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村里有个姑娘叫二丫(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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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颗殷红的血珠从青荷眼睛里滴落,划下骇人的痕迹。旁边伺候的丫鬟才惊讶着,却见有更多的鲜血,从青荷耳朵,嘴巴里流出。

“啊!”

凄厉的惨叫瞬间划破了对面新房里的春情无限,当蒙旷衣衫不整的跑过来时,却只惊见青荷已经倒在地上,奄奄一息了。

身边,是大滩的鲜血。凄艳哀婉,楚楚可怜。

“这是谁干的?究竟是谁?”蒙旷瞬间反应过来,青荷这样,只可能是中毒了。

随后赶来的冯辰香也吓了一跳,她原先还以为青荷是为了争宠,故意弄出动静,没想到真是给人下了毒手。

只听伺候的丫鬟瑟瑟发抖的跪下回话,“刚刚,刚刚夫人还好好的,就吃了这碗莲子汤……”

“这不可能!”冯辰香厉声道,“莲子汤我和将军都吃了,怎么我们都没事?”

可这话一出口,却是让蒙旷顿时凌厉的看过来,“那就要问你了!为什么我们吃了都没事,偏她吃了有事?”

冯辰香急忙辩解道,“真不是我干的。肯定是李雍。对,是他,还有叶秋,想要挑拔我们不和,嫁祸给我!”

可这话一出口,却让蒙旷更加怀疑了,“他为什么要嫁祸给你?嫁祸你又为什么要杀了青荷?”

“他们就是不想看到我好过!”冯辰香是真急了,如果是她干的还好,可这事真不是她干的也栽赃给她,实在是太憋屈了。

一个冷冷的声音从门口传来,“既然公主说是我们嫁祸给你,为什么不先验一下她中的是什么毒?”

这里的动静已经把李雍引了来,顺便还带来了大夫。

那大夫赶紧拿银针验了验青荷吃过的那只莲子碗,随即惊道,“你们看,若是一般的毒药,这银针便会发黑,而象这样发青的,老夫还当真从未见过。虽不知是什么,必是一种奇毒。”

冯辰香闻言,脸色大变,而蒙旷的目光已经跟要吃人般,盯上了她。

李雍淡淡道,“西秦宫中毒药,向来是发蓝,所以又有个别名叫蓝孔雀。而素闻南楚宫中的秘药,却是会发青,别名便叫作青鸾。请问公主,是也不是?”

“说!”蒙旷狠狠瞪着冯辰香,“否则我立即叫人检查你的所有东西。”

“可这毒,真的不是我下的!”冯辰香急得快吐血了,想也不想就去摸自己的耳坠,“我是带了点毒药,可这是给我自己防身的,根本没人知道。我也从没用……”

她忽地哑然了。

因为在她手中,那只刚刚打开的猫眼石耳坠里,已经空了,只残留着些许粉末。

蒙旷一把劈手夺过,亲自拿了只干净的小碗,注入清水,然后换了根干净银针一试,果然,出现了和刚刚那支银针一模一样的反应。

冯辰香无助又焦急的尖叫起来,“这是有人陷害我,真的是有人陷害我!你们信我!”

可所有的人望着她,目光中都写着两个字——不信。

这样百口莫辩的感觉,简直比打冯辰香多少耳光还让她难受。

她自诩聪明,向来只有她把别人玩弄于股掌之上的,何曾被人这样玩弄过?

蒙旷一个箭步上前,掐着她的脖子,把她整个人拎得几乎离了地。

冯辰香脸涨得通红,拼命踢打着,却根本无法撼动他的铁掌半分。

而围观的人,没有一个想要替她开口求情的。

可是在冯辰香快要断气时,蒙旷却犹豫了。真的要杀了她么?如果杀了她,那他此次前来,不就是前功尽弃了?

可要是不杀,他还有什么理由放过他?只怕他即刻就会成为世人的笑柄!

为了权势,连自己的女人也护不住,他这样的男人,还有什么资格立于天地之间?

