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惊世奇珍挑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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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着盒子,沈氏又惊又喜,那还散发着香气的沉香木中,是满满一盒子的七彩琉璃珠。琉璃是罕有之物,七彩的琉璃更是千金难求,可是现在在她手上的,少说也有百颗珠子,是价值连城都无法形容的。

“王爷,这,这珠子······”

“珠子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凝儿喜欢。”

看着楚寒轩淡淡的笑容,沈氏的心简直是从蜜罐中捞出似的,甜的不得了。他肯费尽心思找寻这些珠子,而且只看重冷凝霜的心思,可见她在他心中的位置。

“如此漂亮的珠子,凝霜一定喜欢的。”

“那便好。”

正说着,原本在楚寒轩身旁的人忽的急匆匆的进来,让他微微皱眉,“景博,何事如此慌张?”

景博附在楚寒轩耳上说了几句,他脸色微变,紧紧拧着眉头,随后才起身看向冷思贤夫妇,“岳父大人,实在抱歉,朝中有要事处理,小婿得先离开。”

“无妨,无妨,政事要紧。”

“那改日小婿再登门道歉,今日就先告辞了。”

“好的,慢走。”

冷思贤将楚寒轩送走,再回到大厅之时,沈氏已经不在了,微微想想就知道她去了哪里。

云安苑

沈氏喜滋滋的将沉香木盒交到冷凝霜手中,“你看,王爷对你上心。能搜集到这么的琉璃珠,不知耗费了多少人力物力呢?”

纤细的手指轻轻触碰着那一颗颗圆润光滑的珠子,冷凝霜的嘴角扬起一抹笑容,珠子色泽圆润,毫无一丝瑕疵,藏在其中的气泡,像是有呼吸一般的,炫出夺目的光彩,确实是难得的极品。

据她所知,因为琉璃材料的特殊性,其工艺极具复杂性与高难度,琉璃的制作工艺相当复杂,火里来、水里去,要几十道工序才能完成。

琉璃的精品制作,相当费时,有的光制作过程就要十几二十天,而且主要依靠手工制作。当中的各个环节的把握相当困难,其火候把握之难更可以说是一半靠技艺一半凭运气。

仅出炉一项,成品率就只有70%。更关键的是,老琉璃不可再回炉重制,不象金银制品,也就是说一旦出现一点点问题,十数天、几十道工序,多少人的努力就立刻付诸东流。因此其成本非常高,到了明代便已经失传了。

“这些,全都要镶嵌在凤冠上?”

“是啊!”沈氏握住冷凝霜的手,慈爱的拍拍她,“凝霜,看你嫁了一个好男人,娘真的很开心。”

“娘,轩会对我很好的。经历了这么多,我愿意相信他。”

“娘以前虽然跟他不熟悉,但是雨蓉成亲的时候,也是他请了八公主和云贵妃撑场面,给了咱们家很大的面子。而且,他送来的那些聘礼,除去多不说,看的出来,他也费了不少心血。”

“我知道。他对我花了多少的心思,我一向都知道。而且,他做的,远远不止这么多。”

隔日,贤亲王妃便让人送来婚期,定在八月十二日,也就是中秋节的前三天。

“虽说你成亲是大喜事,但是在中秋的前几日······我们一家人,很少一起过中秋的,尤其是跟你在一起。”

“娘,”冷凝霜挨着沈氏坐下,靠在她肩上,“就算女儿嫁了人,始终都是娘的女儿,今年的中秋,女儿也可以回来的。”

“傻丫头,娘只是说说而已。你嫁给了寒轩,就是皇家的儿媳了,中秋家宴是要进宫朝贺的,哪里能回家来呢?”

冷凝霜语滞,是啊!以后她就是皇家的人了,不能够由着自己的性子做事情,而且,她还答应过,允许楚寒轩娶别人的。

唉!冷凝霜愁上眉梢,她当时是不是病糊涂了,怎么会冲口而出说出这番话呢?以后,她真的要与别人共事一夫吗?

“凝霜?”见女儿陷入深思,沈氏出声唤她,“怎么了?在想什么啊?”

“哦,没事。只是想到以后不能每天见到娘,心里舍不得!”

“真是个傻丫头!”沈氏一把抱住冷凝霜,缕缕她的头发,“女儿大了,都是要嫁人的,你能嫁得如意郎君,娘高兴。”

“凝霜啊!嫁了人,要收敛自己的性子,要尽到一个妻子的本分,让夫君开心。他的身份不同于别人,以后肯定也会有其他女人,你,要学会接受。”

冷凝霜沉默良久,才默默的点点头。

晚上,冷思贤在书房处理完事情,便回了清风苑,沈氏替他梳洗完,便拉着他坐在榻上说说话。

“老爷,王爷送来了聘礼,咱们也得筹备着凝霜的嫁妆,老爷觉得准备多少合适呢?”

“王府的嫁妆,点算下来有一百六十抬,按理说,我们准备的嫁妆应该是相同的,不过家里的情况是实在拿不出那么多的。”

“这我自然是知道的,我想着,嫁妆之中是包含大部分聘礼的,索性咱们就留一点点,其余的全部算作嫁妆中,如此下来,我们只需要准备八十抬,也便是够用的。”

冷思贤闻言有些愧疚的握着沈氏的手,“我真是愧疚,女儿出嫁,准备嫁妆都要夫人如此操心!”

