经抛弃的女人小敏时间不长便又投入别人的怀抱的时候那种感觉一样。就像是自己很久不用的丢弃在墙角的一个物件,却被别人捡走了,空空落落的有些失落。
这物件有用吗?没有。那为什么没有用的东西却依然不希望被被人占有呢?
应该这就是那什么占有欲在作怪吧。
小敏给潘彦森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在慌乱的都市中,芙蓉牡丹竞相争艳,什么味道的女人,潘彦森没有经历过?在他二十多年的生命里,平均一下应该合得上一个月换一个了。就像女人的大姨妈来的时候一样的准时。
只有小敏,在潘彦森身边陪了大概小半年的时间,迟迟不来的大姨妈让潘彦森几乎以为自己怀孕了的感觉,那经·血迟迟不来的烦躁,就像现在的感觉一般无二。痛定思痛,潘彦森果断的选择了弃若敝履。
思绪飘飘荡荡,潘彦森突然对杯中价值不菲的红酒产生了厌恶的感觉,怎么看杯中酒,也不像是萧小天的血,而是像一个女人的经·血。
再一次旋转着杯子,潘彦森不知从哪里来了一股邪气,憋在胸腔之中,郁闷难耐。
拼爹会所楼下人声噪杂。原本拼爹会所还叫春宵会所的时候,是一个一个寂静的地方,大家静静的喝酒,静静的品尝美女,美食。
自从拼爹的人越来越多了以后,拼爹会所的成员也越来越杂,最近不知道什么人喜欢上了早已过时的摇滚乐,每天在楼下极力咣当的喧闹一两个小时,把一个高档次的会所整的跟一个酒吧一样。
这嘈杂的声音,令潘彦森心中怒火更盛。
“咄咄咄!”一阵敲门声传来,没等潘彦森说出请进二字,那半月形的拱门已经被人从外面打开,一个侍者打扮的男子出现在门外,打了一个躬道:“潘少,有人找。”
“滚!”潘彦森怒火正无处发泄,这侍者不听招呼就私自打开潘彦森的房门,犯了潘彦森的大忌。
我这是坐在这里喝酒,你撞进来了,我要是嘿咻呢!奶奶的,懂不懂什么叫礼貌?难道礼貌就是敲敲门就行了的?
潘彦森怒吼了一声,胸中的怒火得到了一个发泄地,便一股脑的喷涌而出,就像黄河大堤决了一个口子一般,一发而不可收拾。旋转了一下手中的高脚杯,忽然杯口倾斜,手腕一抖,半杯红酒便泼洒在那侍者的脸上。
侍者被泼的一愣,傻乎乎的站在那里还不知道这老总为毛发这么大的火。
潘彦森平时里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斯斯文文的大学生的模样,除了偶尔有些急色之外,对拼爹会所里的工作人员还是很尊重的。甚至有些年轻的女服务员还故意勾引他,以能和他春宵一度为目标。毕竟做笼子里的金丝雀对于某些人来说,也是求之不得的美事儿。
君不见,有女女能为了一个苹果四,甘愿卖·身一个月的事情都有么?
在拼爹会所侍者的印象中,潘彦森从没有像今天这样无故发怒过。
红酒泼在侍者的额头上,顺着他的鼻翼流到唇边,就像被人用半块砖头胡了一下似的,满脸开花,景象颇为壮观。
侍者忽然伸出舌尖,在唇边舔了一下,吧嗒吧嗒嘴道:“拉菲,可惜了。”
然后使劲的伸出舌头,慢慢的仰起头,好让那白酒顺着唇角流到自己嘴里。
潘彦森忽然笑了,这个侍者像极了上中学的时候的自己,那一次自己第一次接触拉菲这种品牌的红酒,觉得比国产的白酒有品位多了。当时也是慢慢的品咂,直至喝的涓滴不剩。
那侍者眼角的余光一瞥,见到潘彦森竟然露出了笑容,便知道自己今天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惹恼了这尊大神,至少现在暂时没事了。侍者心中一喜,更加卖力的伸出舌头去舔舐脸上的红酒,差点把舌头伸到耳垂下面去了。
侍者知道,潘少主持拼爹会所之前,有一个女服务生因为不小心把杯子打翻,半杯红酒洒在一个富二代的鞋子上面,当时过小帅是怎么做的?他摁住那女服务生的头,硬生生的把富二代鞋子上的酒舔干净了才算了事!
相比之下自己舔舔自己脸上的红酒,就算不得什么了。更何况这可不是一般的红酒,是拉菲。以自己的工资来说,恐怕这辈子是不会奢侈到去买拉菲来品尝了。
潘彦森被这侍者的举动逗得开怀大笑,道:“你真不应该在这里当服务生,有些埋没人才了,你怎么不去马戏团当小丑?”
侍者被潘彦森阴晴不定的状况吓得够呛,以为这潘彦森要借此机会开除自己,连忙趴在地上撅着腚把脑袋砸在地板上,光光的磕了两个头,脸上配合的流出一些泪水道:“潘少,潘总,我知道我错了,您不要赶我走啊!”
现代社会什么最不缺?人。
什么最缺?工作机会。
得到这个在拼爹会所的工作机会,对于潘彦森这种富二代来说或许算不得什么,但对于在底层打拼的侍者这一级别的人来说,这个机会是很不容易的。月薪六千,提成看富二代们的心情。好的时候,三千五千的对他们来说,蚊子肉一般,随手便扔出来了。
当然,付出的不是太大辛劳,而是可有可无的尊严。
就像和珅家的大管家刘全一样,在和珅面前是奴才,在更多的人面前是老爷。
这种优越感,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有的。
潘彦森一句话便把这侍者吓成这样,心中顿时升起一种满足感。连有些“饿”的肚子以及肚子下面的小潘彦森都有些小得意了。
虽然小潘彦森还是软趴趴的,懒洋洋的。
“看你那熊样!”潘彦森把杯子丢在一边,站起身哈哈大笑。“不是要辞退你,放心好了。下次记得敲门以后,要等我说,可以进的时候在进,懂不?”
“懂了懂了!”侍者磕头如捣蒜,忙不迭的答应道:“今儿特殊情况,有人找潘少有要紧的事儿。”
“什么特殊情况也不行!”潘彦森真想抽这丫的俩嘴巴,怎么这么拧呢?!见过傻子,没见过这么傻的傻子。不能深刻体会领导意图的人,一辈子也不会有升迁的希望了。
那侍者把头埋进裤裆里,装作一只鸵鸟。
“说吧。今儿我高兴,就不计较你了。”潘彦森大度的一笑,在自己的人脉群里,这么有趣的人并不多见。
“那个,那我就说了。”侍者抬起头来,轻声道:“外面有个人带着一个十七八岁的长得很清秀的小姑娘,说要见见潘少。那人说潘少认得他,他说他叫丁辰,……”
一边说着,站起身凑到潘彦森身边,轻声说道:“丁辰听说潘少喜欢小处,特意给潘少带来的,据说强身健体,一大法宝呢!”
潘彦森盯着侍者的目光看了许久,这小子不会也知道自己有些“阳wei”了吧?
不过侍者的目光还算清澈,不像是知道的样子。
据说,“小处”可以提升男人的战斗力,潘彦森忽然觉得小潘彦森有些蠢蠢欲动。换女友如同大姨妈一般有规律的潘彦森,终于有了一种大姨妈要来了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