“算,算了……”

一片令人头皮发麻的静默中,是青荷忽地开口了。她明显到了回光返照的时候,撑着最后一口气,望着蒙旷,温柔的轻唤,“旷,旷哥……”

蒙旷心头一松,赶紧顺台阶就扔下冯辰香,回到青荷身边扶起她,“我在这儿。”

这一刻,他的痛心当然是真的,还有无比的愧疚。因为他已经做出了选择,放过那个杀人凶手了。

李雍目光冰冷的再度看这男人一眼,转身走了。

当蒙旷放开冯辰香时,他在他心中,已经从一个人物,变成了一个人渣。就算他表现得再痛心疾首,也还是一个人渣。

青荷努力望着蒙旷温柔的笑着,半句不提冯辰香,只道,“旷哥,今天能嫁给你,我已经很快活了……只可惜,不能给你生几个孩子,看着他们长大……也不知我肚子里有没有孩子,真是,连累他了……”

“阿荷,你别说了!”

都到弥留之际了,青荷表现越温柔越宽容,蒙旷就越觉得自己无能,心里更是象有千万把钢刀在搅似的难受。

他明明答应过,要保护好她,不让冯辰香欺负她的。结果呢?成亲之日就被冯辰香害死了,甚至还有她肚子里可能会有孩子。而他,还不能替她们母子报仇。

他这个男人,当得窝囊啊!

只听青荷又说,“我走,没什么不放心的,只惦记着你……咱们都是没爹没娘的可怜孩子,从前,有你一心想着,我一心想着你……可等我走了,还有谁会这么想着你?惦着你?”

蒙旷眼睛已经红了,贫贱之交最可贵,糟糠之妻最真心。

不管青荷遭遇过什么,可她是唯一在他还是个小侍卫的时候,就一心恋慕着他的女人。也只有这个傻丫头,会把自己的月钱省下来,连盒脂粉都舍不得买,冬天给他做棉袄,夏天给他做单衣。甚至,在要被人送走糟蹋时,还把清白的身子给了他。

如今,就算他大权在握,可哪里还会有人这样真心的对他?

不管是怎样甘心给他做妾的贵女,包括刚刚还在勾引他的冯辰香,难道她们看中的难道是他这个人吗?

错!她们看中的只有权势!

只有青荷,待他才是真心。

人之将死,周围的人能回忆起来的,也全是她的好处了。蒙旷紧紧抱着她,眼泪终于顺着刚硬的脸庞滑落下来,“青荷,你别死,别死!我求你了,别离开我!”

可青荷却是笑了,“其实,能这样死在你的怀里……我,我很高兴……往后,等我到了天上,我也会保佑着你……你,你也要好好保重自己……找几个真心对你好的女人,好好疼你,照顾你……”

“再没有,再也不会有了!”

当终于喘过气的冯辰香听到蒙旷说出这话时,她再看着青荷,忽地全都明白了。

“是你!是你自己寻死!只有你才知道我贴身藏着毒药,将军,你要信我!”

回答她的,是毫不留情的一耳光。

打得冯辰香重重摔倒在地,牙齿都松脱了两颗。蒙旷目光冰冷的看着她,“不想死,就滚回房间去!”

冯辰香不敢招惹,只好爬起来,慢慢走了。只是临走前,再恨恨的回头看了一眼,却见青荷嘴角那抹似有似无的讥讽笑意。

然后,她听到青荷跟蒙旷说,“旷哥,你再吹一次咱们家乡的小曲儿来听吧……就是那次咱们偷偷溜出去划船时,你吹给我听的那首……”

出了这道门,听见蒙旷带着哽咽吹起的口哨,冯辰香知道,她输了。

这辈子,永远没有人再能走进蒙旷的心了。

这个女人,她用最惨烈的方式,豁出自己的性命,对她,以及他,展开了最残酷的报复!

她在蒙旷的心里扎下了一根永远无法消除的刺,也替他永远的关上了爱人的门。

往后,无论谁来亲近蒙旷,他都会不自觉的想起青荷,想起这个女人的种种好处,然后不自觉的把别人拿来比较,然后猜疑,然后结果必然是所有的人都争不过她一个死人。

可是,

冯辰香握紧拳头,她不怕!

死了就是死了,但她还活着。只要她活着,她还是蒙旷的正妻,日后就能跟蒙旷生下儿女。

男人就算一辈子原谅不了她,不爱她,但只要她能有他的儿子,守着孩子,将来的日子未必不好过。

只是目光落到自己小腹上,冯辰香露出一丝懊恼。

刚刚,就差那么一点点,没有跟蒙旷成其好事,否则,过些天,她还能装着有身孕来挽回二人的感情。眼下看来,只怕要费些工夫了。

冯辰香回房自去筹谋自己的将来不提,那边李雍离开之后,很快派人送了棺材等物。

他不是想帮蒙旷,只是可怜青荷。

这样一个重情重义的好女人,就为了这样一个人渣死了,实在是太可怜了。

蒙旷的难过到底有限,青荷已经死了,他再抱也活不过来,所以他觉得自己应该把尸体交出去。

可是,良心的遣责又让他觉得自己太过薄情。于是,他亲自帮青荷擦洗了身体,又给她换上新衣,安放进棺材里。

有人来问,“是不是就在潞州挑个地方,把人葬了?”

