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模糊记忆

关灯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 录 下一章

【告知书友,时代在变化,免费站点难以长存,手机app多书源站点切换看书大势所趋,站长给你推荐的这个换源APP,听书音色多、换源、找书都好使!】

第二天醒来,崇九伸了伸懒腰,清醒过来之后,才发现,自从变成妖怪之后,已经用修炼代替了睡觉,修炼也是一种享受,只是没有睡觉的那种感觉。

心神中的白色玉环,无声无息的散发着白光,似乎能够照进崇九的心神内,让他的精神偶尔有一阵恍惚,心中倒也没怎么在意,重新走进人间,格外的不一样。

接下来的日子,宁静而平静,南城的节奏很慢,一股慵懒的感觉,在这样的城市中生活,格外轻松,在加上崇九手脚麻利,很快就赢得了老太太的信任。

唯一令崇九有点感觉有点不对劲的是,他总感觉自己忘了什么,可是他对来到南城以后生活记忆很清楚,而来南城以前的生活有些模糊,偏偏他自己感觉不对劲的时候,心神中的明心玉环,就会微微颤,他的精神一个恍惚,就忘记了这个疑惑。

一个月后,他已经彻底习惯了南城的生活,也忘记了南城以前的记忆,或者说现在的他已经真的变成乡下来的小土鳖,南城以前的记忆彻底被封印或者存储了一样。

每天晚上擦拭那杆看起来很挫的枪的时候,他才很宁静,他感觉这个东西对他很重要。昨天老太太以及已经告诉他了,赵家的军队在天黑的时候进城了,三百多人,是一个采购小队,会在这里停留两天,如果崇九还想加入军队,就不能错过这个机会。

“你啊你,为啥就这么死脑筋呢?非要参加军队,一个不小心可是要掉脑袋的。好好的跟我干活,就你那股机灵劲,改天说不定就进入回雁楼当个跑堂的伙计,我在给你瞅个小娘子,留在这里多好。”

“奶奶,我不是安安分分的人,我这人呢,自从来了南城以后,我感觉我就想病了一样,我忘了很多东西,如果我不去加入军队,那些忘了东西我可能一辈子都找不回来。而那些记忆对我很重要,真的很重要。。。。”

“忘了就忘了吧,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事,原来估计都是吃不饱穿不暖的苦日子,有什么好想的。现在好不容易给你找了个徒弟的活,你却要折腾。我都跟人家掌柜的说好了,你在这个小饭店干三年,三年之后,介绍你去回雁楼大堂跑腿。现在你说不干就不干了,我的老脸都丢尽了。”

老太太和崇九相处一个月,着实有点喜欢这个老实外表憨憨的,内心鬼精的小伙子。可是造化弄人,昨天赵家军队采购东西太多,三百多个人,装了一百多车,几乎把南城三年来的粮食搬了个精光。

听说前方打仗,粮食再多也不为过,可是这么多东西,三百人还要负责押送,还要推车,人手短缺,于是张贴告示,招募农夫帮忙,崇九也去了,直接将大宅门口的磨盘轻轻松松的一只手举了起来,立马就被小队长征召了。

和普通的农夫拿钱办事不一样,崇九这小子,小队长看看他,有着一身蛮力,绝对是冲锋陷阵的好手,不进入军队实在是可惜了,在听说这小子,就是来当兵的,二话不说,直接将他划入自己的小队中。

晚上,崇九回到烧饼店,过了最后一晚。临走将发酵麦面的方法给了老太太,老太太没在意,她做了一辈子烧饼,什么秘方,烧饼就是烧饼,秘方无非就是面和火候。

至于崇九说的方法,一番好意,敷衍的收下了,崇九却千叮万嘱的告诉她,让她自己保守秘密,这可以作为她们一下以后的安身立命之本。

这个秘方,突然从脑海中浮现出来,再从哪里来的就是想不起来。不过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崇九知道,他不过是南城的一个过客,摩挲这手中的铁枪,坐在牛车上渐渐远去。

没有靠山,没有强横的武艺,崇九老老实实的从一个小兵,崇九的加入的赵家的后勤部队,采购粮食,运送粮食,他们的任务就是保持粮道的畅通,三年,整整三年,平安不无比,没发生一次失误,都准时的将粮食送到地方。

这时候,崇九偶尔会回忆其南城的一切,更多的时间队长不奔波,他现在感觉很幸福,没有打仗,每天都能吃饱饭,队长前几天还给他换了一匹马。

这次任务结束后,队长说要请大家喝酒,可是酒,崇九喝过一次,一点都不好喝,不知道队长他们为什么会这么喜欢喝酒。

还有这次要去舞阳大营,赵家小姐就在那里,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到她,赵家小姐长得可真好看,不愧为大家族出身的人,而且心肠还好,要是她能跟我说句话,我一定高兴死了,想着想着就坐在马背上渐渐睡着了。

