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白天拳来拳往,夜间共同浮在水潭面上双掌相对,共同转化灵气,灵气本身就有提神醒脑的作用,修炼的时间长了连睡觉这个步骤都省掉了,太阳起起落落,转眼过去大半年的时间,两人的体术几乎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水平,时常对练拳脚。
江辰的力量越来越大,现在单臂几乎有千斤的力量,而且硬度极强,一拳可以入山三尺,一脚可以踏碎岩石,而秦歌的练体则朝着柔韧性和灵巧方面长足发展,所谓四两拨千斤,两人对打起来,她轻灵的身影就像一条彩带似的在江辰身上缠来绕去,弄得江辰就掉掉进沼泽里的大力士,有劲儿也没处使,每次都被秦歌各种走位和体位耍的团团乱转,每次都被刀子架在脖子上。
虽然永远都打不过,可他知道自己每天进步速度 是巨大的,只是秦歌进步的更快一点儿而已。
“还好,你喜欢我,如果你这种悟性的女孩儿跟我是对手可麻烦了!”江辰一直吃着烤鱼叹道。
秦歌巧笑着,“那你可得乖乖听话,不要让我生气,哪天如果害我不高兴,我第一时间送你去天堂!”
江辰打趣道,“天堂也没有像你这么好的女孩儿,我才不去呢!”
这大半年的光景中,两人相依为命,吃喝睡都在一起,惺惺相惜相濡以沫,阳光照射在他们青春洋溢的面孔上,鸟语花香流水潺潺,没有勾心斗角,没有杀伐使命,一切显得都是格外美好,可作为超能力者的使命感让他们不断精进修为,总是想着早一点离开这里,他们也许都不知道,这里与世隔绝的绝美自然风光中的平静与安详,恰恰是他们这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了。
“秦歌!”
“嗯?”两人平时在一起话并不多,也许一个眼神就已经彼此知道想说什么,他们都是聪明人,都是那种相处起来会觉得特别舒服的人。
“如果可以,我们一直在这里好不好!”江辰说着,目光看向云雾缭绕的悠悠山谷。
秦歌笑笑,“那程菲和落落怎么办?”
江辰叹了一口气,缓缓低下头,“秦歌,我……”他总觉得很对不起秦歌,可一时间不知道说些什么。
秦歌忽然捂住他的嘴巴,道,“不用说了,傻瓜,我都懂的,我不怪你,你跟我父亲不一样,你是个有情有义的人!”
秦歌几乎是在江辰嘴边上说的这句话,两人每天会掉进这圣潭中数次,身上都有着一种清幽幽的香味儿,而秦歌的身上一种独特的清香总是让江辰靠近时觉得意乱神迷。
他不知道,这就是处子的香味,严格来说,他并没有感受到过这种气息,与落落在茅屋中的那一次,意识早就被剧烈的灵气遮蔽了,本能冲破了控制力,他并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也根本无法用意识去感受落落的身体。
而秦歌近在咫尺,悠悠香气足以灵正当血气鼎盛的江辰神魂颠倒,要不是冰蚕玉衣紧紧的裹在身上,腰上还围着破布,把下身那个硬邦邦的家伙挡住,此时真是丢死人了。
秦歌看着江辰古怪的模样,纤手伸出,摸他的额头道,“奇怪,不烧啊!为什么脸这么红?”
江辰赶紧挣脱她的身子,紧忙站在水潭边,把身上的破布解下来,飞身跳进潭水中,此时阳光鼎盛,潭水也冰凉冰凉的,正好给他降降温,解解欲。
冰蚕玉衣真的是水火不侵,像一曾白沙紧紧绷在江辰身体表面,覆盖了除去手脚和脑袋脖子以外的其他部位,经过大半年的修炼,从每天只能穿一分钟,到一个小时,到现在想穿多久就多久,他的阳气已经提升到凡人望尘莫及的地步,只是自己没有感觉罢了。
男人女人天生就对彼此有吸引力,其实就是一个阴阳相惜的道理,表现在外在,男人会喜欢有女人味儿的女人,性感丰腴,柔美娇艳,女人喜欢有男人味儿的男人,英俊潇洒,壮硕健康。
江辰充沛的阳气已经可以令冰蚕玉衣不再彻骨恶寒,而是温润如玉,秦歌碰触也觉得温暖柔和,她也更愿意靠在江辰身上,两人夜间修炼的累了,时常互相依偎,坐在山巅,仰望星辰,星光下的身影真如神仙眷侣一般。
令秦歌疑惑的事,每次休息时,她会在江辰身上靠一会儿,可就这一会儿结束后,江辰总是面红耳赤,额头冒汗,必须要去潭水中泡上十几二十分钟才能舒缓过来继续修炼。
开始只是抱得紧一些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可随着修炼的精进,辰越发的壮硕,满脸江胡茬更显纯爷们儿风范,秦歌也越来越喜欢亲近他,可只要走的紧一些,江辰会立刻可以的屏住呼吸,身体也变得僵硬,特别不自然,手挠挠这里,砰砰那里,不知道该放在哪儿似的。
最严重的时候,江辰即使筋疲力尽快要累死,秦歌想要枕在他肩膀上歇会儿时,他也像个弹簧似的拔地而起,一个空中720的转体,大猛子扎进潭水中。
就这样又过了三个月,秦歌拉着江辰坐在湖边,他的胡子几乎已经有一尺长了,胡子漆黑浓密,似乎再长下去总有一天会跟美髯公关羽有一拼,虽然秦歌喜欢真男人,有胡子他并不排斥,可练功练体胡子虎虎生风对身形速度多少会有一些影响,因而每隔一段时间,秦歌会用那把两边开刃的小刀给他刮刮脸。
可江辰总是支支吾吾,不愿让她给挂,自己却又懒得动手,所以两个月没刮,就已经长成这个样子头发也快长脖子,秦歌实在看不下去了,两人拳脚对练时,她一刀架在江辰脖子上,强行把他压到山崖边,把他的脑袋按在自己肩膀上,一点点的割掉那茂密的杂草。
秦歌侧着身子面向他,江辰仰着头看山谷看天,可不经意的下瞥,由于秦歌气血很好,胸因而丰腴挺拔, 这一瞥就一看到了不少春光,深沟和白玉般的嫩肉皆收眼底,喉咙不由发干,他又想进水潭凉快凉快了。
秦歌专心割他的胡子见他要躲,气呼呼拉像自己,他失去平衡,差点儿趴在秦歌的腿上。
江辰忽然想起一件事,可又羞于去问,但是不开口说点儿什么,脑子里全是那种应该打马赛克的画面。只好厚着脸皮问道,“秦歌, 我一直有个疑问,咱们在超市的时候好像忘了拿一个重要的东西诶!”
秦歌目光聚精会神在他的胡子上,“什么东西?”
“就是传说中的姨妈巾啊!”
啪!
啊!
秦歌给了他一耳光,笑了笑,“你就这么好奇呀,小流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