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镇上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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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渐暖,正巧休沐的凌云,方从外面跑回来,倍感身上活泛。

古往今来的家长,从不会忘记那句“多穿点”的至理名言。

对于凌云,那就更甚,大人穿两件他就得穿四件,生怕他生病感冒,以至于他瘦小的个子,肥硕的躯体,害得他走两圈就出了一身汗。

最让他难受的是,在这天冷时,他半个月到一个月才能洗一回澡,水要去河边挑,烧水费柴火。

每回凌云提出要洗澡的提议时,杨氏都会纳闷地说:“这不半个月前刚洗过,天还冷着呢,身上说是难受娘给你擦擦。”

好说歹说就是不让他洗澡,不仅是因为废水废柴,更主要的还是担心他身体吃不消,一不小心又生病了。

不过自从他进了学堂,每天都慢跑去慢跑回,有时还会围着自家院子跑上几圈。

跑步,做俯卧撑,是他现在每天必不可少的运动项目。因为这个年代没有发达的医疗,想要保持健康,就是要强身健体,毕竟生命在于运动。

也因他可不想成为那种,手不能提肩不能挑,只会风花雪月,摇头作诗的柔弱书生。

若是有机会,他倒想成为像辛弃疾那种书生,既豪迈又不失侠义之气。

要是能学武就好了,他对于电视剧里的武功可是迷恋得很呐。

将来若是有机会,定要好好搜寻武功秘籍,倘若成为武林高手,飞檐走壁,来无影去无踪,天地任逍遥,岂不快哉!

话说他现在的身体,自我感觉虽比不过大人们的强壮,但对比同龄人自觉不差。

只是不管他怎么说,说得情真意切,又或是天花乱坠,那怕是在她跟前做得几个她看不懂的俯卧撑。

杨氏到头来只两字-不行,害得他郁闷万分,却又无可奈何。

他迫切地希望天气热起来,等到天热的时候。将水装在木桶里,放在阳光下暴晒,等到水温了,将就洗点温水澡也没什么。

毕竟他还小,在河边树林里偷偷躲着点洗,也没甚么尴尬的。

这下好不容易暖和了,杨氏看太阳好,终于愿意给他洗澡了。

原本想为了省水省柴火去河里洗的,毕竟现在的天气不冷,在河里泡会也不会着凉,但杨氏不肯,他也只能放弃了。

他家里是没有净房的,只是在墙根处搭建了一个简单小棚,其实就是个茅草屋,用茅草围起来的小棚,供他们平常洗澡所用。

凌云先是把浴桶拖出来,把水放阳光下晒,晒得温和了,再放点热水。

摸着水温,不凉了,准备开洗。因为他已经长个子了,浴桶是坐不下了,只能用毛巾擦洗。

一旁的杨氏方见他脱光衣服,一把撸起袖子便朝他走来了过。

凌云像见了鬼一样,连忙捂着身子往后缩,忐忑不安道:“娘,孩儿自己来!”

杨氏:你退半步的动作认真的吗?

杨氏漫不经心地看着他,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把将他给捉了过来。

拿起桶旁边的巾,一言不合就往他身上搓,轻言浅笑道:“你自己洗不干净,娘给你搓,搓得又白又净的。”

“娘,孩儿已经长大了,可以自己洗。”