三年的平静,早已经将这个军队的警惕下降到了最低点,当从山坡上从冲出来一股玄衣黑甲的人,大家都惊呆了,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办才好。

“敌袭~”队长凄厉的喊声将崇九惊醒,入眼就是队长脖子中被插入一根利箭,捂着脖子摔下马,躺在地上翻滚了几下,不再动了。

其他人也好不到那里,根本就没有丝毫的抵抗,这些人一部分是运送粮食的农夫,一部分是没见过血的后勤部队,会有多少战力,一个个就像待宰的羔羊,肆意的被玄衣甲士屠杀,四散逃窜,就是崇九也吓得够呛。

现在的他早已忘却了一切,不再是一个法力高强的妖怪,不再是一个太乙仙,他只是一个送粮食的小土鳖,现在他还不是一个合格士兵,即使他已经吃了三年军队的饭菜,但是吃的多和是不是一个好兵,没有直接关系。凭借着一股不要命的冲劲和那几乎无人可敌的蛮力,本来包围的军队竟然真的被他冲开了一个口子,一跃而过。

另一边,本来站在土坡上一动不动的黑甲同龄,一声冷哼:

“弓来!”当崇九的马跃到最高点的时候,一声尖啸从高坡传来,崇九感觉整个身体都被锁住了一样,前所未有的威胁从后面传来。

勉强错过一个侧身,一阵剧痛直接从肩膀传来,一只狼牙倒钩箭,直接透过肩胛骨。整个身子被巨大的冲击力,击飞,差点被抛下马。

一声闷哼,强自忍住,俯身马背,头也不会,狂奔而去,粮草丢失,最大的责任不是他,但是现在最关键的是要把粮道已经被人发现,补给被毁,对前方的军队是个巨大的打击,必须把这个信息传出去,才能将功补过。

老马识途,崇九知道,自己的身体有一股很奇异的能力,不管受什么伤,第二天一定一点事都没有,恢复力很快,而且寒暑不侵,但这次身上的伤实在是太重了,手提钢枪。

中箭后,一队十二人小队骑马尾随而来,左右周旋,以伤换伤,每天练习千遍的挑,刺,扫,已经成为本能,身上中三刀十一枪,还有最先的那一只箭。

最后活下来的仍然是他。

这三年,当别人坐着休息的时候,睡觉的时候,只有崇九千篇一律的每天坚持练习枪法,这个时代,名师太少或者太远。

唯一收获的就是进入军队有三式刀法,三式枪法,三式盾法。崇九用的兵器是长枪,自然很容易就学到这三式枪法。同行总是笑话他练一辈子也没机会上战场,他也总是笑笑不说话。

他们怎么知道,不是因为他不想休息,而是当他休息的时候,心中就会有种失落,焦躁,茫然无措的感觉,只有摩挲这铁枪练习枪法的时候才能平静。

这三式,已经融入本能,一边逃一边打,死里逃生,昏死过去,全凭马儿自己奔跑,最后到大营的时候,一下子就摔了下来。

消息传递了,至于后续如何发展已经不是他一个小兵能决定的了,接下来他的命运轨迹发生改变,进入斥候队,先锋队,陷阵营,不知不觉几十年过去了,这片大地上发生的很大变化,三家分晋,周天子世代更替,都已经和崇九里的太远。

军队是最看重实力的地方,三十年,已经在赵家的军队里带了三十年,他也从一个小兵爬到了统领的位置。这已经是最高点了,没有身份,没有文化的小土鳖,在怎么能和主人家平起平坐。

这三十年,他经历了无数次争斗,身上的伤疤已经数不清有多少了。那把黝黑的铁枪,外面的锈迹剥落,露出了他本来的面目,亮银白色,长枪已经成为他的一部分,杀敌全凭感觉。

“是时候了,这次任务结束,是时候跟家主交代一些,做个外姓长老。到时候找个小城养老,也是不错的选择。再找个小娇娘。”

“有点累了,真的有点累了。”仰望着天空那朵云朵,崇九感到一种无法言语的疲惫,是一个老卒的疲惫,最初跟随他的兄弟早已死光,身边的人换了一批又一批。

“乱世将至,而我已老去,真是遗憾”

“统领,该出发了。”

“好的,告诉兄弟们,这是今年最后一次奔袭,完了就入冬了,打起精神,早点结束。”

“是!”(未完待续)

【告知书友,时代在变化,免费站点难以长存,手机app多书源站点切换看书大势所趋,站长给你推荐的这个换源APP,听书音色多、换源、找书都好使!】
章节报错

上一章 目 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热门推荐: 我只想安静的做个苟道中人 从大学讲师到首席院士 从木叶开始逃亡 从长津湖开始 陆地键仙 我有一剑 修罗武神 人族镇守使 星汉灿烂 万相之王
相关推荐:炎雷帝尊九天仙帝在都市创世幻神录茅山传说吞天神王龙魔导鬼盔甲最强进化王科技世界里的术士篮坛狙击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