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莎莎没有盲目地跑,而是有目的地出击,她的攻击目标就是马唱。唐莎莎已经看出来了,刘大帅身边的这个年轻女孩子不一般,她是刘大帅的得力配合者,要制服刘大帅,必须先制服这个年轻女孩子。
马唱见大帅哥又夺到了武器,且正在从那个厉害的女人背后射击,心中便踏实了许多。
而这时唐莎莎正快速地向马唱冲来,马唱便又一次举起枪来瞄准唐莎莎。不过马唱的夜视本领指数几乎为零,所以她无法准确瞄准唐莎莎。
就在这时候,林外的公路上,又开来一辆高级越野车,从车上下来四个人,中间两个人在高速的奔跑。另外两个人在两侧作掩护。
这是汪和玲派来的增援人员,刚才唐莎莎用专用电话向汪和玲报告,说刘大帅这个人会邪术,伸手能化掉枪管,要制服刘大帅,必须再来些顶用的人员。
汪和玲派来的这些增援人员是从前面方向开来的。这就和唐莎莎的人一起,造成了对大帅和马唱的夹击状态。好在唐莎莎的两个杀手已经让大帅废掉了。
受汪和玲指派新来的这些人,也都是武林高手。他们对汪老板很忠诚,执行任务的精神是很专注的,他们从车上一下来,便立刻投入到这种看似不对称的战斗当中。他们信心十足,觉得对方就是一男一女两个人,那不是很好对付的吗,他们哪里知道将要面对的是一个经过了异化的人。
现在大帅和马唱都处在不断的移动过程当中,他们两人都很少再开枪了。因为他们都知道,自己这一方没有弹药储备,只有枪里的这些子弹,打一颗少一颗。而且他们也看到了战场形势,他们的增援人员一来,战场上还是敌众我寡的态势,所以他们要做好长时间战斗的思想准备。
大帅和马唱没有时间和机会沟通,两人却都在尽量节约子弹。他们要战斗到最后。敌我双方,谁的子弹多一颗,谁获胜的机会就大一些。
大帅可以信心十足的说,如果双方手里都没有了子弹,进行近身肉搏地话,那就是他的优势了,他有把握能够在三分钟内解决掉一个对手。他估计对方又来了三到四人,加上这个幽灵般的女人,总共是四五个人的样子,要是近战,可以在半小时内结束战斗。
论近身博击,大帅有的是力气,从上次夜战以来,大帅还真没有怕过谁。不过大帅也知道,对方新来的这些人,弹药储备是相当丰富的。
权衡利敝,大帅决定还是不要去管新来的这些人,而把全副精神集中在这个幽灵般的女人身上。他有个感觉,这个幽灵般的女人才是最难对付的,把她解决了,等于获胜一半。
于是大帅施展可以攀树飞行的本领,只用了几个腾飞,就闪到了幽灵般的女人面前。
唐莎莎顿时一愣。
她没想到这个年轻男人,不光可以赤手化钢铁,而且可以像传说中的凌空飞行一样的快速行动。
唐莎莎枪法厉害得恐怖,而且躲闪本领极其高强,却没有攀树飞行的本领。
大帅和唐莎莎的夜视本领都不错,大帅和唐莎莎对视一眼。大帅忽然发现,这个女杀手,原来是个漂亮得让人心动的出色女人。都说漂亮是女人花不完的资本,可真是邪了,唐莎莎这么一个娇艳超群的女人,却为何要做杀手?
面对大帅,唐莎莎的眼里也是一亮,以她的阅历,一眼便可看出,这个叫刘大帅的男人,长相虽然不是十分出色,气质却是一个咄咄*人的让女人为之心颤的家伙。
不过唐莎莎的眼睛里的亮光转瞬即灭,眸子里立刻闪过一丝杀气。她当然明白自己是干什么来了,她知道这时候在气势上压住对方才是最关键的。
接下来,两人两个人都没有废话,几乎同时飞身一跃,扑向对方。
大帅想把对方擒住,所以他右手抓住冲锋枪,左手去抓唐莎莎的手腕。而唐莎莎也是一手持枪,而另一只手的手指呈勾状,哪儿也不抓,这个手指勾子直取大帅的眼睛。
唐莎莎经过特殊训练的这个手指勾,运足功力后可以抠进坚硬的水泥墙面。
汪和玲单独对唐莎莎有个秘密交待,今夜要么杀掉刘大帅,要么活捉刘大帅。而这两个结果的奖励是不同的,杀掉刘大帅的奖金是两个亿,而活捉刘大帅的奖金是十个亿!