凌云死死捂着身体,心惊肉跳的哀嚎,一遍遍强调要自己洗。

他身体虽然才五岁,但五岁也不小了,况且他成年人的灵魂。我的天,凌云欲哭无泪,尴尬得抠出三室一厅。

但不管如何东躲西藏,如何不愿意,到最后还是挣不脱杨氏的魔掌,以至于他整个人都麻木了,还是被她搓了个遍。

杨氏可不敢让他着凉,挫完就让大娃用大巾子给他裹起来,抱屋里头去。

虽说洗澡过程既痛苦又尴尬,使人啼笑皆非,恨不能捂住眼睛。

但洗完澡后神清气爽,精气神十足,整个人飘飘然,无比轻松。

冲完澡,恰巧他爹带着杨氏要去镇上采购。凌云想都没想,屁颠的就要跟着去,杨氏一贯是宠孩子的,便把他带上了。

镇上离他家大约二十里路,走路至少需要一个时辰多一点,倘若走运能遇到去县城的牛车,时间能减少一半。

因为路程遥远,又没有遇上车,凌云走累就让他爹背会,这样走走背背,就来到了镇上。

凌云向来少出门,本来对集市有点向往,毕竟还未见过,满是好奇。只是到了镇里一看,发现镇上集市跟他想象中有些不一祥。

原来平时大家说的“到镇上去买东西”,一般都是几个村里最大最富有的村庄每搁五天,大家都去那里赶集。

时间久了,越来越多的人把家里屯的东西,带到哪里去买卖,久而久之,也就成了集市。

慢慢的开始有人在开店卖东西,开饭馆吃饭,开茶馆喝茶,最后这个村庄的人越来越多,美名其曰也就被村民称之为“镇”了。

其实主要的还是人流量,人多了,自然而然需求就多,有需求就有消费。

再结合当地的经济繁荣程度,以及村民们喜欢聚集在这,顺其自然的也就成了镇。

凌云一路看过去,虽说是镇上,但书店仅有一家。店里时不时有背着书袋,穿着长衫的书生停留。

凌云被他老爹拉着往盐店走去,他一双眼睛咕噜咕噜四处观望,尤为像个土包子进城。

一家三口,左买一点右买一点,不一会儿,采购完必需品的凌大山将他带到面馆。

面馆的斜对面竟然酒楼,为啥说是酒楼呢,原因无他,这酒楼实在相当气派,还是个二层建筑

此时虽然已过午饭的时辰,但丝毫不影响往里面去的人,依旧络绎不绝。

这样的酒楼凌大仁和杨氏自然不会去吃,因为这里的一顿饭少则一两银子,多则十几两,委实颠覆了他们的消费观。

三人在面馆坐下,买了三碗阳春面,还给凌云加了一个蛋。

凌云在等面的时间,发现面馆的旁边是茶馆,茶客很多。

只见茶客们喝着盖碗茶,谈日常琐碎、论国家大事、报商业信息,凌云触耳倾听。

只道是:来不请,去不辞,无拘无束方便地。烟自抽,茶自酌,说长说短自由天!

茶馆高台上,仅条桌一张、折扇一把、醒木一方、清茶一盏。

说书人先是向着前方抱拳躬身,随后吆喝道:各位父老乡亲,今个儿借贵方一块宝地,和大家说道说道。

有钱人就捧个钱场,没钱人也不要走,你就捧个人场,在这儿我谢谢大家咯!

果然是靠嘴吃饭的人,开场白就是一顿夸,听得凌云眼花缭乱。随即只见说书人惊堂木一拍,满座寂然。

话说这崔莺莺年芳十九岁,针织女红,诗词书算,无所不能。

她父亲在世时,就已将她许配给郑氏的侄儿郑尚书之长子郑恒。

书生张生碰巧遇到到殿外玩耍的小姐与红娘。张生本是西洛人,是礼部尚书之子,父母双亡,家境贫寒。

他只身一人赴京城赶考,路过此地,忽然想起他的八拜之交杜确就在蒲关,于是住了下来。

……

“得了老头,张生的故事听得耳朵都起茧,你就不能换换新口味?”

台下一人大喊道,一人呼万人应。

“就是,就是,说来说去就这一两段,不是张生就是李生,剧情甚是乏味。”

“若是没有新故事就下来,莫要在上方丢人现眼。”

“就是,快下来吧。”

“下来吧…”

听到又是老套路,重复八百遍的张生,台下的茶客们满腹牢骚。

一反常态的闹了起来,对着台上的说书人冷嘲热讽,指手画脚。

“各位看官,切莫着急,容老朽仔细想想。”

看到台下人咆哮施压,说书人眉头紧皱,眼皮一跳,倒也不敢惹了众怒。

不然坏了名声,就等于断了生路。

“有了,各位看官稍安勿躁,且听我细细道来。”

说书人冥思苦想,终是想出了故事,舒了一口气,泰然自若道:

却道是,前朝一书生与花满楼一当红花魁相恋。

那日书生站在花魁面前和她说:“待我金榜题名时,十里红妆不负卿。”

花魁羞红了脸说:“当真?”

“若违此诺,便叫我死无葬身之地。”书生柔声细语,毫不犹豫对天起誓。

见书生情真意切,花魁心乱如麻,连忙捂住他的嘴,笑魇如花娇羞道:“哎,不需此重誓,我知你与他人不同。”

“知我者,雪儿也。”

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不多时,书生便孤身进京赶考,花魁送他至船上,赠予他全部身家做盘缠。

两人依依不舍,但送君千里,终有一别。

在岸上的她似水柔情,含情脉脉为他歌舞作别离,书生只道让她等他,许诺高中之日便是娶她之时。

……

时光荏苒,当书生当高中状元时,十里红状迎娶却是当朝太平公主。

那日花满楼偏房,搁着一封书信,信上写着:你半点朱唇万人尝,怎配我这状元郎。

那日,花魁便笑得诌媚艳丽,跳起了送书生离别时的歌舞。曲终,便纵身跳入夕阳湖。

有人说她为情所伤,被人抛弃,断了生得念头。

可当他人收拾她的遗物,发现那封信时,便明其原因。

可是书信后还有那句:又何妨,来生不做读书郎,定不将你来相忘,圣意难违,来世与你归故乡。

状元郎大婚之日得知花魁自杀的消息,也于大婚之日跳河殉情。

嗟乎!十里红妆九族亡,莫恨我这负心郎,如若来世再相见,半点朱唇尽我尝。

故应感人至深,后人为其作诗曰:

状元并非负心郎,写下此书泪两行

金榜题名十里妆,功成名就你在旁

奈何入得公主眼,自古皇权大于天

若舍公主取名妓,株连九族红妆亡

庭前折旧泪断肠,忘了我这负心郎

说书人说罢,有气无力端起茶杯润了润嘴,茶馆众人还沉浸在其悲伤唯美的爱情故事里,久久不能自拔。

凌云也听得起兴,杨氏瞧见自家儿子坐在那失神发愣,不禁推了他一把。

缓过神来的他,耸了耸肩,呢喃道:戏子本无情,痴情误终生。

吃完面后,他嚷嚷着要买些零嘴,杨氏最是疼爱他,便依了他,随后就回家了。

回家途中还算幸运,遇到村里从县里赶回来的周老汉,趁着他的牛车,约莫半个时辰就回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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