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胡锋出去买了几尺布。
他答应给胡青雨做件新衣服。
在距离胡锋家不远,有一个专门做衣服的女裁缝。
虽然她的手艺算不上太好,但好在价钱便宜。
胡锋现在身上也剩不下多少钱了,价钱问题是他首要考虑的。
“等以后赚钱了,再给小丫头买几件好的。”
他相信自己距离能赚钱不远了。
才短短的一个上午,胡锋的双臂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化。
这简直是奇迹。
其他人的松筋拔骨,都是时间非常漫长的。
可胡锋的松筋拔骨,却就像是坐火车一般,快到不行。
其他人想练出肌肉来,那都是以月为单位。
可胡锋,却是以小时为单位。
短短的一个上午,手臂竟然已经练出了棱角分明的肌肉。
这要是说出去,人家说不得会将胡锋当成妖怪。
以目前这种速度,再修炼几天,他就有当拳师的资格了。
普通的小武馆,只要能达到【松筋拔骨】,就有当拳师的资格。
而【松筋拔骨】的标志,首先就是松筋。
所谓的“松筋”,其实是指锻炼筋脉,扩宽筋脉。
这个“松”字,是一个动词,指的是运动筋脉的意思。
利用拳劲来运动、淬炼筋脉,然后筋脉就会变得宽阔。
筋脉宽阔了,运输的气血量就会增多。
运输的气血量多了,筋脉周围的细胞、骨骼才会得到发育。
而胡锋和其他武者的区别就在这了,他还没有“松筋”,但是却已经拔骨。
《胎息经》和洪拳结合,其效果简直是惊人。
明明还没有将筋脉扩宽,但是却已经肉眼可见的将手臂骨骼、肌肉练出一点样子。
若是等胡锋将筋脉练宽了,那么只怕修炼速度还要加快。
——
胡锋将买来的布交给女裁缝,便回了武馆继续修炼。
和早上一样,练个几分钟,他就要进厨房吃饭。
厨师的脸,比炭还黑。
下午出现了个诡异的情况。
当胡锋吃完饭后,厨师就跟在胡锋后面。
胡锋在练《虎鹤双形拳》之时,他在一旁看着,十几分钟后,胡锋去了厕所,厨师也跟着。
胡锋上完厕所,他还特意跑到坑位前看上一眼,然后不可思议道:
“这特么是人吗?
消化能力也太强了吧?”
但紧接着,就又只能愁眉苦脸的回去给胡锋做饭。
——
傍晚。
苦练一天的胡锋,回到了家。
意外的发现,小丫头竟然没在家。
胡锋一时间有些慌张,他担心小丫头出什么事。
但跑出去,在镇子里找了好几圈,都没找到,正想去龙员外家找姜芳问问时,却正巧在去龙员外家的路上遇到了姜芳三人。
小丫头赫然正在其中。
只不过,此时的小丫头,却好像是刚哭过一样。
她穿着胡锋以前的旧衣服,衣服上却有几个脚印。
而姜芳,却一边走,一边骂道:
“死丫头,你跟你爹一样蠢!
谁让你惹龙少爷他们的?”
而胡青雨却只是低着头,委屈的抿着嘴。
胡锋深吸一口气。
他现在觉得心情很烦躁。
烦躁得他想咆孝。
他看见胡青雨身上的脚印,再听见姜芳的话,心中便勾勒出了个画面,那就是他妹妹受到欺负了。
小丫头的性格,胡锋是清楚的,是个乖巧得让人心疼的人。
绝不是个惹事的人。
而姜芳,此时却不仅不帮小丫头,反而一昧的责骂。
这让胡锋有点替小丫头寒心。
“你怎么来了?”姜芳看到了胡锋,问道。
“你们带小雨去龙家了?”
“她年纪不小了,也是时候帮家大人做点事了。
我像她这么大的时候,早就在宅院里做丫鬟了。”
“你们看看她身上的脚印,就是因为你们带她去龙家,这是被人欺负了吧!”
“还不是她自找的?那龙家小丫鬟那么多,为什么龙少爷不欺负别人,就欺负她呢?”
胡锋被姜芳这句话一下子把怒火激了出来,脱口而出一句:
“放屁!”
这话一出,姜芳愣了,胡海愣了,胡锋自己也愣住了。
按礼法来说,骂父母,这可是大逆不道的事。
姜芳的眼睛,霎那间红了,她不敢置信的看了胡锋一眼,然后咬着牙,扭头走了。
胡海看了看胡锋,叹息一声,也走了。
而小丫头胡青雨,则惶恐的站在一旁,小脸都吓白了。
——
姜芳抹了把鼻涕和泪水,一边走一边骂:
“狼心狗肺的东西,我这么多年来起早贪黑的,为的是什么?
还不是为了你这个白眼狼?
以后你是死是活,我再也不管了。”
但是她走着走着,却径直走到了张宝家。
来到张宝家家门口,坐在门口缓了一会儿,然后将眼泪擦干,从兜里掏出一块手帕。
手帕里,有龙洋,也有铜钱,握着这铜钱,她敲响张宝家的大门。
钱不够,但姜芳依然厚着脸皮去找张明之道歉,求张明之原谅:
“我们家的情况,你们也知道,暂时拿不出那么多钱来赔。
但是我们不会赖账的,我和你大哥会慢慢的把钱还给你们的。”
——
深夜。
胡锋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
他仔细想了一下,姜芳为什么以前不让胡青雨去干活,偏偏是胡锋打伤张宝后,才让胡青雨去?
难道,这一切都是因他胡锋而起的吗?
胡锋惹了祸,家人被牵连。
这让他心里难受至极。
忽地,一个念头闪过——我不能继续躲在武馆了,我要去挣钱。
钱钱钱!
命相连!
要是有钱,这个家,也不会像现在这样。
——
烈阳烘烤着大地。
几名官差押着囚车而行。
囚车上,锁着一个人。
那人双臂、双脚甚至是脖子,都被粗铁链锁着。
“这天气也太热了!”
“头,要不——我们歇息一会儿,等过了日头再赶路吧!”
“不行!”
为首的官差断然拒绝,然后对众官差道:
“大伙打起精神,这【金脚带】是个危险无比江洋大盗,我们需要尽快将他押回大牢。
金脚带还有同伙,我们在路上多耽搁一会儿,危险就会增加一分。”
——
烈阳之下,官道的另一侧,此时走来了一人。
此人穿着粗麻长袍,一对布鞋,白袜子,胳膊上搭了个包袱。
其年龄不大,十二三岁的样子,此人正是胡锋。
本来按照胡锋以前的想法,他是想着在武馆苟着,慢慢的修炼武艺。
但是家里那些破事,实在是让他头疼不已。
因为钱,家里一地的鸡毛。
胡锋实在是太压抑了,他决定出来赚钱。
听说钩武县城赚钱的门路多。
在钩吾县城,无论是想当杀手,想做大侠,想干拳师,还是想打拳台,都能赚钱。
缺钱缺急眼的胡锋,怀揣着致富梦想,朝县城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