其实活捉刘大帅,这不是汪和玲的兴趣,而是背影的兴趣,背影野心庞大,他早已看好刘大帅,要是把这个年轻人收服,对背影集团来说,无疑是一个翻倍式地加强。
真是巧了,大帅要抓的唐莎莎这只手,恰好是唐莎莎要抠大帅眼睛的这只手。论武术,大帅可谓是一无所知,所以他在技术性动作上,自然不如唐莎莎快速。
就在唐莎莎的手指勾闪电般地闪到大帅的面前时,离大帅的眼睛大约只有半公分之处,这时候大帅的左手到了。
旋即,大帅感受到了唐莎莎的手勾的尖利,这哪里是手指啊,简直就是钢铁做的勾子!甚至比钢铁还要硬!大帅觉得自己的手掌有种被勾穿的感觉。
然而更加感到恐怖的是唐莎莎。
唐莎莎当然知道大帅左手的恐怖,然而唐莎莎这个手指勾的音速级速度,让她足以相信,在刘大帅的左手使用之前,她已经抠掉大帅的一只眼睛,并在这个男人的剧烈疼痛之中将他制服。可她里知道大帅的左手,已经不完全是受他的神经支配,而是受兔仙那五百年功力的支配。
当唐莎莎的手指勾信心十足的想把大帅的眼睛抠掉一只时,她的手上感觉到了一阵钻心裂肺般的疼痛。接着就觉得自己的这只手上少了什么。
唐莎莎明白了,大帅的左手,可以在瞬间把钢铁做的枪管化掉,何况人的肉体!
这个不可一世的女杀手,平生第一次有了一丝失落感,知道今夜她要付出代价了。
其实大帅在如此紧急关头,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左手在瞬间可以释放至少过千度的高温。他只是想把唐莎莎的手腕抓住。毕竟大帅对自己的左手还不是太了解。这完全就是意外的一种本领。
大帅似乎闻到了一股烤肉的味道。不过这味道不是很好闻。接着就觉得自己的左手掌里,似乎多了一个小东西,大帅本来没有时间细看这是什么东西,可这时唐莎莎一声尖叫,然后向右边的树林里窜了过去。
在唐莎莎的惊呼声中,大帅这才意识到了什么。而且唐莎莎没命地尖叫着逃了。
危险暂时解除,大帅便有时间看看左手里多了个什么。
竟然是一枚重量级钻石。大帅只纳闷了三秒钟,便明白了怎么回事。
是他的左手,刚才阻挡唐莎莎攻来的手指勾时,瞬间释放的高温,把唐莎莎的中指,生生给化掉了,同时化掉的还有唐莎莎的中指上的钻戒,那钻戒的金属部分成了液体,而钻石却留了下来。
大帅不知道这颗钻石有多重,却知道它很重,是一枚非常值钱的钻石。
大帅便把顺手这件战利品装入自己的口袋之中。
刚才大帅的左手在紧急时刻抓住了唐莎莎的一根中指,要是大帅一把抓住唐莎莎的手腕的话,唐莎莎恐怕今夜就不能再战斗了。
这时候马唱过来了,见大帅哥正瞅着前面的密林发呆,提醒道:“大帅哥,他们的人正向这里包围过来呢!”
