拎着湿衣服朝暂住地走去的于天脑子有些昏昏沉沉的,他明显被和岚云很像这一点惊到了。
身为孤儿的于天,曾经幻想过自己不是孤单一人,尚有正在寻找他的亲人在世。随着年岁渐长,他渐渐放弃了这一幻想。
现在突然出现了这么一个有可能和他有血缘关系的人,他早已熄灭的念头,有那么一点点死灰复燃。
他用力摇了摇脑袋,将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甩出自己的脑子。
他和岚云是不同世界的人。
他是个一文不名的孤儿,刚刚还清了对他来说堪称巨额的欠款,剩下的资产不到两百块。这个月他再赚不到钱,就要露宿街头饿肚子。他全身上下的衣服鞋子加在一起不超过一百块。
而岚云呢?馐臻大饭店副总,光听头衔就很有钱的样子,虽然那家饭店看着不太靠谱。岚云那一身衣服看不出牌子,不过料子很好且剪裁合身,八成是手工定制的,想想就很贵。
岚云一身贵气,气质高华,温文儒雅,绝对受过良好的教育。
他不过是一个只有中专学历的技校生。如果不是有福利院院长照拂,也许他初中就辍学了,也许会成为一个街头的混混。
很多年后,于天想起当时他对岚云下的定义,顿时觉得被岚云外表欺骗的他好傻好天真。
于天长长地叹了口气,不想了,想多了脑仁疼。
他是他,岚云是岚云。即使他们有血缘关系,那又怎样?
他今年已经二十一岁了,整整二十一年没有任何亲人的消息,现在何必去期盼那些有的没的。
他想起院长嬷嬷告诉他,他是一场飞机失事事故中幸存下来的孩子,他的父母应该是在事故中丧生了。
也许两人的相像只是巧合,不是常说的,世界上有三个人和自己长相相同么!
想开了,就不再纠结了,于天的步子也轻快了些。
“小天!于天,是于天吧!”忽然有人叫住了他。
远远地,于天看到一对情侣模样的人朝他走来。两人走到近前,他发现两个人他都认识,接着,他就感觉世界上这事儿吧,真有几分狗血。
叫住于天的男人是他的初中同学,陈凯。因为孤儿的身份,于天在学校里一直是被排挤的那个,而陈凯是唯一愿意和他一起玩的,也是他唯一的朋友。
和陈凯一起的女人叫张丽娟,曾经是于天技校时期的女朋友,学的是美容美发。
于天现在的发型就是张丽娟剪的。两个人在于天毕业后不久就和平分手了,分手的理由倒也简单,追求不同。
于天只想要个和他柴米油盐过日子的人,张丽娟心中还对爱情存着憧憬。于天过早开启索然无味的老夫老妻模式,让渴望激情的张丽娟感觉适应不良。
于天和张丽娟时隔两年的再次相见,多多少少有点尴尬。
知道两人过往的陈凯倒也心大,拉着两人去了夜排档。点了一打啤酒,三人坐在一张桌子上吃起了烧烤。
中国人的餐桌文化就那么有意思!
一打啤酒喝完,有多少芥蒂都消除了。
看着时间不早了,因为第二天还要上班,于天不得不告辞。离开的时候,他对张丽娟的称呼已经变成了“嫂子”。
“娟娟,我和你说……小天他当年可是救过我的命,是我最好的兄弟!”陈凯提着啤酒瓶对着空气一扬手,“小天!来,干!”
张丽娟无语地替陈凯调整了一下酒瓶子位置。
陈凯酒量不行,已经醉得看不清人了。
“嫂子,你们住哪儿,我送送你们?”于天帮着张丽娟扶起醉得迷迷糊糊的陈凯。
“不麻烦了。”张丽娟有些吃力地搀扶着醉汉,“我们就住在附近,就一站路不到,近得很,过了桥就到。路上正好让陈凯醒醒酒。你明天不是还要上班么?赶紧回去休息吧!”
看着互相扶持着跌跌撞撞越走越远的两人,于天觉得他们那样儿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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