“老爷说的是哪里的话,家里的情况,我最知道了。而且,凝霜的嫁妆,我一早便备着了,也就是这个数。我是想着,凝霜总归是嫁入王府,又是皇室,平日里打赏下人,是少不了的,这方面的开支一定很大,所以,我想把几间好的铺子和土地留给她。”

“我和你想到一处去了,昨日,我便让书墨去户部办手续去了。”

沈氏笑了笑,随后又皱眉,“其实,我最担心并不是嫁妆,而是王爷送来的琉璃珠,虽说那是送给凝霜镶嵌凤冠的,可我们若拿不出等值的东西送回,难免给让凝霜丢脸,让她在妯娌间抬不起头来。”

“你说的很有道理。只是,说了是稀世奇珍,便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婚期在即,一时间去哪里找珍宝呢?”

沈氏眼神转了转,随后试探性的问冷思贤,“我记得,家中有一对风轻云大师的鸳鸯合卺流影青铜杯的,不如······”

冷思贤闻言紧蹙眉头,他父亲一生没什么爱好,就是喜欢风轻云大师的作品,那对青铜杯是他父亲耗费许多物资和心血,才从风大师手上买回的。如今,要把它送人,虽是亲生女儿,但他觉得还是不合适的。

沈氏见冷思贤拧眉不说话,有些失望,“我也只是说说而已。那我明日再去首饰店看看,有没有好的。天也晚了,老爷休息吧!”

沈氏很平静的服侍冷思贤休息,完全看不出生气的样子,可是他们夫妻多年,他很清楚,她是不开心的。

其实,他也是明白的,女儿历经那么多辛苦,好不容易得到幸福,作为亲娘的,一定是希望女儿嫁的风光的,不会因为二嫁的身份,而受人耻笑。

罢了,再珍贵的宝物都是身外物,重要的是女儿幸福快乐。

“明日去把那酒杯送去王府吧!”

昏暗的灯光中,冷思贤深沉的声音传入沈氏的耳中,心头涌起淡淡的喜悦。

冷凝霜一早起来,向老夫人和沈氏请安之后,便回了云安苑,呆在自己房中看书,没多久,敲门声便响起,开门一看,是安氏和小冬哥。

“嫂子今日怎么又空来?”

“妹妹大喜,做嫂子自然是要来恭喜你的。”

冷凝霜淡淡的笑笑,没把安氏的打趣放在心上,抱过小冬哥在膝上,逗弄着他呵呵直笑。

“今日,确实是有一件事要问问妹妹的意见的。妹妹原本的丫鬟小青,让二妹妹带去孙家了,妹妹如今没有体己的人在身边,总归是不好的。娘特地请了余牙婆,挑了几个忠厚老实的丫头、婆子送进来,妹妹要不要挑挑?”

“嫂嫂持家有道,眼光必定比我锐利,不如嫂嫂替我挑吧!也让妹妹偷个闲儿。”

“妹妹净会说笑,是妹妹要用的人,我怎好越俎代庖,总归是要妹妹用的顺眼的才好。”安氏转身看向身后的春兰,“春兰,去把那几个丫头婆子带来,让郡主好好挑。”

“是。”春兰应声便退下了。

冷凝霜看了看怀中的小冬哥,计上心来,看向安氏,“嫂子,我们出去转转,让小冬哥在这儿玩玩。”

安氏心思转了转,便明白了冷凝霜的心思,但是小冬哥毕竟还小,始终是放心不下的,生怕他出了差错。“夏竹,你留在这儿,顾着小少爷一点。”

“是,奴婢知道该怎么做的。”

春兰领着丫头婆子进来的时候,发现房中只有夏竹和小少爷,而且小少爷在地上爬来爬去,夏竹也不管,只在一旁嗑瓜子。

春兰皱眉,正要上前呵斥她的时候,夏竹冲着她使了个眼色,她立即明白了。便也坐到夏竹身旁,和她一起像个主子似的,喝茶聊天。

过来好一会儿,有一个穿着蓝色布衣的妇人走上前,“两位姑娘,地上不干净的,把小少爷抱起来吧!”

春兰和夏竹对视一眼,交换神色,随即夏竹站起来,恶狠狠的看着妇人,“你是个什么东西,怎么照顾小少爷,我们不比你清楚吗?”

那妇人倒是不卑不亢,没有半点害怕,“小妇人夫家姓马,邻居都叫我马大嫂,不是姑娘所说的什么东西。至于照顾孩子,姑娘年纪轻轻,身家清白,倒真是不如已经生过三个孩子的小妇人有经验了。”

说完,俯身便把地上的小冬哥抱起来,替他擦擦脸上的灰尘。

夏竹被马氏堵得说不出话来,讪讪的坐下,看向春兰,眼中却浮现一抹赞赏之色。

春兰走进马氏,细细打量了她一番,又微笑着说到:“马大嫂说的不错,夏竹刚才是过分了些。只是,咱们这是郡王府,家里的大郡主马上就是福亲王妃,规矩自然是不同于寻常人家的。”

马氏蹙眉,刚要说话,身旁站着的那个穿着粉蓝色罗裳,发间斜插一直白玉簪子的女子便笑嘻嘻的凑到春兰面前,“姐姐说的对,像她这种乡下婆子,懂的什么!小少爷在地上爬,是为了锻练小少爷灵活的腿脚,是吧?”

“你懂的倒是多啊!”春兰凉凉的的说了一句。

“是啊!是啊!奴婢以前在大户人家里做过,知道规矩的。”说着,掏出一锭碎银子交给春兰。

春兰拿在手中掂量了一番,收在袖间,“确实是懂规矩的,待会儿郡主回来了,我会知道怎么做的。你放心。”

“谢谢姐姐!谢谢姐姐!奴婢贱名影儿,姐姐切莫忘了。”

春兰了然的点头,又听得忽地有人尖锐的说了一句,“人至贱,名字自是贱名!”(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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