蒙旷本来是不同意的。再怎样,他也应该好好办场丧事,再把青荷带回南楚去安葬,省得留在异乡做个孤魂野鬼。

可如今这样的大热的天,他怎么带着棺材上路?再说南楚也不平静,他要赶回去处理的事还那么多,怎么耽误得起?

所以话在舌尖打个转,就成了,“把她化了,收了骨灰带回去吧。”

虽不能保全尸体,但能把她的骨灰带走,也算是聊尽些心意了。

那人听了,便说明早来办。

那就是说,青荷连停灵一日,多受些香火都办不到,就马上要被火化了。蒙旷呆呆的坐在棺材前,心中的内疚几乎快把他淹没了。

忽地,有一个小女娃跑到他的跟前,“你在干嘛?”

蒙旷抬眼,这是一个很灵秀的小姑娘,鼓着粉嫩嫩的小脸蛋,稚气讨喜,带着勃勃生机。

蒙旷忍不住在想,要是他和青荷有个女儿,只怕也是一样可爱吧?

见他不答,小女娃又问了一句,“你这么难过,死的是你什么人?”她小手指着棺材,说,“我在村里见过人家办丧事,只有死人才睡在那样的木头箱子里。”

蒙旷想半天,也不知该对个小孩子说他死了个妾,因为他觉得这样的称呼是侮辱了青荷对他的深情,便含糊道,“死的,是我的一位夫人。”

“哦。”小女娃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又问,“她是病死的吗?”

蒙旷一哽,心头的内疚又被勾了起来。可在孩子纯真清澈的眸光前,他又实在说不出假话,只得道,“是给人害死的。”

“那你还在这儿干什么?”小女娃奇怪的看他一眼,“你怎么不去给她报仇?我娘说,不能保护媳妇孩子的男人,是天下最没用的男人。啧啧,我不跟你说话了。”

小女娃狠狠鄙视了蒙旷一把,然后似是怕沾上他身上的“没用”气息一般,快速跑掉了。

蒙旷却是猛地站了起来。

是啊,他连自己媳妇孩子都保护不了,便是得了天下,又有什么用?连个三岁孩子都瞧不起他!

就算他要用到冯辰香,不能杀了她,但也绝不会让她好过!

于是,在青荷的尸体被火化之后,冯辰香想去上一柱香,做做姿态时,震惊的看到,青荷的牌位上,写的是“爱妻孙氏青荷之灵位”。

这怎么可能?

世人最重生死名份。

如果蒙旷承认青荷是他的爱妻,那她冯辰香又算什么?

“你?当然是我的如夫人。”蒙旷漠然的看着她,“公主孤身在民间流落三年,名声受损,自甘为本将军的妾室,昨日拜堂,不是这样吗?”

什么?冯辰香震惊了,也愤怒了。

公主的骄傲,让她绝不能接受这样的羞辱!

“蒙旷,我不嫁了!”

回答她的,是又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她完好的另外半边脸上,同样落下五只清楚的巴掌印。

蒙旷看着她,就象看着一只可以随时碾死的蚂蚁,“这是我最后一次对你的容忍了。你要是再不顾我的警告,做让我不高兴的事,我有的是法子收拾你。绝对比你宫里那些手段,还要阴毒十倍,你信不信?”