“嗯,我看到了,马唱,走,咱们到那边去,这里石头太多,不好行动。”大帅道。
大帅和马唱快速地离开这片森林,大约向北跑了有几公里,突然眼前有了灯光,原来他们已经进入到一个小村庄里。
这个时候正是村民吃晚饭喝小酒的时间。这个老式村子里,密密麻麻的都是老式农村房子。大帅没有细想就和马唱进了村子。
大帅知道,包括那个幽灵般的女人在内,那帮家伙还会追来的,大帅不知道新来的人有什么本领,也不知道他们带来了什么先进武器,所以要先弄清楚再和他们决战,因此大帅想要寻找一个隐体。
寻找隐体,这在一个散居式的村子里,这是一件非常的容易的事情。
大帅向四周看了一下,立刻选中一个破旧的房子,这似乎是个仓库,看上去很坚固。
大帅冲马唱一招手,两人便进入到这个破旧却非常结实的仓库之中,里面散发着十分陈腐的气息,不过里面的一些干草很柔软,两人也奔波了一两个小时了,此时也好休息一下,大帅和马唱都摘下枪来,看看里面的子弹,子弹已经不多了,他们相互看了一眼,意思是更不能在无谓的地方开枪浪费子弹了。
其实,大帅和马唱如果在这个时候脱离战斗也是非常好的一次机会。但是,大帅为了将这几个潜在的危险份子除掉,自然也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从上次夜战之后,大帅深深地明白,最大的安全,便是把敌方打垮,最好打得对方没有战斗力。还要把他们的背后指挥者打怕。
而唐莎莎无论是为了报仇还是为了完成组织交代的任务,她也不可能在这个时候脱离战场。失去一根手指头,对一个冷血杀手来说,并不算什么。她只是用一方手绢把左手包扎一下。好在伤的是左手,她的右手打枪比左手更精准。
唐莎莎带着新到的四个杀手,风风火火的向大帅进入的村子追来。
在不明真相的路人看来,这些人更像是一帮在夜间玩耍的孩童。没有人能够想象,在这太平盛世,还有一帮不怕死的人,他们这么急急忙忙的窜来窜去,其实是要去进行生死决斗。
唐莎莎在靠近大帅和马唱藏身的仓库前停了下来。
作为超级杀手,她的感官,比经过训练的警犬还厉害,唐莎莎没有看到大帅和马唱仓库,却一下子就感觉到,这两个家伙就在里面。
唐莎莎知道这两个人手里都有枪,所以她先看看库房结构,看看哪儿可以向外射击子弹,她选了一个子弹打不出来的角度。
几个身穿黑衣、戴着面罩的男人杀手也向这边跑了过来。他们都坚决按照唐莎莎的意图行事,否则,胡子男就是他们的下场。
即使处在仓库里面,大帅也已经感应到了一种凛凛杀气。现在,对唐莎莎这人身上释放出来的残酷气息,大帅已经非常熟悉。
大帅启动透视能力,想看看外面的情况,然而,很意外地,石头他都能看透半尺,这墙体却看不透!
大帅只能从大铁门那儿看看,然而目光穿过大铁门,只能看到一个角度,从这外角度上看,外面什么也没有,一个人影也没有。
仓库基本是密封的,所以里面的光线极暗,打手势,马唱看不到,大帅却能看到马唱,只见这个太极姑娘,一脸的坚毅,一脸的自信,一脸的豪气,大帅心中便更加喜欢马唱了。
大帅要和马唱沟通一下,告诉马唱外面的情况,便伸出右手,在马唱的手心里划了“沉住气”三个字。
马唱看不到大帅哥,却能感觉到大帅哥的手上,全是坚强的温暖,坚强的自信,马唱心里更加自信了,她紧紧地握了下大帅哥的手,以示明白大帅的意思,并用这个动作告诉大帅哥,她什么也不怕,她相信今天会取得胜利。
此时大帅已经明白,虽然自己这一方人少,但是靠他和马唱两个人的战力,已经让唐莎莎来不敢小看自己这一方。
外面什么也没有,说明所以唐莎莎此时肯定非常地小心。再说她又被自己化掉了一根中指,就是她的意志再坚强,她也会有些怕了。
[这场战斗,关系到大帅在燕京的地位,所以他必须要打胜这场战斗才行,不过要取得胜利,也是必须要进行艰苦战斗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