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和阿辰愿意直接在他们难民当中选择伙计已经给了他们天大的机会,难道他们还能要求人家不管什么条件的人都照单全收吗?人家又不是开善堂的,做不好活儿的还招回去拿钱白养活着。
原本骚动起来的难民们很快又安静下来,有人开始陆续发问:“那秦老板,辰老板,说说你们招工都有什么条件吧?”
“是啊,快说说,说不定我符合条件呢。”
“是啊是啊,两位快说说吧。”
秦霜和阿辰对视一眼,前者微微点头示意,阿辰很快将招工条件详细地说了出来。
首先是年龄,基本是限制在十三岁到二十岁之间,若是有一些特殊手艺的,年龄方面也可以酌情放宽条件。
其次就是身体健康,没有明显残疾,样貌方面也要过得去,至少不能在日后招待客人的时候吓到人对吧?
至于性别,没有限制,男女皆可,除此之外,识字者优先录取。
别的先不说,男女皆可这条件让一些家中有闺女又自觉养不起的人家高兴坏了,一般商铺很少有招女工的,就算有也是上了年纪的婆子,厨娘,没想到秦霜居然愿意招女工,这大大地出乎大家的预料。
这些是基本条件,听起来符合条件并不多困难,不仅如此,秦霜还特意补充了一句:“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可以来我处报名,我不能保证所有人都能留下来,不过最终无法留下的人会给一些钱作为补偿。”
这下难民们直接沸腾起来了!没留下来的还给钱补偿!?居然有这等好事?这样岂不是会有很多人浑水摸鱼,想着哪怕为了那点补偿金也要混进招工的人里面去?
这点秦霜会想不到吗?她可是花了不少时间去考虑招工方面的问题,虽说从难民当中招工算是计划外,但不论对象是谁,她的条件都是不变的。
在不少难民们几乎就要冲上来报名时,秦霜扔出了一个足够让他们停下脚步的另一个特殊条件。
“虽然最后无法留下的人会予以一些补偿,但若是最终留了下来,就必须和我签下卖身契。”
“什么——!?”
“卖身契!?”
果然,亢奋起来的难民们顿时犹如被浇了一盆冷水一样偃旗息鼓,面上还带着明显的迟疑。
“一般铺子里招工不会都要签卖身契吧?秦老板这怎么……”
“签了卖身契岂不是就表示入了奴籍?这……”难民们都开始犹豫不定。
这也不怪他们,放眼两仪县县城里各个商铺里的伙计,签了卖身契的最多也不会占三成,多数都是周围村镇年轻力壮的小伙在农闲时出来赚点钱补贴家里,只有家中条件极为困难养不起时才会直接卖身给东家,但毕竟还是少数。
周水县的人在遇到这次地动之灾前的生活条件大多还过得去,因此对签卖身契给人颇有抵触,同时,又因为对象是救了他们的秦霜,迟疑地舍不得直接放弃这个机会,于是……气氛有些僵持了起来。
秦霜对此发展毫不奇怪,只徐徐地解释道:“如意庄对伙计的要求非常严格,招好了人手要教导很长时间才能确保他们有足够的能力胜任如意庄的伙计,花费了诸多心血培养出来的人才,我并不希望最终却没能留在如意庄反而去了别处,经常性地换人手重新培养也太过费精力,因此我才希望留下来的人都能一直为我做工,工钱方面我必不会亏待了自己手底下的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