冯辰香信,蒙旷这一刻的眼神实在太可怕了。比她从前在宫中见过,专门替父皇处理一些阴私之事的大太监还可怕。

可就算她信了,但蒙旷还是决意要给她一个终生难忘的教训。

那就是直到死,蒙旷也没有碰过她,而冯辰香也不敢让任何男人来碰她。

直到十多年之后,因蒙旷战败过世,她也染病身亡,被下葬收殓之时,才有婆子惊讶的发现,在这位公主的前胸后背,纹着一些奇特的风景。

前胸是一片茅房,而后背上,是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马桶。

要是她到过多年前的潞州军营,就会知道,那一片茅房正是冯辰香打扫过三年的地方。蒙旷让人把它们纹到冯辰香胸前,就是让她时刻记着,自己曾经的那段时光。

至于后背,冯辰香就算看不到,也没关系。

因为纹身的墨汁里,不知被加了什么香料,带着奇特的恶臭,直到冯辰香死,还是臭得跟粪坑一般。

那婆子忽地恍然,怪不得这位公主直到死,听说还是处子。有这样奇怪的癖好,也实在是没有男人敢近她的身了。

有钱人的毛病真多!婆子嫌弃的摇摇头,把冯辰香随随便便收殓便下葬了。

等这婆子更老些,难免嘴碎,日后传出话来,反正那时南楚早已灭亡,也没人辟谣,倒是给了人们茶余饭后一些闲话的笑料。

相传美艳无双的南楚公主,竟是个奇特的纹身爱好者,还酷爱在自己身上画茅房和马桶,并用恶臭来当香料,实在是让人不知该说什么好。

若是冯辰香泉下有知,得知自己留下这样的名声,真不知会不会气得又活过来。

而此时,当蒙旷带着冯辰香离去时,还带走了一个人。

柳媚儿是自己主动要求去跟蒙旷做妾的,“反正留下也嫁不到什么好人,倒不如出去拼一拼。再说,冯辰香也害过我,我去跟她共侍一夫,也算是报仇了。”

秦彦看不上她,她确实没机会。但蒙旷不一样,他刚失了青荷,正想找个人刺激下冯辰香。正好有个容貌家世还不错的自己送上门来,他是没有半点意见的。

叶秋对此只能表示,人各有志。

其实柳媚儿的心思并不难猜,她是看中秦彦蒙旷有问鼎天下的意思,想去博一把,日后弄个贵妃当当。

这女人就算在仙人村呆了三年,老实了些,但骨子里爱荣华爱富贵的心,还是坚决不改的。不过这样也好,反正她跟叶秋一家也不是什么正经亲戚,自己愿嫁,谁还拦着她么?

于是走前,叶秋还客气的送了她几件首饰和一些衣料当嫁妆。

柳媚儿还厚颜道,“如今出去,万事不比家中。村长能不能再送我些银两?我若能得势,不也是替你出气么?”

叶秋差点被逗乐了,还真没见过这样讨钱的。

不过豪爽的叶村长,当即表示,“那我去跟收帐的人说一声,你也多在你家将军跟前说些好话,让他一回了南楚,就赶紧把答应送我们的人送来,到时我再让人给你个大红包。”

柳媚儿讪讪的退下了。

蒙旷吃这么大个亏,她还凑上前去催,不是找抽么?

算了,知足吧。

这边潞州事了,叶村长就要带着闺女回仙人村了。李营长得暂且等等,接收秦彦送来的一百斤生铁。

二丫要学的琴棋书画一样没买,倒是跟年小宝欢快的吃遍了潞州的大小馆子。

对此,李营长的说法是,“还小,不急。”

叶村长无语望天,既然知道她还小,学不了这些,你还用这个借口把她带来?

尤其让叶村长耿耿于怀的是,“那天,你是故意放二丫去见蒙旷的吧?”

李营长默了默,然后说,“看他不顺眼。”

可我闺女才不是大凶器,你这样放出去伤人,真的好吗?

李营长不管这些,身为一个优秀的将领,知道知人善任就行了。再看他们家二丫,多么出色的完成了任务。日后便是做个大凶器,总比做个可怜女子,被人欺负的好。

村长不知营长心中暗暗定下的闺女培养大计,只觉得自己也看蒙旷很不顺眼,所以对于李营长别具一格的打击报复的行为,就不多计较了。

“只是女儿回去之后,她的教育问题,必须重视起来!”

话音未落,一只凶器当真被扔了出来,直直打向叶秋后脑勺。

还是李营长手急眼快,一把将她拉开,抓住了那只凶器。

就见他家的“大凶器”一脸惶恐的跑过来,不安的扯着衣角道,“我不是故意的!我,我就是在跟小宝玩,然后把哥哥给我的防身法宝给他看。”

“你哥给你的防身法宝?”叶秋从男人手里抢过那块石头,恶狠狠的道,“你打算怎么用?”

二丫黑葡萄般的大眼睛眨啊眨的,一脸无辜,“就跟刚才一样啊。哥哥说我年纪小,唔唔,拍人不痛痛,要是遇到坏人,嗯嗯,就拿石头拍他。要偷偷的!”

看那么点大的小闺女,还很机智的把最后一句偷偷放小了声音说,叶秋掂着手中沉甸甸的小石块,只觉眼角抽得疼。

这都是怎样的一家子啊?

爹把女儿当凶器使,哥哥还教妹妹拍砖头。他们到底是要闹哪样?

当爹的见势不妙,迅速转移话题,“唔,这石头好象是地瓜小时候玩过的吧?记得还是我第一次带他进山时捡的。嗯,他也是个念旧的好孩子。”

这跟念不念旧有半毛钱的关系吗?叶村长快要爆走了。

“嘿,把那石头给我瞧瞧!”忽地,被冷落一旁的年小宝颇有兴趣的凑上前,看看李雍手中的石头,眼睛亮了,“你们那儿有很多这样的石头吗?”

“当然!”二丫忘记了自己的“险境”,挺起小胸脯骄傲的吹嘘,“有一座山那么多呢!”

“别说!”年小宝忽地捂了她的嘴,还警惕的左右看了看,“这种事,不能给人知道!要不,会惹来那个杀,杀什么祸的,会死人的!”

叶秋要不是知道这孩子脑子有问题,都开始怀疑,他是为了帮女儿逃脱责罚,故意而为之了。

可李雍却忽地脑中灵光一现,想起那件被他遗忘的事情来了。

“你姓年?年大铁匠是你家什么人?”

年小宝好奇的睁大眼,“你认得我爹?”

李雍紧接着问,“那你家那把七星剑何在?”

年小宝愣了愣,忽地笑了,“你也上当了吧?我家才没有什么七星剑呢,七星剑其实是个炼剑池。不过现在除了我,我爹说这世上已经不会有人知道了。哎呀,我爹说了,不能告诉别人的!我不管,你要替我保密,否则,否则我就赖你家不走了!”

看这傻孩子自悔失言后的一脸愁眉苦脸,李雍忽地有些无语。

他怎么就忘了这么重要的一件事?

年家铁匠,是当世最好的铸剑师家族。

每一代的当家人都叫年大铁匠,是各国争抢的人才,至于真实姓名和行踪,从来无人得知。

李雍少年时,曾经有缘得到一把年大铁匠铸造的匕首,后来送给地瓜了,是以听说过一些关于这位年大铁匠的传闻,尤其是关于七星剑池的。

想想叶秋曾说过,这孩子曾开价一月十两银子,让人请他做事,这当真不是个笑话。如果年小宝不是傻子,相信就是每月一百两,都有人趋之若鹜。

再看看粉嫩小脸上写满好奇的小闺女,李雍忽地觉得,他儿子是个福星,他闺女运气也不差啊!

随随便便上个街就能捡到世家隐门的嫡子传人,唔,这样重要的人物李营长还是决定亲自护送回仙人村去了。

顺便考察一下,仙人村后头那座荒山上是不是真有什么会惹来“杀身之祸”的东西,要是真有的话,秦彦那一百斤生铁算个毛线啊!

李营长不知,自己已经被“粗俗”的叶村长带歪了。他两眼发光的一手抱起小闺女,一手拎起连小宝,“走,咱们回家!”

嘿嘿嘿,你是不是拎错了?叶村长生气的瞪起了眼,居然拎那小子不拎她?

可看着男人快步远去的背影,运了半天气的叶村长还是只是跺跺脚,追上去了。

“等等我!”

他们的头顶,正是无比晴朗的天,瓦蓝瓦蓝如水洗过一般。灿烂的阳光直射下来,在清粼粼的水渠中耀出万点金波。如跃动的鱼群,看得人心生欢喜。

从仙人村新挖出的渠水,顺着和煦的风,在贯通叶公渠之后,又将夏日的秾丽,辗转送往潞州各地。沿着渠边的杨柳花树,将娇娆盛开的绿肥红丰布满这片生机勃勃的黄土地。

水路的昌盛,带起了一地繁华。而行走在水路边的人们,更是在用自己的辛勤与忙碌,浇灌潞州更加繁荣昌盛的明天。

远远的,有一群顽皮的孩童,高举着,簇拥着一片新长出的碧绿荷叶,笑闹着如阵风般,刮过这片街面。带着夏天的气息,又落下一串串清亮明净的笑声,生机盎然,经久不散。

终于发完最后一个盒饭了。虐渣女,更要虐渣男。

一直很欣赏某人的一句话,小三该死,但找小三的男人更该死。所以最后蒙旷是得不到天下的。

然后计划还会有一章番外,主角是长大的小地瓜,交待一些后面的事情,全书就完结了。敬请期待哟~~(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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